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数字游民签证"走红,新规收紧:须回国递签并提交无犯罪证明
近期,泰国"目的地签证"(Destination Thailand Visa,简称DTV)在中文社交媒体上被称作"平替神卡","两千块钱换五年泰国长居"的说法广泛流传。经核实,这一签证确实门槛相对较低,但网传说法遗漏了多项关键条件。2026年8月31日起,申请要求还进一步收紧。
DTV于2024年7月推出,有效期5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入境可停留180天,并可在泰国移民局申请延期一次,再停留180天,延期费1900泰铢。签证费为1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000多元,按递交地货币收取,拒签不退费。签证到期后不能续签,需要重新申请。
申请人须年满20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远程工作者和自由职业者,需提供境外雇主的劳动合同或境外客户的业务证明。第二类是参加泰拳、泰餐烹饪、医疗等"软实力"活动的人,需提供报名或预约证明;泰语学校已于2025年被排除在外。
资金方面,申请人须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显示存款不少于5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10万余元,余额须在此期间保持稳定,申请前突击存入大额资金是常见的拒签原因。配偶和20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同申请,每人单独办理,各缴1万泰铢。
根据泰国外交部的调整,2026年8月31日起,DTV申请人必须在国籍国或永久居留国递交申请,不能再持旅游签证到邻国使领馆办理;所有申请人还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按泰国驻成都总领馆公布的流程,中国申请人须先在国内公证处办理公证和翻译,再经四川省或重庆市外办认证,最后由泰国驻成都总领馆认证。8月31日前已提交并缴费的申请,仍按旧规则办理。
DTV持有人不得受雇于泰国雇主,也不得在泰国从事本地受雇工作。税务方面,一个日历年内在泰国停留满180天即成为泰国税务居民;自2024年1月1日起,汇入泰国的境外收入须纳税,无论该收入在哪一年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