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吃他一块肉,长寿长生。」《西游记》第二十七回,白骨精自言此句。西行路上,想吃这口肉的妖怪一伙接着一伙,结果呢?不是被收走,就是被打死,没有一个尝到一口。
可翻遍小说,真把唐僧肉吃进嘴里的,偏偏有两个。一个是他的亲娘,一个后来拜他为师。两人吃的都是金蝉子转世的那副身子,可谁也没吃出好下场。
先说明白,这笔账只在小说里算,历史上并没有这回事。但这笔账够扎心:吃过唐僧肉的这两个人,一个死得很惨,另一个生不如死。到底是怎么回事?
亲娘咬下那一口,换来十八年和一场自尽
据《西游记》附录所载,头一个把这口肉咬进嘴里的,是殷温娇。她是丞相殷开山的女儿,小字满堂娇,在绣楼上抛绣球招亲,正打中新科状元陈光蕊,两人当天成婚。
按小说里的先后排,她这一口落在唐僧刚出生的时候,比西行路上哪一个妖怪都早。好日子没过几天。陈光蕊带着她去江州上任,走到洪江渡口,撑船的刘洪、李彪起了歹心,把陈光蕊推进江里。
刘洪顶着陈光蕊的名字去江州做了官,殷温娇也被他一并霸占。那时候,她肚子里已经怀着陈光蕊的孩子。孩子生下来,她想保住这条命,只有送走一条路。
可送走之前,她做了一件让人心里一紧的事:把婴儿左脚的小指咬了下来,留作记号。又写下一封血书,把孩子的身世来历交代清楚,连人带信放在一块木板上,推进江里,任它漂走。
一个当娘的,对刚落地的亲儿子下口,狠不狠?可她手里还有别的办法吗?江水会把孩子带到哪儿,她不知道。孩子能不能活,她也不知道。血书可能丢,可能烂,脚上缺的那一截却跟人一辈子。
将来母子真有再见的一天,这就是谁也抹不掉的凭据。木板漂到金山寺,法明和尚把孩子救起来养大,后来孩子出家,法名玄奘。
他拿着那封血书找到了母亲,又赶到长安去找外公殷开山。殷开山奏明太宗,发兵拿下刘洪、李彪,刘洪被剖腹剜心,祭了陈光蕊。
从放木板到报仇,中间隔了整整十八年。十八年是什么概念?一个孩子从襁褓长成大人的全部时间。这些年里,她顶着“状元夫人”的名头,天天守在杀夫仇人身边,儿子是死是活一点音信都没有。
仇报了,母子认了,小说里连陈光蕊都还了魂,按说一家人该团圆了。可写到她的结局,只有“从容自尽”四个字。怎么死的,没写。为什么要死,也没有替她说一句。
只知道这部小说成书的明代,朝廷年年旌表守节的女人,“失节”两个字压在一个女人身上有多重,那时候的读者用不着解释。妖怪们盯着这口肉,图的是长寿长生。她咬这一口,只求儿子能活、日后能认。
儿子果然活了,还成了高僧,她自己却没能从那十八年里走出来。
每隔七天,飞剑就来流沙河穿他一百多下
殷温娇咬的,是金蝉子今生这副身子。前面几世的身子落到了谁嘴里?线索在流沙河。第二十二回里,沙僧自己交代过来历:他本是灵霄殿下的卷帘大将,蟠桃会上失手打碎了一只玻璃盏,被玉帝打了八百,贬到下界。
注意,小说只写他在蟠桃会打碎玻璃盏,他没造反,没害人,只是打碎了一只玻璃盏。打完贬完还不算。用他自己的话说,“七日一次,将飞剑来穿我胸胁百余下方回”。
每隔七天,飞剑准时找上门,在胸口和两肋之间穿上一百多下才走。这笔账可以算一算。七天一回,一年就是五十二回。每回一百多剑,一年下来是五千多剑。更要命的是,这道刑罚没说哪天到头。
坐牢的人还能数着日子等出狱,他连个可以数的日子都没有,这回的伤刚挨过去,下一个第七天又到了。
摔了一只盏,换来的是一场无期的穿胸。他待的地方也不是人待的。流沙河是弱水,“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什么东西掉下去都直接沉底。
一个天上的将军,就这么困在一条连鹅毛都浮不起来的河里,困在流沙河里,受着飞剑穿胸之刑,慢慢活成了妖怪。后来他在此吃人无数。
他自己承认在这里吃人无数,其中有几拨是去西天取经的,也都被他吃了。怪事就出在这儿:别人的头骨扔进河里,立刻沉底。
唯独九个取经人的骷髅漂在水面上,怎么也沉不下去。他觉得稀奇,拿绳子把九个骷髅穿成一串,没事就拿出来摆弄。这九个取经人是谁?小说里没有哪个角色把话挑明。
可普通人的骨头入水即沉,偏偏这九副不沉,后来又偏偏派上了渡唐僧的用场,所以他们被普遍解读为金蝉子的前九世,每一世都走到流沙河,每一世都进了沙僧的肚子。
照这个解读算,沙僧吃“唐僧肉”足足吃了九回。九回吃下来,他吃出长生了吗?飞剑照样七天来一趟,流沙河依旧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直到观音菩萨把他收服,这道刑才算停下。
那九个骷髅,观音叫他挂在脖子上,等那个人来。
满路妖怪扑了空,这口肉为何只算他俩
把两个人摆在一起看,就明白这笔账是怎么算的。殷温娇咬下的,是金蝉子今生这一世的一节脚趾。沙僧吞下的,按那个普遍的解读,是金蝉子前面九世的身子。
两人吃的都是“转世之身”,一个吃在今生的开头,一个吃在前世的尽头,中间正好接上。小说里并没有哪句话写着“只有这两人吃到过”,这是把西行路上的妖怪一个个排除之后剩下的结果。
白骨精说完那句“长寿长生”,变了三回模样,一口没咬着,被孙悟空打死。红孩儿已经把唐僧抓进了洞里,却忙着跟孙悟空斗法,还没顾上动嘴,就被观音收走。
狮驼岭三魔离得最近,师徒几个全抓到手,就等着上笼蒸了,结果如来亲自出面,把大鹏收伏。一路数下去都是这个结局:背后有主人的,被主人领回去。背后没人的,像蜘蛛精、豹子精,被一棒子打死。
取经这条路从头到尾有人盯着,唐僧可以被抓、被绑、被吊,就是不会真被吃掉。妖怪们豁出命去抢,抢到的只有一场空。真吃到的两个人,恰恰都没想过要抢。一个是走投无路的母亲,一个是被贬流沙河的罪臣。
他们吃到了,又换来什么?沙僧那九个骷髅,最后有了去处。
唐僧师徒走到流沙河边过不去,观音让沙僧取下项上的骷髅,化成一只法船,把师徒几人稳稳渡到对岸。过了河,骷髅散作九股阴风,再也不见了。
被他吃掉的那九个人,到头来把第十个送过了河,也把他自己带上了岸。他拜唐僧为师,得了法名悟净,挑着担子一步一步走到灵山,封了金身罗汉。这个罗汉是他走出来的,跟吃下去的那九回没有半点关系。
肉吃进肚子的那些年,他得到的只有七天一回、一回一百多下的飞剑,想死死不了,想停停不下。
生不如死这四个字,说的就是流沙河底的那段日子。殷温娇连上岸的机会都没有。她咬下那一口,保住了儿子,熬过了十八年,等到了仇人伏诛,然后从容自尽,死得很惨,惨在大仇得报、一家团圆,她却还是没能活下来。
白骨精说,吃他一块肉,长寿长生。满路的妖怪信了这句话,没有一个吃到。真正吃到的两个人,一个把命赔了进去,一个在河底被飞剑穿了不知多少年。
参考资料:
《西游记》世德堂本《新刻出像官板大字西游记》(明万历二十年刊本).金陵世德堂
《西游记》附录:陈光蕊赴任逢灾 江流僧复仇报本.吴承恩(通行署名)
西游记》第二十二回:八戒大战流沙河 木叉奉法收悟净.吴承恩(通行署名)
西游记》第二十七回:尸魔三戏唐三藏 圣僧恨逐美猴王.吴承恩(通行署名)
《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慧立、彦悰(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