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男子发烧后,家属陪同就医,医生三次劝其住院,家属油盐不进,签下拒绝治疗的知情书,坚持在门诊输液。谁知,输液期间,男子病情突然恶化,家属不知怎么想的,没打120,直接叫来辆特惠网约车转院。万万没想到,途中,司机怕男子呕吐弄脏车辆,不顾家属哀求,直接把男子和家属赶下车,扔在了路边。家属这才叫来救护车,最终,男子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导致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悲痛欲绝,直接将医院、平台和司机一并告上法庭,索赔96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2025年8月13日,杨某连日发烧,头晕难受,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市中医医院就诊。
医生检查后,发现情况不乐观,三次建议家属办理住院治疗,稳住病情防止恶化。
可家属依旧油盐不进,认为就是个普通发烧,没必要小题大做。
坚持在门诊输液,还签下了拒绝治疗的知情书。
万万没想到,输液过程中,杨某病情突然急速恶化,当场意识模糊,情况变得十分危急。这下家属慌了神,想要立即转院。
医生告知,如果是极危重症,需要呼吸机抢救,医院可以派救护车。
但患者当时情况不属于紧急转运标准,需要家属自行拨打120转院。
可家属不知怎么想的,没有呼叫120急救车,却在平台下单了一辆特惠网约车,打算去别的医院抢救。
司机覃某接单了,第一时间赶到,将杨某及其家属接上车。
谁知,车子刚开出去没多久,覃某发现杨某状态很差,担心途中呕吐,弄脏自己的车子,想赶杨某和其家属赶下车。
杨某家属苦苦哀求,人命攸关,耽误不起,希望覃某履行合约,将人送到目的地。
但对方毫无同情心,单方面终止订单,不顾杨某死活,将他和家属遗弃在马路边上!
眼看着杨某情况更加危急,家属崩溃至极,只能拨打120急救电话。
最终,杨某因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不幸离世。
家属悲痛欲绝,认为医院、平台、司机三方都有责任,一纸诉状将三方全部告上法庭,索赔9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医院无责。医院再三建议住院,已经尽到告知和救治义务,是家属执意拒绝住院、自行选择转运,医院无过错。
第二、司机过错最大。无证营运、承运危重病人、中途狠心甩客、延误救治,和患者死亡存在间接因果关系,赔偿8000元。
第三、网约车平台担责。平台审核失职,给无证司机派单,存在重大管理漏洞,赔偿5000元。
《民法典》第12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家属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多次拒绝正规住院治疗,危急时刻不叫救护车,不告知司机病情,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损失自行承担。
此事曝光后,有人说:最终过错还是自己和家人,不舍得花钱住院后,又不舍得花120车费用,所以才导致错过了救治时间的。
也有人说:还叫了个特惠单,这个司机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