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猥亵女儿获刑3年 河北邯郸这个案子,我看完血压直接上来了。一个亲爹,对自个十二岁的闺女下手,这孩子还有唐氏综合征和心脏病,他明明知道孩子啥情况,趁前妻有事把娃送过来待一天,他就能干出这种事。孩子回去哭着说疼,当妈的带去医院一查,处女膜陈旧性破裂。这男的倒好,跑了,还托人传话说是什么插尿管弄的,结果主治医生直接打脸,说根本不可能。
然后呢?判了三年。
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猥亵儿童罪,三年。法院说强奸证据不足,只能定猥亵。行,法律讲证据我认。但我就想问一句:一个亲生父亲,对一个智障加心脏病的十二岁闺女下手,这叫什么?这叫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作案,司法解释白纸黑字写着要从重。再加上孩子本身精神发育迟滞,又一个从重情节。两个从重叠一块儿,最后落下来三年。
孩子妈说不服,要申请抗诉。我完全理解。换谁谁服?社会有百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