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怨啊?”广西南宁,一名男子发烧多日去中医院,医生怀疑肺部感染,三次劝住院,家属却三次拒绝并签字。输液的时候病情急转直下,家属没有听从住院建议,反而呼叫网约车转院。途中,司机因为担心呕吐弄脏车辆,强行取消订单,把人放路边,男子因为重症肺炎抢救无效死亡。事发之后,查出了司机没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家属愤而把医院、网约车平台及司机诉至法院,索赔96万余元。法院这样判决了。
2025年8月13日,发了好几天烧的杨某,实在扛不住头晕乏力,在家属陪同下到医院就诊。
医生做完初步检查,结合症状判断高度怀疑肺部感染,不敢大意,当场就建议住院,方便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有问题能及时处理。
可家属没往心里去。在他们看来,发烧咳嗽都是家常小病,门诊输两瓶抗生素就能搞定,住院纯粹是小题大做,当场就回绝了医生。
医生也没放弃,前后又找家属谈了两次,把肺部感染可能快速恶化的风险说得明明白白,劝他们别拿身体赌。但家属态度很坚决,始终不同意住院。
最后院方只能按诊疗规范,让家属签署了《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按家属的要求安排了门诊输液。
谁也没料到,病情恶化得会这么快。当天下午输液过程中,杨某开始神志不清,说话都含糊了。家属这时候才慌了神,可他们没想着立刻补办住院手续就地抢救,反而执意要转去别的医院,还要求医院安排救护车送。
医院这边也给出了明确说法:院内救护车只保障心跳骤停、需要上呼吸机等生命支持设备的极危重症转运,杨某当时的情况不符合调用标准,建议家属直接拨打120联系专业急救。
换作大多数人,到这个节骨眼肯定第一时间拨120了。可杨某的家属不知道是急昏了头,还是有别的考量,没打急救电话,转头就在手机上下了个网约车订单。
这笔订单最终流转到“民途出行”平台,由司机覃某接了单。
下午三点十一分,覃某接上杨某和家属出发。车刚开出起点不到三十米,覃某就看出杨某状态不对,整个人瘫在座位上,脸色很差,还有恶心想吐的迹象。
他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加速开去医院,而是担心病人半路呕吐,弄脏了车座和内饰,回头清理费钱又耽误接单。
下午三点十八分,覃某直接在后台单方面取消了订单,把杨某和家属直接撂在了路边,开车走了。
被扔在半路的家属没了别的办法,这才想起拨打120急救电话。
等救护车赶到现场,再把杨某送到广西民族医院抢救,已经过去了不短的时间。当天晚上九点多,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救治,还是没能挽回杨某的生命,死亡原因明确为重症肺炎。
事后家属向交通运输部门投诉,一查才知道,半路甩客的司机覃某,根本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属于无证非法营运。
好好的人出门看病,最后人没了,家属肯定没法接受。
他们认为医院推诿病人、不肯协助转院有责任,网约车平台违规给无证司机派单有责任,司机半路甩客直接耽误了救治更有责任,于是把三方一起告上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主张各项损失赔偿共计96万余元。
2026年10月下旬,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责任划分和很多人预想的不太一样。
首先是医院方面,法院认定完全不用担责。
理由很明确:医生前后三次主动提出住院建议,充分履行了风险告知和诊疗义务,是家属主动拒绝并签署了书面文件;病情加重后,医院也明确告知了转运规则并建议拨打120,整个诊疗过程没有过错,自然不用赔偿。
其次是司机覃某,法院认定他无证营运本身就违规,承运过程中中途甩客,也没有采取任何协助救助的措施,主观过错明显,甩客行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救治,和死亡结果有部分因果关系,判决他赔偿家属8000元。
运营“民途出行”的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因为没尽到司机资质审核义务,向无从业资格的人员派单,管理上存在失职,法院判决其赔偿家属5000元。
两项赔偿加起来一共13000元,和96万的索赔金额差距很大。法院也说得很明白:家属三次拒绝住院,错过了最佳的干预治疗时机;病人危重时不选择专业急救,反而呼叫普通网约车转运,乘车前也没向司机说明病人的危重情况,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而重症肺炎本身的自然进展,才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其余损失由家属自行承担。
截至目前,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已经正式公开,暂未传出家属提起上诉的消息。另外,南宁市交通运输部门也已经针对涉事司机无证营运、中途甩客的违规行为启动了行政处罚程序,后续会依法作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