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骗了谁?”广州,男子与女子经人介绍认识,交往两个月后,女子怀孕。双方决定结婚,男方给了女方18.8万彩礼,10万元的酒席钱,加上改口费、首饰等共计36万元。谁知,婚礼结束后,女子迟迟不和男子领证,女儿出生后,男子怀疑女儿不是自己的,还去做了亲子鉴定。双方信任崩塌,男子以女子骗婚为由,起诉女子,要求全额退款36万。法庭上,女子说出不领证原因……
2024年7月,赵某与徐某经人介绍,相亲认识。
第一印象还不错,就尝试着交往了2个多月,随后,徐某怀了孕。
赵某很负责,觉得孩子都有了,必须明媒正娶,给徐某个名份。
于是,双方父母就坐在一起,把婚事定了下来,并约定在国庆期间把婚礼办了。
男方家按当地习俗,给了女方彩礼18.8万、酒席钱10万,再加上见面礼,改口费等共计36万。
接着,两人在双方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办了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
赵某认为,婚礼举行了,也有了孩子,领证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可是,徐某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去领证。
直到女儿出生后,徐某依旧不想去领证。
赵某心里不是滋味了,花了几十万,娶回来的老婆,名不正言不顺,连个结婚证都没有,说出去,叫人笑掉大牙。
赵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怀疑徐某根本没打算和自己好好过日子,就是骗婚、骗财。
从此,连孩子都不管,甚至怀疑女儿都不是自己的,还跑去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双方信任崩塌,矛盾越积越多,日子过得鸡飞狗跳。
赵某认为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一纸诉状告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徐某退还36万元彩礼等费用,甚至要求徐某承担亲子鉴定费
徐某法庭上说出不愿意领证的原因:自己在婚礼当天,才意外得知,赵某父亲身患严重脑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事实。自己无法原谅,赵某故意隐瞒家庭情况。
如果自己真想骗婚,不可能和他办婚礼,更不会生下女儿。
法院判决:徐某返还彩礼10万,酒席钱4.49万,黄金对戒一枚,小额转账、抚养费无需退还。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双方分担,亲子鉴定费由赵某承担。
赵某、徐某均对判决结果不服,双双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赵某隐瞒父亲身体状况,不构成欺诈。
两人办婚礼,共同生活,生育女儿,足以证明当初是真心想结婚。
之所以没领证,是婚后闹矛盾,信任破裂,双方沟通问题导致,不能算单方骗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结合共同生活、孕育子女、双方过错及当地习俗,酌情判定返还比例,不支持全额退彩礼。
虽然没领证,但已共同生活,不能要求徐某全额退还。
最终二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