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八年才发现,自己的房子被“赠与”了
2025年6月,上海一女子准备卖掉手里那套商住两用房。她已经持有八年,觉得行情合适,委托中介挂牌。结果去税务窗口一问,工作人员抬头看她:你这套房当年是按“赠与”过户的,买卖环节的税没交。
她当时以为听错了。自己明明是花了两百多万买的房,怎么就成了“赠与”?
红本本背后,藏着一行字
七十三万转出去,回来的是一张赠与单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据上海法治报报道,那年2月,她在闵行区一家房产中介门店看房,业务员叶某某全程接待。她看中一套热门地段、房龄较新的商住两用房,总价约250万元。
商住两用房和普通住宅的税费差别很大。这类房屋交易要交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合计高达70余万元。双方谈下来:卖家沈先生要求到手150万元,其余税费和中介费全部由买家承担。
2017年4月21日,她把73.2万元转给叶某某,委托对方代办缴税和过户。“办理过户的时候我全程跟着,她让我在哪里签字我就签字,一直到过户办完。”她后来回忆。
她以为钱交了,税缴了,手续齐了。八年里,她安心住着这套房,从没怀疑过任何事。直到2025年6月准备卖房,税务系统里跳出来的登记状态是两个字:赠与。
所谓赠与,在房产交易里指的是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转让房产,可以免掉增值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只交契税和印花税。可她和卖家沈先生素不相识,哪里来的亲属关系?
她这才意识到,当年叶某某收了那73.2万元,并没有全部拿去缴税。她实际只缴了4万余元的契税和印花税。剩下的六十多万,被人分了。
中介的算盘,为什么能打八年
检察机关后来查明,叶某某促成这笔交易后,因为税费高,觉得“油水”大,就把情况告诉了前同事王某某。两人商量:把这笔买卖做成赠与。
怎么操作?他们虚构了卖家沈先生和买家是兄妹关系,伪造了户口簿,冒签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拿着这些假材料去税务窗口办了手续。直系亲属赠与免缴多项税费的政策,被他们钻了空子。
赃款分得很清楚:扣除6万元中介费,叶某某实际骗到62万余元。其中28万余元转给同伙,10万元转给公司合伙人用于经营,剩下的自己挥霍。
八年里,她为什么没发现?因为普通买房人根本不知道要去查什么。房产证拿到手了,钥匙拿到手了,房子也住进去了,谁会没事跑到税务窗口去翻当年的档案?大多数人对“过户完成”的理解,就是拿到红本本。
再说了,当年跟着业务员全程跑窗口,人家让你签哪就签哪,窗口工作人员盖了章,材料收了件,谁能想到那张薄薄的纸上写的是“赠与”而不是“买卖”?普通买房人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学税务的,面对着一沓格式文件,根本分不清哪张是完税凭证、哪张是登记表、哪张是申请单。信息差,就是这么来的。
而这套房子在税务系统里的真实状态,一直挂着“赠与”两个字。像一颗埋在地下的雷,八年后她要卖房的时候才踩响。
滞纳金一百零七万,谁该为这八年买单
发现真相的那一刻,她面对的是一笔天文数字。如果现在要出售这套房,她不仅要补缴当年偷逃的约70万元税款,还要从2017年4月24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到2025年立案核查时,这笔滞纳金已经超过107万元。
(文中关于她当时心情的细节为合理演绎,公开报道未记载其心理活动。)
七年多时间,税款本金滚出了比本金还高的滞纳金。这就是拖延的代价——问题不会因为你不看它就消失,它会在角落里利滚利。
签字之前,多看一眼
2025年10月,她到公安机关报案。11月,叶某某被抓获。2026年1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叶某某到案后辩称,自己当时跟买家沟通过用赠与方式避税,买家是同意的。但承办检察官从三个维度戳穿了这个说法:被害人明确表示不知情;如果真知情同意,她完全可以自己填表签字,不需要叶某某冒签;银行流水显示她转出去73.2万元后,从未收到任何返还款项——她没拿到一分钱好处,没有理由去冒偷逃税款的风险。
这三个理由听起来朴素,却把她的辩解堵得严严实实。检察官后来说了句很实在的话:王女士在没有拿到任何好处费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去冒偷逃国家税款的法律风险。一句“合谋”的口供,抵不过流水、抵不过常理、抵不过她八年毫不知情的事实。
法院最终认定叶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案子判了,事情没完。偷逃的税款和滞纳金不能就这么算了。闵行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依法追缴,并开展赠与类房产交易专项排查。最终,约70万元税款和107万余元滞纳金全部追缴入库。
案子办完之后,检察官倒过来复盘,发现当年窗口受理和后台审核之间有一个衔接盲区:对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核查不够严格。这个盲区,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案子公开之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中介太坏了”。这话没错,但光骂中介没用。一个人敢伪造户口簿、敢冒签登记表、敢把六十多万揣进自己腰包,背后是一套流程里多个环节都没能拦住她。窗口收材料的时候没核实真伪,税务系统里“赠与”状态挂了八年没人提醒,直到下一次交易触发警报才暴露。这不是给任何机构开脱,是说:以后再办类似业务,这些环节都得补上。
当然,这是极端个案。绝大多数中介是守规矩的,绝大多数窗口审核是负责任的。这个案子能被发现、被追诉、被公益诉讼追回税款,本身说明这套纠错机制还在转。我们读它,不是为了制造恐慌,是为了知道在那些大家习以为常的流程里,哪些地方值得自己多留一步。
普通人买房,这几件事别嫌麻烦
这个案子当然极端,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黑心中介伪造证件。但它提醒所有买房人一件事:房子是普通人这辈子最大的一笔交易,不能把所有手续都当成“中介会搞定”的黑箱。
几条不涉及法律意见的常识,供参考。
第一,过户完成后,主动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和税务窗口查一次自己名下房产的登记信息。不是只看房产证,是看登记簿上记载的交易方式、完税状态。现在很多地方的政务平台已经能线上查询,花十分钟就能确认。
第二,所有转账留痕。税费、中介费尽量走对公账户或明确备注用途,不要图方便转给个人微信。如果当年她那73.2万元是直接付给税务机关,而不是转给业务员个人账户,后面的故事可能完全不一样。
第三,合同、票据、完税凭证,一份都别丢。纸质的收好,电子的备份。这些东西平时看着没用,真到要卖房、要维权的时候,是唯一能证明你花过这笔钱的依据。
第四,签字之前看清楚文件上写的是什么。“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这种表格,名字就写得明明白白。如果中介让你签一份你看不懂、和你说的交易方式对不上的文件,停下来问一句。多问一句,比事后跑十趟法院强。
第五,过户完成后三个月内、一年后、要卖房前,各查一次登记簿状态。不是不信任谁,是花十几分钟买个踏实。现在不少城市的不动产登记已经能手机上查,交易方式、权利人、抵押状态一目了然。看到“赠与”两个字,你就知道出问题了;看到“买卖”,心里那块石头才算落地。
买房不是小事,任何让你“别管了我来办”的环节,都值得多留一个心眼。这不是不信任谁,是对自己那几十万、几百万负责。
八年时间,足够让一个人从买房住到卖房,也足够让一颗埋在文件里的雷滚到脚边。好在这颗雷最终被拆了,钱被追回来了,人被判刑了。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份运气。看完这个案子,不如现在就翻开自己的房产证,上网查一查,登记簿上那行字,到底写的是什么。
花十分钟,查一次登记簿
具体问题请咨询持证律师。
说明:本文由 AI 辅助创作,文中事实以公开报道为准,配图由 AI 生成示意。
参考来源
1. 上海法治报(经光明网/头条转载),离谱!上海女子买房8年,卖房时竟被认定偷逃税款70万元,http://m.toutiao.com/group/7695758894726922792/
2. 据大河报相关报道(本案经多家媒体转载报道,核心案情以条目1上海法治报原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