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爷想理个光头,老板要价10元,可大爷只愿给5元,还说:我不洗,推光就行了,我们干活的人,就便宜一点吧。最后,老板给大爷推光了,只是没要钱,而是要了一支烟。
网友:这老板挺善良的,情商也高,肯定不愁生意吧!
10月5日,一位七八十岁的大爷,穿着干净的军绿色衬衣,戴着帽子,走进了理发店。
店里当时有人正在烫发,已经到了烘烤阶段,不需要老板操作,所以老板靠在椅子上刷手机。
这时大爷上前询问:推一个光头要多少钱?
老板随口回答十元。其实这么大的店面,正常理发不止这个价,老板是看大爷年纪大,本来就想给他便宜一些。
但大爷说:就五元吧,你只需要给我推光,我也不需要洗头。
看见老板没有回话,大爷又诚恳说道:我们干活的人挣不了多少钱,就便宜一点吧。
正是这句话触动了老板。老板立刻放下手机,招呼大爷坐下,为他理发。
推光头流程简单,过程很顺利,前后不到五分钟就理好了。
大爷看着很满意,连忙从口袋掏出五元钱准备付给老板。
没想到老板却说:不用给钱了,你给我一支烟就行。
大爷一听不用付钱,马上把零钱收回口袋,随即递了一支烟给老板。
这件事虽然是小事,却让人特别感慨。
平时推一个光头本来就花不了多少钱,但一般理发店,从来不会这么亲民。
很多店家宁愿不做这五块钱的生意,也不会降价打破自己的定价。
也有好心人会直接免费给大爷理发,一分钱不收。
但这个老板不一样,既没有收钱,也没有完全白送。
把五元理发费,换成了一支烟。
这样一来,大爷不用花钱,又保留了体面。
大爷会觉得自己是用东西等价换来的理发服务,心里没有亏欠、没有不安。
所以网友纷纷夸赞:这个老板情商太高了。
既做了善事,温暖了别人,又完美照顾到了老人的尊严。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理发服务属于服务合同,大爷和理发师最开始口头约定10元理发,之后双方协商变更对价,一致同意用一支烟代替理发费用。
口头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只要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就受法律保护。
这不是强制交易,是双方协商之后自愿变更报酬方式。
《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理发师可以自主决定收费方式,主动提出不收现金、换成一支烟,大爷也自愿同意并交付香烟,整个过程没有胁迫、欺诈。
理发师这样的安排,既完成服务,又照顾老人的体面,符合法律上的自愿原则。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河南百姓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