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为何成为冤案 张志超案改判无罪 诡异的张志超案(山东临沭二中少女厕所被害案)
2005年1月10日星期一早上6:13分,山东临沭二中20班学生高某乘坐在住在她家两宿的同校好友王某燕自行车后面进入校园。
此时升旗跑操集合铃响。
王某燕和高某在校门口下车推着自行车进入校门,王某燕朝校门东侧的停车处停自行车,高某拿了车篓中二本书本朝西方向离开。
待王某燕回头想叫高某帮她也把书本带上楼,她想直接去参加升旗跑操时已不见高某身影。
从此,高某失联。
正对校门口的水泥路直通教学楼楼梯。高某避开水泥路以避免和下楼跑操的同学逆行,绕道西侧操场边小路上楼。
当晚九点多钟下晚自习后高父已为高某准备好牛奶,见高某还没回来,就开车到校寻找。未寻着。
第二天一早六七点钟,高父高母又到校寻找。得知高某10日一天,既没参加早自习,也没上课。
高某班主任伏某某和班长王某某均推测高某可能离校出走,说高某有网友。
高家随即发动亲戚和工厂员工四处寻找,并报警,同时贴出悬赏通告。
警方对整个校园进行全方位查找,调查询问相关同学。当日没有出操住在厕所隔壁宿舍的20班班长和杨某某都反映当天并无异常,他俩起床后在宿舍呆了会就去了教室,其时教室中已有几个同学。二人提供同学名单能对得上。
2月11日大年初三,校清洁工李某梅为躲避喝酒到校搞卫生,为即将开学做准备。
李某梅和另一个清洁工商量好,由他把垃圾从三楼厕所窗户抛下楼,李某华负责把抛下楼的垃圾清理掉。
三楼这个靠楼梯口的厕所,本是一个禁用的女厕所,里间厕所因水压不够,学校禁用上了锁,厕所外间是个洗漱间,学生洗漱搞卫生洗拖把用。平时男生也会偷摸着在洗漱间小便。
女厕所西隔壁是禁用的男厕所,厕所洗漱间里外都上了锁,清洁工用来存放工具。
男厕所再西隔壁住着高某班的23个男同学。
李某梅想用钥匙开锁时,发现打不开,三把钥匙一一试过,都不行。就去找了工具把锁撬开,推门进去就发现高某的尸体扒在东北最内间的隔间内,下身赤裸。
李某梅急忙跑去向值班领导汇报。
警方当晚传唤调查10日早上没跑操的男生宿舍同学时。
李某某说10日早上曾听到女生尖叫求救声,没跑操的班长王某某先行出去,待他出去时就见王某某和二个人在说话,说什么没听清,两个人也不认识,一个身高1.72,一个1.68。然后他返身锁好宿舍门和王某某一同下楼去教室,看到初中同学张志超穿着毛衣站在楼梯口朝上望。
张志超的宿舍在二楼靠楼梯口,是个82人的大宿舍。教室在三楼。
20班教室在二楼。
杨某某证实王某某在二楼还和张志超打招呼了,问他听到了吗?
张回说,听到了。
王某某向警方证实,他听到尖叫声迟疑了一下时出来看到了张志超和另一个人在厕所走廊处。
另一个人后经王某某辩认是张志超的好友,另一个班级的王广超。
王广超也是个倒霉蛋,品学兼优,本来可以考上大学的,经此命运彻底改变。
王广超全程参加了升旗跑操,有人证。且教室在5楼,上下楼都是从西侧楼梯。
张志超和证人王某某俩人身高一米八几,体重200斤左右,在学校是独二无三的辨识度。
其时,张志超参加了升旗仪式,升旗结束跑操之前,他和另一个同学把跑操脱下来的同学们的棉衣抱回教室。体育委员和周边同学均可证明。
跑操开始在6:20,张志超抱袄到教室划拉一起抱袄的同学去上厕所,该同学没去,另一同学孙滨一起去了。
张志超去案发厕所洗漱池偷尿,学校规定上厕所应该到楼下西北角的公厕。
孙滨怕罚款,就站在楼梯口。
张志超进入洗漱池又很快的跑出来,说是看到了里面的女厕门没关,有动静。对好几个同学讲说有女鬼。
张志超回忆,那天早上,根本没在走廊见过证人王某某。
张志超被带走后,口供也是极不稳定,几番朝现场堪查的情况上靠。
这里面还有很多细节,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