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8岁男孩想换个手机,但他又没钱,于是拿着自己的iPhone12去手机店置换手机,趁着老板不注意的间隙,男孩抢走店里的iPhone13溜之大吉。老板报警后,民警联系上孩子的家长,家长更是耍起了无赖:这孩子是我抱养的,我也不想管。家长不负责,孩子又没钱,老板陷入了两难!
10月19日,沙坪坝一家手机门店里来了一名年轻男子,进门就说想做手机置换,打算把自己手里的苹果12,换成店里的苹果13。
店主一开始也没多想,正常接待,拿出iPhone13给男子查看,双方坐下来协商置换差价。
可协商的时候,卡在了关键问题上,男子旧手机的苹果ID账号没办法退出。
ID不解除,这台旧机就没法正常回收,后续还会有锁机风险,店主肯定不能收下,双方就一直僵持着,一时谈不拢。
当时店主心里想着,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碰到,争执下去也没用,干脆直接报了警,打算等民警过来帮忙调解处理。
店主以为,既然已经报警,对方总不会乱来,就安心在店里等候。
谁都没有料到,这名男子心里早就打起别的主意。
趁着店主低头忙别的、注意力没在他身上的时候,他一把抓起那台苹果13新机,转身就往店门外冲。
店主听见动静反应过来,立刻起身追赶,可男子动作很快,一口气跑出很远,等店主追到店门口,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跑掉。
回过神的店主又气又无奈,好好一桩置换生意,居然变成了抢手机。
警方很快介入调查,很快就查到了这名男子,了解到他刚刚年满18周岁。
更让店主没想到的是,联系上男子父亲之后,对方的态度十分冷淡,直接表示这个孩子是抱养的,不愿意为这件事承担相关责任,不愿意赔偿损失。
现在店里还留着男子当初拿来置换的那台苹果12,可两台手机之间的差价只有几百元。
新机被抢走,旧机虽然留在店里,但这点差价根本弥补不了店主的损失,想要维权,一下子陷入两难。
有人认为,男子已经成年,就算是抱养,也不代表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成年人要对自己做的事情承担法律后果,不能拿抱养当借口推卸责任。
本来只是几百块差价的小事,心平气和等警察调解,完全可以妥善解决。
可男子一时冲动,直接抢夺手机,性质就完全变了,不再是普通的消费纠纷,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男子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趁店主不备公然拿走手机逃离,已经涉嫌抢夺罪,需要自行承担刑事、民事赔偿责任。
收养关系不等于养父必须替成年子女赔钱,养父以抱养为由拒绝赔偿,在法律上有依据。
店主可以在刑事程序中提起退赔主张,扣留的苹果12可抵扣部分损失,不足部分继续向该男子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