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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失误,是抢功!」江西九江,一男子和女友做生意发了家,给老家特殊学校,捐了

「这不是失误,是抢功!」江西九江,一男子和女友做生意发了家,给老家特殊学校,捐了价值 27000 块的 300 套衣裳。可媒体报道时,捐赠方竟被写成了副会长儿子的商贸公司。情侣坐不住了,要求对方更正,副会长却说:这么弄不是打我脸吗?他解释,儿子打算买下这批衣物捐赠,以为钱已经付了,跟媒体报错了消息,属于沟通失误,不是成心抢功。他们父子事后想掏钱弥补,被情侣一口回绝。情侣认为:做好事可以不扬名,但不能让人冒名顶替抢了功。

余先生和小茜在广州做服装生意,老家在九江瑞昌,仓库里压着一批新衣服,一直想找个正经去处。

两人一合计,与其放着吃灰,不如捐出去给真正需要的人。他们只图个心安,没想过留名,就盼衣服能递到孩子手上。

于是托家里老人张罗。小茜母亲长居瑞昌,到处物色受捐对象,经人引荐,联系上了九江市义工联合会副会长谢某,这位还兼着妇联主席,在当地人脉广。

谢某给推荐了三个受捐点:瑞昌市特殊教育学校、南阳乡中学,还有几户困难家庭。

情侣俩远在广州赶不回来,整桩捐赠只能托付给老人和义工组织。捐赠当天,义工联派人和小茜母亲一道,把三百套衣服送到特校,一件件分到孩子手里。

原定开车的司机临时没到,谢某就叫儿子陈某到现场搭手,还邀了当地媒体采访记录。

本来皆大欢喜,可几天后稿子一见报,味儿全变了。通篇把捐赠方写成缘策(九江)商贸有限公司,也就是陈某名下的公司。通稿把两批物资分别报成一万余元和两万七千余元,真正出钱的情侣,名字一个都没出现。

余先生看到通稿,整个人都愣了。衣服是小茜从存货里匀的,钱是他们掏的,怎么到了报纸上,功劳全成了副会长儿子的公司的?

小茜母亲气不过,当面去找谢某讨说法。谢某先在微信里安抚,说已经跟校长讲清楚是误会。可老人一提出要登更正、开张接收捐赠的证明,谢某立马变口风,撂下话说这么做岂不是让自己脸上无光,稿子改了再发也不行。一句 "丢脸",就把更正请求挡了回去。

余先生又联系上陈某,对方说原计划自己采购,稿子已定稿,不便再加署名。这套说辞,情侣不认。衣服是小茜的,钱一分没付,怎么功劳就成了他公司的?

余先生说,这批衣物按销售价核算有四万七千余元,情侣一让再让,最后给到三万七千元,陈某仍不接受。到了 9 月 21 日,陈某更绝,直接建议小茜走法律程序起诉,理由是报价过高、和解协议有争议。情侣干脆拒收补偿款,只要求公开更正、赔礼道歉。

谢某这边也有说法:儿子当天也来了,另外捐了一万元,报道是沟通失误导致,并非有意侵占,事后愿意照价补钱。儿子陈某也承认,原本打算买下这批衣服再以公司名义捐,误以为已付款,才对外说物资是自己的。

是误会还是有意,眼下没有权威认定,两边各执一词。但行为链清清楚楚:见报的捐赠方,写的是副会长儿子的公司;更正请求被一句 "怕丢脸" 挡回;价钱谈不拢,对方反倒让小茜去打官司。

其实这事本很简单。小茜母亲全程在分发现场,还加了记者微信,真要核实谁是出资人,当面问一句就能说清。

《慈善法》写得明白,慈善组织接受捐赠,要给出资人开捐赠票据;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还可给自己的项目冠名。谁才是捐赠主体,名字该署给谁,本该由票据和接收证明锁死,而不是现场谁对记者开口,就算谁捐的。

截至报道,当地媒体撤了视频,图文稿还在传。义工联、受捐学校、民政部门,都没就捐赠主体发过通报,事仍悬在半空。

衣服早穿到了特校孩子身上,是真的。可通稿里那个捐赠人的名字,至今对不上号。

这对情侣要的,从来不是名利。真金白银掏了,衣服一件件分出去,图的就是踏实心安。可做好事可以不留名,不代表能被随手冒名顶替。信任这东西,恰恰损耗在 "谁捐的、捐了多少" 被随手改掉的那一瞬。

账对不上,下回再有人想做善事,心里都得先打个问号。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