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又上纳什的播客了。这次聊了一个老话题:乔丹。
但他说了一句很多人没想到的话:“我刚开始打球的时候,虽然我非常崇拜乔丹,但我从来没觉得自己能成为下一个乔丹。”
然后他把自己的球风来源说清楚了。
“便士和格兰特·希尔塑造了我的球风……他们俩对我的影响太大了。因为我看着他们打球,而且我小时候的启蒙教练教我的打法,几乎和便士、格兰特·希尔在球场上的表现如出一辙。”
这话信息量很大。
90年代中期,詹姆斯真正开始迷上NBA的时候,他的偶像是乔丹和哈达威。但乔丹激励的是“热爱”,哈达威和希尔塑造的是“打法”。
哈达威是什么类型的球员?
一个2米01的高个子控卫,球风飘逸,传球花哨但失误少。他的外传内技术极强,能在三分线外精准地把球吊给奥尼尔。突破犀利,还有一手当时不太多见的跳步上篮。
希尔呢?
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组织前锋”。在活塞时期,希尔就是球队的进攻发起者,能持球、能传球、能得分,进攻技巧全面,被称为“进攻万花筒”。
这两个人的共同点是什么?全能、组织、用脑子打球。
这恰恰就是詹姆斯职业生涯最标志性的东西。詹姆斯是NBA历史上最著名的“无位置球员”之一,能打控卫、能打前锋,生涯助攻数历史第四。他现在的打法,本质上就是哈达威和希尔那种“高个子组织者”的升级版。
但詹姆斯还提到了一个名字,很多人没注意。
他在播客里说:“哈达威、希尔、皮蓬这些前锋球员激励着我,因为我曾渴望成为那样的前锋。”
皮蓬也是他的模板之一。
皮蓬是公牛王朝的组织前锋,防守顶级、传球出色、能持球推进。詹姆斯把皮蓬和哈达威、希尔放在一起说,意思很清楚:他从小想成为的,是那种全能型锋线,不是乔丹那种纯粹的得分手。
“MJ激励我去打这项运动,但便士和希尔才是真正塑造了我比赛的人。”
这句话是整段播客的核心。
崇拜一个人,和成为一个人,是两回事。
乔丹是詹姆斯爱上篮球的原因。但詹姆斯很清楚,自己的天赋条件、技术特点、比赛理解方式,跟乔丹完全不同。乔丹是极致的得分手,是杀手本能。詹姆斯是组织者、是全能核心、是用传球和视野控制比赛的人。
他选了适合自己的路。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詹姆斯的比赛风格一直有争议。喜欢乔丹的人觉得他“不够杀手”,喜欢他的人觉得他“更全面”。但詹姆斯自己从来没纠结过这个问题。他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该学谁。
便士和希尔,才是他真正的答案。
你觉得詹姆斯的球风更像哈达威还是希尔?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