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花920元,从路边小贩那买下3箱汾酒和1箱二锅头。对方说这是偷来的,所以低价处理。谁料回家后,男子才发现买到的其实是“纷酒”,是山寨货!男子认为被骗了,直接报警,但警方表示,这个纷酒资质齐全,属于合格白酒,商家只是打了个包装擦边球,不构成诈骗,所以没法立案追责。这下男子不服也得服了!
李先生真是被这一字之差坑了。
10月23日,他偶遇一个流动小贩,对方说说手里的名酒是私下偷拿出来的赃货,低价清仓甩卖。
一听是低价名酒,李先生心动了。他大概看了眼包装,和知名汾酒没啥差别,他就花920块钱,买下三箱所谓的“汾酒”,还顺带入手了一箱二锅头。
李先生还以为自己捡了大漏,心里美着呢,结果回家仔细一瞅,才酒瓶和包装上根本不是“汾酒”,而是只差一个偏旁的“纷酒”。
就这细微的一字之差,直接从大牌名酒变成了小众杂牌酒。李先生粗略估算,这几箱杂牌纷酒,实际价值也就500块左右,自己亏了好几百!
李先生立马报警维权,他还以为商家假冒品牌,故意欺诈,警方肯定能帮自己追回损失。
可最后的处理结果,出乎他的意料。
民警仔细核查酒水资质后确认,这款“纷酒”不是假酒,劣质酒,拥有全套正规生产手续,是合格合规的正品白酒。
简单说,商家只是玩了文字擦边球,傍大牌模仿包装,没有伪造商标,没有生产假货,还达不到诈骗的立案标准,所以警方无法立案,也没法帮李先生追回钱款。
而且,李先生明知对方说是偷来的赃货,还主动低价购买,本身就存在法律隐患,稍有不慎,还可能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消费还是不能存侥幸心理。正规名酒有固定市场价,永远不会低价甩卖,路边摆摊售卖。
你贪图的是别人的低价,别人拿捏的就是你的贪心,还是老老实实正规渠道消费吧!
不过也有人说,警方不刑事立案,不等于商家的做法没问题。刻意选用和知名品牌高度近似的名称,利用消费者粗心认错来牟利,属于典型的混淆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监管部门依然可以查处、责令整改。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这个“纷酒”刻意模仿汾酒的名字和包装,就是典型傍名牌。
但这案子没法按诈骗立案,因为酒本身是合格产品,商标也注册了,暂时达不到诈骗标准。
不过消费者可以按这条向部门举报,由监管部门核查要不要处罚商家。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智慧生活报 2026-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