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男子和家人一起到餐馆聚餐,他们吃完饭结账出来。刚走到门口,就看到有顾客在打包饭菜,嘴里还说了一句:漏了。男子一听,认为对方是在调侃他身边的女子,也就是他的家人。他不问缘由,上前就挥了那名顾客一拳,把那名顾客打倒在地。紧接着,和他一起的另一个人,也上前对那名顾客进行踢打。那名顾客被打成轻伤二级,结局让男子和那名同伴难过了。
可怕,真的可怕!王某和同伴一起来吃饭,只是平平常常的一次聚餐,只是正常地打包饭菜,只是正常地说话,就惹来一顿无缘无故的殴打,实在让他觉得后怕。
当时他和同伴来到这个餐馆就餐,这个餐馆人还挺多的,菜品也不错。在就餐的过程中,他和同伴都吃得很开心。
由于这里的菜品好,味道也很美味,所以他们就点的菜有些多了。
酒足饭饱之后,他们发现还剩下不少的菜,都是自己人吃的菜,吃剩那么多菜,如果不打包就有点浪费了。
反正都是自己人吃,就像是在家里吃饭菜一样,所剩的这些饭菜,可以留着下一顿吃。他们就要打包回去,他们也不想浪费食物。
他们就拿来了打包盒,对饭菜进行打包,在打包的过程中,有一个菜,菜汁比较多,在装到打包盒时,菜汁漏了。
于是王某不经意地就说了一句:“漏了!”
他话音刚说完,一个拳头就挥了过来,把他打倒在地。
打他的人是李某,王某被殴打了这一拳,他感到莫名其妙,他看着眼前的李某,他根本不认识。
他还来不及质问对方为何要打他,李某旁边的张某,也上前来踢打他。
他们不问缘由,将王某一顿打,把王某打成了轻伤二级。
幸好,后面店员来将李某和张某拉开,他们这才没有继续殴打王某。
受伤的王某,看着素不相识的张某和李某,依然不知道自己为何被殴打,他真的很气愤。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他被殴打,是因为他说了两个字,那就是“漏了”。
可这两个字,不过是因为他在打包饭菜时,本能说的一句话,为什么就得罪了李某和张某呢?
原来李某和张某可能是喝了点酒,他们吃饱喝足,结了帐,他们经过王某的身边,正好王某就说了这两个字。
碰巧的是,李某身边的女子,正好是他的家人,当天所穿的衣服,确实也比较时尚,布料少了些,于是李某就认为王某在调侃他的家人。
所以李某一恼怒,根本不分缘由,上前就挥了王某一拳,将王某打倒在地。
而张某看着李某殴打王某,他也不分缘由,上来就踢打王某。
在他们无缘无故的殴打中,王某轻伤二级。
事情发生之后,在庭审中,两人依然辩解,说这个王某是挑衅了他们的家人,所以他们才会出手殴打他的,他们的行为顶多是故意伤害。
但是王某和两人并不认识,王某在这个过程中只是说了漏了,这两个字,也并非是挑衅李某的家人,这只是日常用语中非常正常的两个字。
就因为这两个字,张某和李某不分青红皂白,不分缘由,不问清原因,就殴打王某,实际上,他们的行为不能算是故意伤害行为。
随意殴打他人,其实这种行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指的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
法院最后判决,张某和李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5个月和一年一个月。
那么,你对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有何看法呢?来源:闪电新闻 2026.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