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一幕!浙江湖州,一男子因临时车辆进小区被保安拦下,双方发生争执,男子情绪失控,从后备箱拿出皮锤连续猛砸保安头部,保安当场倒地,仍死死抱住施暴男子的腿。后方车主见状赶紧下车,联合路人将打人男子控制住。视频中还能听后方车内小女孩吓得哭喊爸爸。
这一锤子下去,代价有多大?
事情发生在10月21日下午两点多,浙江湖州一个小区的大门岗口。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开着临时访客车,想进小区。保安按照小区的管理规定,要求他登记。担心外来车辆占用业主车位,保安没有直接放行。
两个人因此发生了口角。争执中,男子情绪失控,走到车后备箱,拿出一把皮锤,连续击打保安头部。保安被打倒在地。但他没有松手,死死抱住施暴男子的腿,不让他跑。
后方车上一名男子赶紧下车,和路人一起,合力把打人者控制住。视频里,能听到后车上一个小女孩在大声哭喊“爸爸”。
被打的保安被紧急送医,目前意识清醒,详细伤情还需要进一步检查。物业负责人已经到医院探望。辖区派出所已经介入,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涉事男子的身份、最终采取什么强制措施,以警方正式通报为准。
很多人看到“皮锤”这个词会想:一把锤子,又不是刀,算严重吗?法律上,算。
在治安处罚和刑事量刑中,“持械”是一个重要的从重情节。皮锤虽然是工具,但当它被当作攻击他人的武器,连续击打头部这种要害部位,性质就变了。它不再是一把修东西的锤子,而是一件被主动选择用来伤害他人的工具。主观恶性和行为危险性,都比空手打人要高得多。
那这一锤子下去,最终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追责?
关键看伤情鉴定。
如果鉴定为轻微伤,适用治安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属于“结伙殴打”“殴打残疾人、孕妇”等情形,从重处罚。同时,打人者还要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
如果鉴定为轻伤及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第234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旦留下刑事案底,影响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子女未来的政审、就业等。
头部被连续击打,最让人担心的是颅内损伤。好在目前保安意识清醒。但“意识清醒”不等于“没大事”,脑震荡、迟发性颅内出血等,需要医学检查来排除。最终的伤情鉴定,将直接决定案件的走向。
这件事里,有一个细节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后车那个小女孩,哭着喊“爸爸”。她可能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但眼前的暴力场面,足够让她恐惧。成年人的一时冲动,代价不该让一个孩子来目睹。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多说一句。保安登记外来车辆,是依规履职。他不是在“刁难”谁,他是在执行小区业主共同认可的管理制度。如果觉得规定不合理,可以找物业投诉,可以向社区反映,甚至可以通过业委会推动修改规定。但把车进不去的火,撒在一个按规矩办事的保安身上,情理上说不过去,法律上更过不去。
动手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是在“解决问题”。实际上,他是在把一个简单的进门登记,变成一起治安案件,甚至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
你觉得保安依规登记有错吗?遇到小区门禁管理,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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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时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