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犯罪!” 广州,一男子的车在某充电站正插着充电枪,旁边一辆面包车 “哐” 地甩开车门,直接怼出个凹坑带掉漆。男子没吵,就提了句走保险。结果司机一听要报保险,脸色当场就沉下来,二话不说上了车,倒到路沿边,打方向对准刚才蹭过的位置,一脚油门又撞了过去!撞完淡定下车,连看都不看,掏出手机就给保险公司打过去。男子全程冷静报警,定损两万三。案发后,警方先是行政立案,后转刑事立案,对方家属托警方求谅解,男子坚决不原谅。
先说结论,这事能从一起小剐蹭一路办成刑事案件,不是谁揪着不放,是面包车司机那一下,把自己从 “理亏” 直接撞成了 “犯罪”。
开头那句 “这是犯罪”,一点都不夸张。车停在原地充电,车主安分守己,却被人开着车对准车门狠狠撞上来,这在法律上早就不叫交通事故了,叫故意毁坏财物。按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就能追究刑责,一旦坐实,最轻是三年以下,重了还能到七年。
金先生去 4S 店一估,右前 A 柱、前杠、右前门好几处都伤了,维修费合计两万三千多。这数字往桌上一摆,性质当场就变了,行政立案转成刑事立案,一点不冤。
顺带说句实在话,这种故意撞车,保险公司也不会痛快赔,恶意碰撞本来就在理赔红线之外,搞不好还得担上骗保的嫌疑。他撞完立刻掏手机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以为能把窟窿糊过去,可明晃晃的监控就在那摆着。
回过头看,金先生这一路的处理挺值得说道。对方一开始张嘴就赖,说是旧伤,他也不吵不闹,让对方把车门重新打开比对,撞出来的痕迹,位置和高度跟那扇车门打开的角度严丝合缝,证据摆在那,想赖都赖不掉。
等对方恼羞成怒撞完车扬长而去,他照样没慌,当场报警,说有人驾车故意撞击。全程没骂一句,没动手,把证据留足,把话说到位,比很多人都冷静。
后来他把监控视频和估价单发到网上,评论区一下就炸了。视频里看得清清楚楚,面包车先是倒到路边,往前开一段又退回来,随后加速直直冲上去,车身都跟着晃了一下,整个过程没有半点犹豫。
这段监控不光给网友看,更是给警方最硬的证据,撞没撞、怎么撞的、是不是故意,一目了然。有人骂司机脑子进水,有人说这是典型的恼羞成怒,还有人替他捏把汗,说当时要是人站在车边上,那一脚油门撞的可就不只是车了。
说白了,这类事最让人后怕的,不是撞坏一辆车赔多少钱,是人在气头上根本不考虑后果。为了一扇门、一点漆,本来几百块钱就能谈拢的事,非要搭上自己的前途。一时痛快,换来一张刑事立案通知书,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大了。冲动是魔鬼这话听着老套,可它一次次在真实的案子里应验。
其实大家气的,不只是这一撞,是这人从头到尾的算盘。开门蹭了想赖,赖不掉就恼,恼了就动手,撞完还指望保险兜底。每一步都在钻空子,唯独没想过,自己做的是不是违法。这种人最怕的不是赔钱,是有一天真把法律当回事。
更让人看不下去的是后面这出。撞完车那司机一脸凶狠,把人家车毁了也不当回事。等事情闹大了,家里人慌了,才想起来托民警联系金先生求个谅解。金先生没答应,态度很坚决。
他说得挺实在,开门杀是个人习惯不好,这层能理解,可对方是恼羞成怒之后故意开车撞的,性质完全两码事,没法原谅。谅解书不是不能写,但得看对象,对这种明知故犯还死不认账的人,谁也不该替他兜底。
他最后那句话说到根上了:希望大家以后遇到类似的事能理智一点,也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识。这场闹剧里其实没有赢家,司机一时痛快,换来刑事案底和可能要坐的牢;金先生车被撞成事故车,修车修得心烦。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遇事别上头,理性和法律意识,才是开车上路最好的保险。一场本来几句话就能画上句号的开门剐蹭,因为一时赌气,硬是滚成了刑事案件,这下想后悔,恐怕也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