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认错人,拍了拍后背,也道歉了,还被告上法庭,索要5000元的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你赔不赔?
四川资阳的街头。当晚,赵某站在奶茶店门口,背对着马路和朋友闲聊。梁某酒后路过,远远只看见背影,错把赵某当成熟人,伸手拍了一下她的左肩后背。
赵某猛地回头,发现面前是完全陌生的男子,瞬间吓得心慌。梁某也马上意识到认错人,当场向赵某道歉,随后就离开了现场。接触仅仅是肩背位置,简单短暂,完全就是生活里误认熟人打招呼的动作。
本以为一句道歉就能了结这场误会,可一个半小时之后,赵某选择报警,称自己遭到陌生醉酒男子触碰后背,遭遇了猥亵。警方调查取证之后,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构成猥亵,不予刑事立案。
但赵某没有就此停下,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人格权益受损。这次她提出两项诉求:要求梁某登报公开道歉,同时索赔5000元,包含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突如其来的触碰,给赵某造成不小的心理冲击,事后她两次就医,病历上记载失眠、心慌,不敢独自出门,临床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就医花费仅仅32.95元。
一审法院判决,梁某需要向赵某书面道歉,驳回了5000元赔偿的诉求。赵某不服,提起上诉。资阳中院二审审理之后,维持原判:梁某承担书面道歉的责任,女方主张的5000元赔偿予以驳回。
网友看到后评论说: “认错人拍后背,主观上没有猥亵的想法,道歉合理,但5000赔偿确实没有依据,法院判得很公道。”
也有的网友说: “换谁被陌生人突然拍一下都会吓一跳,女生的不安是真实的,也不能完全说小题大做。”
还有的网友说:“喝酒不能当借口,哪怕认错人,随意触碰陌生人身体本身就是不妥,道歉一点不冤。”
更有网友表示:“这个判决真的有意义,不是说只要身体接触就一定算猥亵,法律看主观意图,不是只看个人感受。”
很多人看完这个案子,总爱简单站队,要么指责女方太过较真,要么直接认定男子就是耍流氓。但这一纸判决,恰恰点明了关键:个人的恐惧与感受值得被尊重,但法律判定是非,必须依靠证据,重点看当事人的主观动机。
梁某酒后疏于分寸,随手触碰陌生人的身体,这个行为本身就失礼。突如其来的一拍,确实给赵某带来强烈惊吓,诱发了急性应激反应,所以法院判令他书面道歉,这是对他人人身安全感最基本的维护,一点都不冤。喝酒不是随意触碰陌生人的理由,不管是不是认错人,别人的身体边界,都不能随便越界。
可反过来讲,不是只要内心感到不适,就理所应当拿到精神损害赔偿。认定猥亵,核心要看对方有没有故意冒犯、恶意侵害他人的主观想法。本案所有证据都能证实,男子只是认错熟人打招呼,不存在猥亵的主观恶意,公安机关也没有认定猥亵,所以5000元索赔被法院驳回。
这个案子最珍贵的价值,就是厘清了一条清晰的底线:任何人的身体边界都不容随意侵犯,失礼冒犯他人,就必须认错道歉;但维权诉求也不能单凭主观感受无限放大,维权同样要守住法律的标尺。
法律既要守护普通人的人身安全感,也不会随意给人扣上猥亵的帽子,不冤枉好人,也绝不纵容无礼的冒犯行为。情理可以共情感受,法理必须忠于事实。
道歉是对他人感受的尊重,判决是对是非对错的标尺。
素材来源:蓬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