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民生记者接到学员们的求助,他们在教育机构交钱报了函授本科,交完钱上完课却迟迟拿不到毕业证,机构还倒打一耙,诬陷他们欠学费。学员们走投无路,只能求助媒体。记者得知后上门亮证核实纠纷,可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对着记者说:在我的场所拍东西,你经过我的允许了吗?记者就那么厉害吗?说完就对记者动了手,还砸烂了记者的摄像机。
这名民生记者平时的工作,就是接收老百姓的求助,哪里有纠纷,哪里有人维权难,他就去哪里核实真相,帮大家讨个公道。
这次外出跑新闻,是为了一些被培训机构坑了的学员。
这些学员几年前花大价钱报了函授本科,学费交齐,课程上完,本该顺利拿毕业证。
结果培训机构一拖再拖,迟迟不发证。学员上门讨要说法,机构反倒倒打一耙,反咬学员欠学费。
两边扯了很久,大家实在没渠道维权,走投无路之下,只能求助媒体曝光。
记者接到线索后,按规矩办事。当天上午他带着摄像同事,正常上门采访。进门第一件事就是亮记者证,清清楚楚说明来意,只是想核实学费和毕业证纠纷的真实情况。
他光明正大拍摄,没有偷拍。没有乱拍隐私,完全是正规的民生监督流程。
谁料他刚说明来意,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瞬间翻脸,态度极其蛮横。
对方根本不想沟通,张嘴就质问记者:你在我这里拍,经过我允许了吗?记者就那么厉害吗?
记者本来只想好好核实问题,化解百姓纠纷,一直耐心沟通,可对方完全听不进去,情绪越来越激动,直接开始动手。
对方冲上来推搡摄像同事,抬手狠狠捶打记者胸口。混乱拉扯中,记者胳膊,手上到处都是划伤,身体被打了好几处。
这还没完,后来工作人员彻底失控,一把抢走价值不菲的专业摄像机,猛一下摔在地上。
机器当场报废了,镜头直接脱落,辛苦准备的采访彻底泡汤。
其实记者从业这么久,最清楚一个道理,合法经营不怕曝光,心里有鬼才怕镜头。
这家机构之所以反应这么激烈,根本不是介意拍摄,就是怕自己推诿学员,拖延发证的乱象被公之于众,怕被大众看清真面目。
可能有人会觉得,记者没经过人家允许就拍,就是记者的不对。
但是,私人生活隐私画面需要同意,可经营性门店公开的消费纠纷,属于公共监督范畴,记者合法采访完全合规,根本不需要商家点头同意。
事后记协全部出面发声,明确力挺记者,谴责暴力抗访行为,警方也已经立案调查。
在记者眼里,舆论监督从来不是找麻烦,是帮弱势群体兜底。普通人遇到商家扯皮,维权无门的时候,媒体就是唯一的曝光渠道。
这家机构不想解决自身的经营问题,反而动手打人,砸设备,暴力阻挠监督,解决不了问题不说,还犯法了,得不偿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是亮证正常采访,属于合法的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哪怕双方有争执,也不能动手打人。
同时他还摔坏摄像机,另外触犯损毁财物的条款,警方可以合并处罚。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 2026-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