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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四川芬达”赔杨坤31.5万,并发布道歉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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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红“四川芬达”恶搞侵权杨坤一案尘埃落定,这场持续一年多的网络侵权纠纷迎来最终结局。涉事博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杨坤申请强制执行后,终于公开道歉、缴清赔偿款。
据悉,网红账号“四川芬达”由蒋某、李某二人运营,此前长期发布刻意丑化、恶搞歌手杨坤的短视频内容。视频通过夸张模仿、恶意调侃、贬低戏谑的方式消费艺人形象,凭借争议内容博取眼球、收割流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杨坤方曾多次投诉提醒,但两名博主丝毫没有收敛,持续发布侵权内容,不断消耗他人名誉换取热度。
随后杨坤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案历经完整司法审理流程,2025年10月30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蒋某、李某的内容带有侮辱贬损性质,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二人公开赔礼道歉,合计赔偿各项损失31.5万元。
但败诉后的两名博主并不认可判决结果,随即提起上诉。2026年2月11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以为案件就此落幕,可两名博主依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迟迟不道歉、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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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坤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于2026年3月正式立案。在司法强制执行的压力下,9月11日,“四川芬达”运营者终于发布正式道歉视频,承认自身恶搞行为不当,对损害杨坤名誉的行为深表歉意,并足额缴纳了31.5万元赔偿款。
事件最暖心的收尾,来自杨坤工作室的公开声明。官方明确表示,此次案件获得的全部赔偿款,将全额捐赠给公益项目,专项用于帮扶孤独症群体及其困难家庭,后续还会公示完整捐赠明细。不追责牟利、以德报怨的做法,和网红刻意蹭热度、恶意侵权、拒不认错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
如今短视频行业流量竞争激烈,不少创作者陷入“审丑流量”误区,以为网络空间可以肆意调侃恶搞、无底线蹭热度。但这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流量不能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
靠贬低他人、消费他人名誉换来的流量,看似轻松易得,实则暗藏法律风险。所有无底线的恶搞蹭流,终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尊重他人、坚守底线、合法创作,才是自媒体长久发展的唯一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