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制台湾方案”到底说了什么?
产生的背景
最初构想源于上世纪70‑80年代,国家转向争取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最早本就是针对台湾,先在港澳落地实践。
近些年台独分裂、外部干涉越来越多,台海局势紧张。
台湾和港澳历史情况不一样,不能直接照搬港澳模式。
近年来,提出与探索“两制”台湾方案,目的:和平统一,兼顾台湾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留给两岸协商。
“两制”台湾方案核心要点
它不是现成写死的成文法案,是和平统一之后才落地、还要两岸共同商量设计的制度构想,“一国”是不可动摇的前提: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坚决反对“台独”。
制度与生活不变。统一后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原有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法律体系、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全部保留。
高度自治,权限高于港澳。自己管本地行政、立法、司法,拥有终审权;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不派行政官员进驻台湾;可处理对外经贸文化交流;台湾代表能参与国家事务。
港澳是收回殖民占领土地,中央派驻军队负责防务;台湾是内战遗留的内政问题,方案设计上有明显区别。
方案要两岸商量出来。官方反复强调“三个充分”:充分尊重台湾现实、充分吸纳两岸各界意见、充分照顾台湾民众利益感情。也就是说,具体细则不是大陆单方面定死,要两岸平等协商“共议统一”。
底线不能碰。自治再高,不能搞分裂,不能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外交、国防当中关乎国家主权的核心权限归中央。如果“台独”分裂挑衅突破红线,和平统一的前提不复存在。
目的。用和平方式结束两岸对立,避免战争代价;统一之后台湾背靠大陆市场,民生、发展空间扩大,同时保有自身社会运转模式,实现两岸共赢。
简单总结
一个中国是底线,台湾高度自治,保留军队与现有社会模式,具体方案两岸坐下来谈,这就是两制台湾方案的内核。
但这是目前框架构想,还没有出台《台湾基本法》这类成文法律,法律文本要等到和平统一谈判阶段才会去制定。
(文陈士健 图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