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此前,御史告发郭桓勾结地方官员,私吞太平府、镇江府赋税,盗卖官粮二百五十万石,巧立“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名目层层盘剥。朱元璋派人一查,牵连出的赃粮总数,高达两千四百万石。
要知道,当时整个大明一年的税赋收入,也不过两千九百四十三万石。郭桓一个人贪掉的,相当于大明全年财政收入的八成。

朱元璋在《大诰》中写下这样一句话:“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么过分的,实在是不多!”
很多人说朱元璋对贪官太狠,剥皮实草,动辄株连万人。但很少有人问一句:他为什么恨到这个地步?
答案,藏在他十七岁那年的夏天。
第一部分:十七岁,他连埋葬父母的地都没有
至正四年,濠州钟离,旱灾、蝗灾、瘟疫接踵而至。
朱元璋的父亲朱五四,母亲陈氏,大哥朱重四,在短短半个月内相继死去。《明太祖实录》记载,他“父母兄相继死于旬日之内”,十七岁的朱元璋,一夜之间成了孤儿。
更让他绝望的是,家里连一块埋葬亲人的土地都没有。朱家世代佃种地主刘德的田地,地是别人的,死人不能埋。朱元璋和二哥去求刘德,被骂了出来。最后,是邻居刘继祖实在看不下去,给了他们一块地,兄弟俩才用草席裹着父母兄长的尸体,草草下葬。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站在亲人的坟前,心里种下的是什么?
后来他进了皇觉寺当和尚,不久寺里也断了粮,他被赶出去“化缘”——说白了,就是乞讨。三年的游方僧生涯,他走遍了淮西、河南,亲眼看到元朝的官吏如何盘剥百姓。他后来对臣下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间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 ”
这段话,比任何史料都更能解释他后来为什么下手那么狠。

第二部分:他亲眼看着元朝怎么烂掉的
朱元璋参加红巾军之后,从亲兵一路做到吴王,最终驱逐元廷、建立大明。在这个过程中,他反复思考一个问题:元朝那么大,为什么会垮?
他的结论是:吏治腐败,上下蒙蔽,民心尽失。
朱元璋在洪武年间多次对大臣说,元朝末年,“仕进者多赂遗权要”,想当官要行贿,想升官要行贿,到了地方上,官员“以贪贿为常,以廉谨为迂”。朝廷不是不知道,但上下勾结,互相包庇,最后百姓活不下去,只能造反。
朱元璋亲身经历过元末的乱世,他知道一个王朝是怎么从内部烂掉的。所以他登基之后,立下了一个极其决绝的目标:杀尽贪官。
他不是说说而已。
洪武七年,《大明律》颁行,规定官吏枉法赃满八十贯即处绞刑。洪武十八年到二十年,他又连续颁布《大诰》四编,其中涉及官员治罪的条例有一百二十八项,记载案例超过一百五十条。剥皮实草、族诛、墨面文身、挑去筋骨——这些酷刑,很多是《大明律》里没有的,是朱元璋专门为贪官加的。
他在《大诰》序言中写得很清楚:“将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诸司,敢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贪赃,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谁害老百姓,我就追究到底。
第三部分:他真正怕的是什么
朱元璋反贪,表面上是对贪官狠,骨子里是对失去民心的恐惧。
他在民间流浪三年,太清楚老百姓怎么想。贪官污吏每多一分,朝廷就少一分人心。元朝末年,百姓宁可跟着红巾军造反,也不愿意再给元廷交一粒粮。这个教训,朱元璋刻在骨头里。
所以他反贪的逻辑不是“贪了钱所以要罚”,而是“贪了钱,民心就没了;民心没了,朱家的天下就没了”。
空印案,他杀掉地方主印官员数百人,连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都没放过。郭桓案,六部左右侍郎以下全部处死,牵连三万余人。这些数字在后世看来触目惊心,但在朱元璋的账本里,他用这些人的命,换的是大明的根基。

结尾
朱元璋的反贪,最终没有根治腐败。他杀了一茬,又冒出一茬,晚年他自己也承认“控驭之道竭矣”。但他用最极端的方式,向所有官员传递了一个信号:贪我的钱,我要你的命;害我的百姓,我剥你的皮。
这个信号,在大明朝传递了二百七十六年。
如果你是朱元璋,十七岁眼睁睁看着父母死后连葬地都没有,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