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白人女性嫁黑人男性多见,白人男性娶黑人女性却少?这个“单向”现象值得琢磨。同一道种族界线,男女跨过去的难度并不一样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感谢您的支持!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美国跨种族婚姻曾经受到法律的明确限制。
1967年6月12日,美国最高法院对“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作出判决,认定弗吉尼亚州禁止跨种族婚姻的法律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原则。
这项判决使当时仍然存在的相关州法律禁令失去效力,成为美国民权史上的重要节点。
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并不复杂,却足以说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多严苛。理查德·洛文是一名白人男性,米尔德丽德·杰特是一名黑人女性,两人于1958年结婚。
由于弗吉尼亚州禁止他们这样的跨种族婚姻,夫妻二人遭到起诉,被判刑,缓刑条件还要求他们离开该州生活。后来,他们通过法律途径挑战这项禁令,最终把案件推进了美国最高法院。
这段历史最值得关注的地方,是它提醒我们:婚姻并不总是纯粹的私人事务。在某些历史时期,政府甚至会按照种族规定谁能与谁结婚。法律不仅限制个人自由,也会影响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接触和家庭形成。
当然,1967年的判决并不意味着种族偏见从此消失。
法律可以禁止政府继续实施某些歧视行为,却很难在一夜之间改变家庭教育、社会交往和大众文化中积累多年的观念。一个人即使生活在法律平等的环境里,也可能受到成长经历和周围人的看法影响。
因此,讨论今天的跨种族婚姻,不能把过去和现在割裂开来。历史不能替今天每个人作出选择,却能够解释为什么某些社会观念形成得早、延续得久,也为什么改变往往需要很长时间。
要判断“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的婚姻更多”是否成立,最重要的不是凭感觉,而是看统计口径。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2017年发布的一项研究,分析了美国跨种族、跨族裔婚姻的情况。按照该研究引用的2015年数据,在所有跨种族或跨族裔的新婚夫妻中,约7%是黑人男性与白人女性的组合,约3%是黑人女性与白人男性的组合。
研究还发现,在2015年新婚的非裔美国人中,约24%的男性与不同种族或族裔的人结婚,女性这一比例约为12%。
这组数据确实反映出一定的性别差异,但有两个地方必须说清楚。第一,7%和3%指的是跨种族或跨族裔新婚夫妻中的组合比例,不是美国全部白人女性或白人男性中有多少人选择了黑人配偶。
第二,24%和12%统计的是非裔新婚男女与不同种族或族裔通婚的比例,并不专门指与白人结婚。把这两组数据混在一起,就容易得出过度简单的结论。
这正是很多网络讨论容易出问题的地方。看到一种组合的比例比较高,就直接推断某个群体普遍偏爱另一个群体;
看到另一种组合的比例比较低,就认定某个群体排斥另一个群体。这些结论都超出了数据本身能够说明的范围。
婚姻比例受到人口规模、年龄结构、居住地区、教育水平和社交圈子等多种因素影响。比如,不同种族人口在一个城市中的分布如何,年轻人是否在学校或工作中经常接触其他族群,都可能改变相遇和交往的机会。
统计上的差异是真实的研究对象,但它不能直接证明差异背后的原因,更不能说明每个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律。
所以,更愿意把这些数据看成一个值得继续追问的问题,而不是最终答案:既然某些组合出现得更多,我们就应该继续考察社会环境、人口结构和文化观念,而不是急着给某个种族或性别贴上固定标签。
非裔美国人已经在美国社会生活了数百年,长期参与美国的政治、经济、教育、体育和文化生活。
黑人与白人之间的接触,存在于学校、工作场所、城市社区、娱乐产业和公共生活之中。随着社会交往增加,不同族群之间建立友谊、恋爱关系和家庭的机会也会随之增加。
但这里也不能简单地说,黑人与白人之间的文化距离一定比其他族群更小。美国是一个地域和人口构成差异很大的国家。
纽约、洛杉矶、亚特兰大以及中小城市的族群分布和社交环境并不相同;同一个城市内部,不同社区之间也可能存在明显隔离。一个人实际接触哪些群体,往往与生活地点、学校、职业和家庭背景密切相关。
媒体形象同样值得观察。好莱坞电影、体育赛事和流行音乐会影响人们对不同群体的认识。
长期以来,部分大众文化作品喜欢用简单的标签塑造人物,例如把某些男性形象与强壮、阳刚联系起来,或者把某些女性角色描绘得强势、难以相处。这些表现可能强化已有的刻板印象,让观众在不知不觉中形成偏见。
不过,不认为可以直接据此断定,白人女性选择黑人男性,是因为媒体塑造了某种男性形象;也不能说黑人女性与白人男性的婚姻较少,就是因为黑人女性在影视作品中受到边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