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3月至2026年9月之间的一年多的时间内,赌王的女儿何超琼被一个陌生的女人纠缠了一年多的时间。要求支付两千万港币,但是何超琼并没有跟她争吵,在此之后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诉,并获得了一项终身有效的命令来阻止该行为的发生。
叫作陈芃余的人,在2015年至2-2018年间是香港证监会持牌人之一,并且曾任职于建银国际公司。因为证监会已经取消了她的牌照之后就不再出现在金融界了。
何超琼和她一点关系也没有。法院判决书中说得很明白,原告、被告之间素来不相往来。但是陈芃余坚持认为,在2024年年底的时候,何超琼曾经答应给他一个美高梅债券融资主管的位置,并且由于何超凤的原因而没有实现。
这句话说出口来就是没有证据支撑的了。没有合同也没有聘任书等书面文件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但是她拿出了这样一套说法,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
2025年4月份的时候,她就给何超琼送了一份假账本,并且要求得到2亿元人民币的服务费。并且让律师发出催债函,在没有得到偿还的情况下会对何超琼及其家人的个人资产及公司在外的投资进行查封,并且还会把事情公之于众。
她还多次向美高梅管理团队发送电子邮件,并且一而再地讲述有关于该职位的故事。发送了很多次邮件给公司的领导层。后来又去到何超琼的工作室和她家送法律文书,在信德集团在澳门的办公室也要找人见面。
你所不认识的人会不断地出现在你的公司邮箱里、你家门前以及你的办公室附近的区域,并且拿着一套站不起来的理由来追逐你2000万元。换个人也受不了。
何超琼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给她任何答复,并且也没有与她争吵过,在媒体上也没有发表过声明来澄清某些事情。于是就去法院打官司了,今年三月份的时候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了申请请求禁令。
到2026年9月30日为止,香港高等法院暂委法官周昭雯已经颁发了永禁令。法院判决书中称陈芃余的行为是重复、不合理并且有压迫性地进行骚扰,对何超琼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以及财产损失。
法官还认定,陈芃余以虚假陈述、诉讼相逼的方式使何超琼支付了200万元人民币,并且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对人的非法威胁与侵害行为,在性质上和敲诈有所不同。
该份无限期禁止令内容很详细。不能让陈芃余继续骚扰何超琼、不能让她进出何超琼的房子、不能到美高梅中国的物业里去、不能去美高梅中国和信德集团在香港的办公室周围三十米范围之内打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给何超琼、也不可以发布假消息和诽谤信息等任何有关于何超琼的信息。
如果她再次违规的话就会构成藐视法庭的行为,在此情况下警察可以直接把她抓起来,并且后果要比经济损失严重得多。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陈芃余没有向法院递交正式的抗辩材料。她参加过庭审,并且质疑了何超琼在法庭文件上所签的名字是否是真的以及跟港交所文件上的签名不一样等等问题之外还提出过没有独立律师陪同的情况下签署誓章这一观点,在此期间她说出了很多有关于这件事情的内容。
但是这些质疑没有事实依据。法官驳回其主张理由为:她的指控太严重了,涉及到需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人——即那些在法庭上作证的人,并且也没有任何证据支撑她的说法,在法律上也没有她说的那种强制性的要求。
所以法官认为由于这件事给何超琼造成了约22.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78万元),其中包含在内。但是何超琼自己放弃了对这笔赔偿的追偿,并不要求惩罚性的赔偿款只希望法院下达一个禁制令让陈芃余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何超琼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这些钱,而是要彻底划清界限,并且用法律武器把这个人所有的联系方式都堵上。
仔细想想,陈芃余的行为不只是为了拿到两千万美元而做的。不断地对何超琼签署过的文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并否认其效力,从而想使出一套完整的控制权在信德集团、美高梅中国方面的说法也是不成立的。一旦签名真实性质疑成立之后,何超琼在这些公司中的地位就会受到质疑。
因此就不是简单的骚扰和勒索了,在此之上还要进行一场有计划地发动起来的舆论斗争。除了要抢钱之外还要打到根子上攻击到何超琼作为一个企业家的地位。
何超琼的做法也是可以研究的内容之一。从头到尾都不回应、不纠缠、不做任何舆论上的反击,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一直保持沉默之后突然发出了一份禁止令来结束这场官司。法官说得非常清楚,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那么陈芃余就会一直侵权下去,所以才会发出一个永久性的禁令。
因此也可以让人警醒一下。对于恶意索债的行为来说,并不能用在网上骂人的方式来应对它,在面对对方时也不要采取使自己处于危险中的方式去报复对方的行为方式来解决问题。应该做的就是收集证据之后走上法庭上由法官裁决是非对错。沉默并不是因为软弱而产生的,而是为了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出手。
陈芃余获得了禁制令以后是否会再次违反呢?这是不确定的事情。两千万的索要中是否有其他人唆使或参与其中也没有说清楚。何超琼负责着信德与美高梅这两家公司的运营事务,在此之上监视着她的人都不止一人。
豪门江湖里表面上风平浪静,但是暗地里却一直都有人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