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刘晓庆上诉,维持原判。75岁的刘晓庆,需要在340万元未实缴出资范围内,为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整件事要追溯到2020年,深圳的王先生经人介绍,借钱给刘晓庆珠宝公司负责人许某,一共330万,借条写明2021年3月30日还清。当初王先生愿意出借,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刘晓庆是这家公司登记股东,想着明星背书不会出大问题。

可还款日期到了之后,对方迟迟不还钱,百般推脱。2023年王先生把公司和许某告上法庭,官司打赢了,但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公司账户空空荡荡,一分钱都执行不到。
王先生自学法律,没聘请律师,全程自己跑流程。他查到刘晓庆持股34%,认缴340万出资,这笔钱却从来没有实际缴纳。更耐人寻味的是,债务到期第二个月,也就是2021年4月,刘晓庆以0元把全部股权转出去退出公司,但依旧允许公司用她的名字、肖像做宣传代言。

法庭上刘晓庆辩解,说自己只是形象代言,身份被冒用,并不是真实股东。可法院没有采信,工商登记有她本人签字,还长期对外以股东身份宣传,拿不出被冒名的证据,说辞站不住脚。2025年一审判决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她不服提起上诉,官司又拉扯一年。
另外王先生还曾实名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税务部门核查之后,确认举报的涉税问题并不成立。

很多人疑惑,股权都已经0元转让,为啥还要担责?法院讲得很明白:认缴不等于不用掏钱。明明没有实缴出资,债务逾期之后转手把股权甩掉,客观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不能拍拍屁股就全身而退。
这件事也给所有想开公司、挂名当股东的普通人敲了警钟。现在注册公司认缴很方便,千万不要随便填大额注册资本,更不要稀里糊涂把自己名字登记成股东。不要以为只是挂个名、不参与经营就没事,一旦公司欠债还不上,没交齐的出资,早晚都要补上。名气再大,也不能凌驾法律之上,签字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背后要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