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理发时突发疾病死亡,店员好心“掐人中”施救,被死者家属索赔46万余元!网友:遇见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反向索赔,不然以后谁还敢救人?
这家理发开在街边,店不大,但身体还算不错,顾客都要排队理发。
今年1月,滕某进门跟店员说理发,店员让他先躺下洗头。
洗完滕某坐在椅子上等,可是突然没声了。
店员以为他睡着了,喊了两声,没应。低头一看,脸白了,嘴唇发青,人已经软下去了。
店员脑子“轰”的一下,赶紧扶着滕某往平里放,然后掏手机打了120,打完又打了110。
打完电话,店员没有干等着,她蹲下去,掐滕某的人中。
她不懂什么急救知识,只知道电视里都是这样演的。
店主也闲着,帮着按胸口。
可是救护车来的时候,滕某已经不行了。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走了。
死因:自身疾病突发。
家属悲痛欲绝,他们认为人是在理发店没的,理发店就应该赔偿。
于是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索赔四十六万多。
理由列了好几条。一条是“没等顾客适应室内外温差就让他洗头”,另一条更要命——“掐人中的施救方式错误,加重了伤情”。
一审法官把事捋了一遍:洗头是正常服务,顾客有什么潜在疾病,店主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人一倒地,店员第一时间打了120、报了警,还上手掐了人中;店主随后又联系医护接力。
法官的结论很干脆:哪怕掐人中确实不专业,不符合急救规范。但那是在什么情况下?人躺在地上没气儿了,救护车还在路上,一个二十来岁的店员能干什么?她选择了伸手,而不是站着。
一审法院驳回家属全部诉讼请求。
家属不服,选择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二审的判词写得更明白,理发店对顾客自身的病没有预见能力;掐人中有瑕疵,但属于紧急情况下的善意处置,没有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限的,不能让他对顾客身上那些谁都不知道的病无限兜底。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我认为,还要追究死者家属的责任,包赔施救者的精神损失费,因诉讼导致的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费用,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也有网友说,正是有这种人的存在 社会失去了温度,失去了友善,支持反诉!
还有网友说,这个判决让人解气,这次法院给力,这才是民心所向!
我想说的是,这个判决真正护住的,不是那家理发店,是往后所有人在关键时刻那只“敢不敢伸出去的手”。
你想想那个画面。一个人突然倒在你面前。你会急救吗?大多数人不会。你会做的,可能就是按胸口、掐人中。
这套动作不标准,但它是一个人能给出的全部。
如果这些动作做完,人没救回来,你还要赔四十六万——那下一次,第二个倒在地上的人,身边会站满人,但没有一个人弯腰。
这不是冷血。是怕!怕比冷漠更彻底。冷漠是不想管,怕是真想管,但不敢。
所以这次两级法院这一槌,敲得实在。它不是偏袒谁,它是在告诉所有人:你伸手,出了岔子,法律在你这边。
善良最怕的不是被辜负,是被追究。辜负只是一次寒心,追究是让所有人都不敢再有下一次。
法官落槌的那一下,跟那个店员掐下去的那一下,其实是同一个动作——都是在人命关天的时候,没让善意掉在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