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火车站验票闸口,一名披着外衣的女子奔到跟前,机器已经落锁,离那趟车开走只剩2分钟。她一遍遍弯腰作揖,喊着放我过闸,叫我干什么都成,检票员摆手说闸门锁了,他也没那个权限。路人把录像传上网,没几个钟头顶上热榜,网友一句开门容易收场难,顶到最前头。这2分钟到底该不该为她破一回例?
这位女子各家没给出姓名,只看到她披着外衣,那张票值几百元钱。
据10月21日,报道,全网吵翻天的那两句,一派心疼她,一派护着检票员。
她出门前那笔时间账算岔了,这才是整件事的头一笔,后头弯腰、哭喊、被路人录下来、顶上热榜,全是从这起的,闸机只是照着公示那2到7分钟办事。
验票那道闸口,机器背后就是站台,她要赶的就是这一截。
停检的钟点本就不统一,差在各站的格局和闸机到站台那截路,短的2分钟,长的15分钟。
精河站,提前15分钟。
八达岭那座以长城为名的站,卡在12分钟。
短的跟长的之间,差了7倍。
其余多数早2到7分钟,15分钟够干什么,比那2到7分钟多一倍,这套钟点是各站按那两样定死的,谁也动不了它。
这位女子要赶的那趟车,照公示早就停了检,闸门先她一步落下。
这位女子喊出来的数是2分钟。
等到她奔到跟前,闸门偏偏就锁上了,喊也喊不开。
她差的,就是最后2分钟。
接着她堵在门外头,一遍遍朝里头的人弯腰作揖,脸憋得通红。
她心里清楚,就差2分钟,后头那几程全得乱套,几百元的票钱还是小事。
搁谁身上都得慌,可她没想到这道闸由不得检票员。
她张口就是那句,车还没开,让我过闸,干什么都成。
两分钟够她干什么,闸机到站台那截路还没走完。
检票员硬是没把手放下过,她求一句他回一句,那句话从头到尾没变,他手里握的只有一台锁死的机器。
要说这检票员也冤,出了事他扛不住。
他回她的原话是闸门锁死,我也没那个权限,要骂去骂公示牌,真要通融先改公示上那个数。
旁边旅客围了一圈看,有人举手机把她录了下来。
那段录像没几个钟头就顶上各家热榜,火得比她跑的那段路还快,全网都在看这位女子弯腰作揖。
网友撂了句,说不定她真有急事。
也有人撂了句,规矩立着就得认!今天给她开一次,明天门口就得站十个,定下的钟点就成了摆设。
还有人问,1000多号人算什么。
上千号人平摊下来,一人也得搭进去2分钟,搁谁身上都咽不下,没人替他们讨回来。
我看这事,吵偏了。
多数声音倒向检票员,这位女子愣是没能上去那趟车,那张票几百元钱就这么压在她手里。
末了她没能上去,废在2分钟上。
不过,票废不废这事,法律里另有交代,816条摆在那儿,跟闸机开不开没关系。
可误了车的人真就只剩认栽这一条路吗?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814条和第815条,也就是说,误了车的人还剩什么办法,反倒一个字没人说,谁也没往下多走一步。
这位女子身上,全网替她吵的那两句,一条都不在这两条里。
《民法典》第816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也就是说,误了车的人,法律给的救济不是放你闯闸,是让你去办退票或者改签,816条说的就是这个。
搁到这位女子身上,她该奔的是窗口,不是闸机,这几百元钱能不能回来,全看她有没有在期限里办手续,柜台那会儿就空着。
逾期不办,铁路可以不退票款,那几百元钱就这么没了,816条写得清楚。
要说票钱作废的出处,就是816条。
《民法典》第814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后半句那个交易习惯,才是各站停检钟点不一的法律出处。搁到这位女子身上,她骂的那道闸正是这条但书撑着的,精河那一站早15分钟,八达岭那座以长城为名的站早12分钟,靠的就是它。
2到7分钟换成脚程,也就那一小截。
照这个说法,检票员那句我也没法开,不是推脱,是他手里真没这个权。
换个角度看,那2分钟不在闸机手里。
那2分钟在哪儿,在这位女子出门那一刻看的那块表上,不在闸机。
2分钟换来的这张废票,谁认?
到头来,全网替这位女子喊冤,喊的全是规矩太死,没人替那上千号人算账。
换作是你站在闸机外头,替这位女子喊一句,你还喊得出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