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每年1-3月要进行年检。
公司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如: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化厅(局)进行申请。
文网文申请条件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3-8名)、设备、工作场所(部分地区会上门核查)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有确定的域名(已完成备案);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文网文申请资料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和章程
3.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 业务范围说明(公司简介、专业人员数量及概况、工作场地/工作软硬件介绍、服务器来源所在地介绍、公司股权确认无外资的承诺、围绕所申请的网络文化项目从内容/技术/管理三方面阐释及工作介绍、拟经营的产品介绍、网站介绍等)
5. 专业人员、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说明材料
6. 域名登记证明

文网文申请流程
1. 登录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入口
2. 填写信息
按照网站指引,一步步填写所需信息
3. 等待审核
文旅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再按要求补正
4. 领证
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