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名已经怀孕36周的准妈妈,被丈夫一脚踹在后腰,临近生产的她没有崩溃哭闹,稳住情绪固定证据、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步步护住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
孕 36 周的身体有多脆弱?胎儿接近足月,子宫被撑到极限,后腰挨上狠狠一脚,大人容易挫伤出血,胎儿也可能面临早产、宫内受损的风险,并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动手了 —— 之前丈夫就有推搡、扇耳光的行为,她一度抱着 "把日子过下去" 的念头,一次次忍让,可让步没有换来收敛,反而让对方觉得动手的代价很低,下手一次比一次重。
我的看法是,这是许多家暴受害者最容易卡住的死结:总觉得忍一忍就过去了,总怕拆散这个家,总寄希望于对方良心发现,可暴力一旦尝到不用付出代价的甜头,只会不断升级。
这位孕妈最难能可贵的地方,是在自己最脆弱、挺着大肚子的时候,想明白了一件事:一个敢对准孕晚期妻子下狠手的男人,心里早就没有作为丈夫和父亲该有的底线,不值得再赌他悔改。
她没有在原地争吵拉扯,强忍疼痛先独自赶到医院检查,确认腰腹挫伤、胎儿暂时稳定后,第一件事就是收好病历和检查单据,这些纸面记录,就是家暴最有力的证据,紧接着她报警,随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在拿到文书后搬离了那个随时会伤害她的住处。
这里要说清楚,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空文,它的法律效力有据可查,《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即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第二十八条明确,法院受理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 这正是 "24 小时拿到文书" 的法律依据。
按照 2022 年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申请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为条件,冻饿、经常性侮辱、威胁、跟踪、骚扰等也都属于家暴范畴,河南省高院此前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位妇女在受理后二十四小时内拿到了保护令。
至于 "对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这一情形,公安、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也将其列为应当重点处置的情形。
这份文书的直接作用,是划定一条法律边界:禁止施暴者靠近、联系、骚扰,一旦对方无视禁令继续纠缠、动手,就要承担罚款、拘留乃至刑事责任。
不过我并不想用 "她做得多漂亮" 来苛责所有身处煎熬的人,现实里,有人被经济牵制,有人被威胁恐吓困住,有人根本找不到求助的门路,能像她一样顺畅走完流程的,其实是少数,所以,只要愿意开口求助,就已经是自救的开始,不必用这套标准去衡量每一个受害者。
最后想说的是:家庭本该是让人安心落脚的地方,不该成为随时会挨打的险境,家暴不会自动变好,反复动手的人很难自行收手,万一遇上,优先保证自己人身安全,不要在危险环境里对峙。
受伤后尽快就医,保存好病历、照片、聊天记录、录音,然后去派出所、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用制度把自己和危险源隔开,没有安全,所谓完整的家,根本没有意义,她的选择不是撕破脸争输赢,而是在生死风险面前,优先保住自己和未出世孩子的平安 —— 这正是法律要撑住的那道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