四川成都,一家新能源公司在住户房屋约3米处安装了充电桩,由于夜间持续运营,低频噪音搅得一家三口长期睡不好觉,多次就医后查出睡眠障碍、腰椎间盘突出、痛风等一堆毛病。多次协商无果,一家人把运营商告上法庭,医疗费加精神抚慰金一口气索赔2万余元。结果法院却这样判了!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那个小区,邹家那面墙薄得很。
墙外三米,立着一排充电桩。不是一座,是一排。白天看过去像一排矮墩墩的铁柱子,夜里指示灯亮着,蓝幽幽的,贴在窗户上。车一倒进来,提示音先响,尖锐的两声,隔着一层玻璃灌进卧室。
接着是充电枪从卡槽里拔出来的金属磕碰,沉闷的一下,再一下。司机关车门,脚步远去,设备开始工作,低频的嗡鸣贴着墙根往屋里渗。
邹某安、邹某华、邹某龙一家就住在这面墙里面。
事情是从2024年12月开始的。那之前,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在当年10月31日跟一家新能源公司签了合作协议,首期要在小区里装27台充电桩。
协议签完一个多月,施工的人来了,桩子一根一根立起来,离邹某安家房屋最近的那一台,直线距离大约三米。
三米是个什么距离。从床边走到门口,差不多也是三米。
充电桩不是白天才干活。夜里车回来,插上枪,电流一通,设备就低低地响着。那种声音不炸耳,不刺人,但持续,绵密,像有什么东西在墙外面匀速地磨。邹家人开始往医院跑。
病历本上的诊断一行一行往下写:腰椎间盘突出,肌筋膜炎,痛风,2型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票据一张一张攒起来,邹某龙五千五百四十一块两毛二,邹某华六千两百九十六块四毛一,邹某安两百一十九块。
他们找过运营方,不止一次。协商没有结果。
2025年春天,邹家三人把这家新能源公司起诉到了新津区法院,医疗费之外另加八千块精神损害抚慰金。
然而,法庭上要拆开来看的东西,跟邹家人想象的不太一样。
新能源公司的抗辩摆得很整齐:桩是慢充桩,检测报告上噪音数值合规;跟社区签了协议,建设经营有据;禁止鸣笛的牌子立了,管理措施也上了。
更关键的一个时间点:2025年4月,离居民楼最近的那台桩已经拆了,夜间充电也停了。在运营方看来,能做的都做了。
邹家人手里攥着的是票据。票据是真的,看病花钱是真的,夜里被吵醒也是真的。
但法庭要追问的是另一层:那些诊断书上的病,跟三米外那台设备发出的声音之间,能不能扣上一条医学上站得住的链子。
法院把这条链子拿起来,一段一段地看。
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充电桩离住户近,夜间又在运营,除了设备本身的电流声,还有车辆充电操作带出来的动静。
没有证据证明噪音超过了排放标准,但这不等于周边住户就理所当然该把这种声音咽下去。运营方拿出来的备案表和检测报告,只能说明设备本身是合规的、建设行为是合法的,说明不了在拆除和限时充电之前,那些夜晚的声音已经被审慎地考虑过。
安装的位置、运营的时段,本来就是运营者该放进脑子里的东西。
可谁也没想到,侵权这一头立住了,赔偿那一头却落在一个几乎让人愣住的数字上。
腰椎间盘突出、肌筋膜炎、痛风、2型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法院逐一看了,结论是这些疾病无法被确认为噪音直接引起的病理性伤害结果。
票据证明的是“去过医院、付过钱”,证明不了“墙外的声音造成了这个病”。
那一万多块钱的医疗费,被挡在了合理损失的范围之外。
八千块精神抚慰金,也因为没有举证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没有拿到。
万幸的是,有一笔钱被留了下来。
邹某龙因为睡眠障碍接受治疗,产生了一笔四十八块四毛二的费用。
在那一摞票据里,这笔钱薄得几乎可以忽略。
但睡眠障碍跟夜间噪音之间的关系,比腰椎和痛风要直白得多。法院把这四十八块四毛二放进了赔偿范围,其余的,驳回了。
判决下来的时候,那台离得最近的充电桩已经拆掉快一年半了。墙外面空出来的位置,夜里不再有蓝幽幽的指示灯。
邹家人跑医院攒下的票据还夹在病历袋里,法院认下来的,是其中四十八块四毛二。
信息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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