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仅16岁的张志超因奸杀女同学被判无期,然而,在坐牢6年后,他的一句话,却让其母亲瞬间泪奔,之后坚持帮他申诉。
那句话是2011年一次会见时从会见室铁窗后面传出来的。
张志超压着嗓子跟母亲马玉萍说,自己当年是被打的,扛不住了才认的罪。马玉萍愣在那里,她等这个解释等了整整六年。
此前每次探视,儿子低着头不说话,她也不敢多问,怕触到他哪根筋。那天她走出监狱大门的时候,腿是软的,但脑子比任何时候都清醒。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内失踪。一个月后,学校宿管科工作人员在教学楼三楼一间停用的厕所里发现了一具遗体。临沭县公安局迅速介入,认定该校高一学生张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6年3月,临沂中院一审判决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那一年他刚满16岁,一个高一的孩子,判决书上写的是一辈子。
案子看起来结了。但里面的窟窿,大得吓人。
律师团队后来翻卷宗的时候发现了一连串要命的问题。侦查机关压根没有对尸检和现场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做过提取和鉴定,关键物证集体缺位。
张志超供述受害人衣服的颜色和实际颜色对不上。作案时间对不上,地点也有出入。这些疑点摆在卷宗里,当年没有人深究。
马玉萍文化不高,但她认一个理:儿子说没干,那就得查清楚。
她开始跑。临沂、济南、北京,能去的地方都去了,能递的材料都递了。
申诉这件事花钱如流水,路费、住宿、打印材料、请律师,家里的积蓄很快见了底,借了一圈亲戚的钱,欠下的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后来张志超拿到国家赔偿之后说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钱交给母亲还债,不是客套话,是真欠了那么多。
转机出现在2016年。最高法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的方式,在临沂中院跟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王殿学以及马玉萍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沟通。
法官听完律师提出的种种疑点之后表态会向审判长反映。律师后来回忆说,如果原判没有问题,最高法直接就驳回了,正是因为疑点太多,才给了这次机会。
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正式决定再审此案。从这一天到最终宣判,又拖了两年多,中间经历了6次延期。2019年12月5日,案件在淄博中院开庭,检方在庭上明确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当庭释放。此时他已经被羁押了5449天,接近15年。
走出淄博中院大门的时候,张志超抬头看天,说了一句让在场所有人沉默的话:天好大,在监狱里天只有那么小一块,永远就那么一块。
他拉着母亲的手上车,看着马玉萍满头白发和沟壑纵横的脸,眼泪直接掉了下来,说母亲每个月都在变老,一个月一个月地变。
一个16岁的少年进去,30岁出来,中间隔着的是一整个青春。
2020年6月,张志超委托律师正式递交国家赔偿申请,金额788.9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金600万元。
最终临沂中院审结此案,支付的赔偿金总额为332万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此外还包括当年法院从张志超家里划扣的5500元。
332万,买不回15年。张志超自己说了,谁也不愿意用这些赔偿来换自己的15年青春。
但这件事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钱的问题。
2021年3月30日,张志超在律师陪同下,向临沂市监察委员会和临沂市检察院提交了追责控告书,请求对12名责任人员追责,其中8人是原临沭县公安局的侦查人员和法医,4人是原临沂中院的法官和书记员。
2022年6月,检方当面通报了追责结果,三级检察机关多人受到处理。最高检在2021年对2018年以来改判纠正的246件错案启动了追责,“张志超案”被列为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直接督办案件之一。
一个16岁的孩子被关进去,是因为有人急着结案。一个母亲跑了9年才把儿子从高墙后面拽出来,是因为有人怕翻案。追责通报下来了,处理了几个人,但张志超失去的那15年,没有任何东西能补上。
马玉萍说过一句话,大意是自己这辈子没别的本事,就是认准了儿子没干那件事。就凭这一句话,她从一个普通农妇变成了一个跑了将近十年申诉路的母亲。没有她死咬着不松口,这个案子大概率就沉下去了。
冤案平反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每一桩背后都有一个像马玉萍这样不肯认命的人,咬着牙把真相一点点从石头缝里抠出来。
张志超案最终写进了“两高”报告,推动了对错案追责机制的进一步落实,这条路的代价是一个少年15年的自由和一个母亲满头白发的等待。
这笔账,从来都不该用钱来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