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周是彼此的初恋。大学图书馆里,他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同学,你借的《百年孤独》里,马尔克斯说,‘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我觉得不对,回忆是有尽头的,尽头就是你。”那年我们十八岁,以为未来很长,长得可以肆意挥霍。
后来是五年的异地恋。他在广州,我在北京。每个月工资的一半都贡献给了铁道部。我们攒了一铁盒的火车票,后来数过,一共三百多张。每次分别,他都在站台上挥着手喊:“等着我啊,下次见面就是一辈子了。”
后来真的是一辈子了。熬过了异地,熬过了穷日子,熬过了双方父母的反对,终于在第七年结了婚。婚礼上他哭得比我还厉害,司仪问他有什么话想对新娘说,他说:“从今天开始,我再也不用数着日子等你了。”
谁能想到呢,说好的一辈子,只有七年。
他走的那天是个周三。早上出门前他还回头看了我一眼,说晚上想吃红烧排骨。我下班回家的时候,排骨还在冰箱里,他倒在了办公室的地板上。心源性猝死。三十一岁。
头一年,我几乎每周都梦见他。梦里他总是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T恤,站在厨房里给我烧水。我说你回来了?他笑笑不说话。每次梦醒,枕头都是湿的。我妈说,你这样不行,你得想办法让他走。我说,我不想让他走。她说,不是你不想让他走,是他走不了。你不放手,他就永远得在那边惦记着你。
后来我按老家的一个婆婆说的,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把他的衣服烧了。
老家讲究这个,说人走了要“送寒衣”,把生前的衣服烧过去,那边就冻不着了。我留了他那件蓝T恤,其他的都装了麻袋。有我们第一次约会时他穿的格子衬衫,领口磨得起毛边了。有结婚时定做的西装,他只穿过那一回。有那件我织了一个月他嫌丑却还是天天穿的灰色毛衣。
烧衣服的地方在城郊一个十字路口。婆婆说,画个圈,留个口,朝西边。我蹲在地上,把衣服一件件往里放。火苗蹿起来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诗经》里有一句:“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意思是说,好枕头还在啊,好被子还那么好看。可是我那个人不在了,我一个人怎么熬到天亮?
烧到最后,我把那件蓝T恤也扔进去了。我说,你走吧,别惦记我了。火苗舔了一下,衣服卷起来,像他平时伸懒腰的样子。
第二件事,是把他照片都收起来了。
客厅的婚纱照,床头的小合影,手机里的几百张照片。我全收进一个铁盒子里,塞到了衣柜最上面那层。我妈说,你这样不对,人家都是摆出来供着。我说,他不需要我供着,他需要我好好活着。
收照片那天,我把每一张都看了一遍。有一张是我们异地恋的时候,他在火车站等车,坐在行李箱上睡着了,阳光打在他脸上,睫毛长长的。我拍的。有一张是结婚那天,他给我戴戒指,手抖得厉害,戴了三次才戴上。我笑他,他说,我紧张嘛。还有一张是他走前半个月,在公园里拍的,他对着镜头比了个耶,说,等我五十岁也给你比耶。
我把那个铁盒子用胶带封了三层。我说,你安心走,这些我替你收着。等你下辈子来找我的时候,我再拿出来给你看。
第三件事,是给他写了一封信。
婆婆说,你心里有话没说完,就写出来,烧给他。我写了整整三页纸。我说,你这个人真不靠谱,说好的一辈子,你才给了七年。我说,我恨你。我说,可是我更恨我自己,你最后那天早上说想吃红烧排骨,我嫌麻烦没做,早知道我就做了。我说,我现在学会做红烧排骨了,可是没人吃了。
我还写了一句:“你以前总说,马尔克斯那句话不对。我现在觉得你是对的。回忆是有尽头的。我的回忆就到那天早上了。之后的事情,你都不知道了。所以我不怪你了。”
写完烧的时候,我把那封信放在一个搪瓷盆里。火苗很小,一点一点地舔着纸。忽然起了一阵风,纸灰飞起来,打着旋儿往西边去了。我蹲在地上,看着那些灰消失在天上。那天的天很蓝,蓝得像他第一次递纸条给我那天。
那之后,再也没梦见他了。
一开始我不习惯,觉得他是不是生气了。后来有天晚上,我洗完澡出来,忽然闻到一股味道。红烧排骨的味道。我想了半天,我没做排骨啊。然后我笑了。我跟空气说,行,你学会了啊。那你以后自己做吧,我不给你做了。
说来也怪,那天晚上我睡得特别好,一觉到天亮。
现在我过得挺好的。该上班上班,该吃饭吃饭。周末跟朋友出去逛逛街,偶尔还会去那家我们第一次约会的书店。我不觉得他走了,我觉得他只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远到我不需要天天惦记了。他知道我过得好,我也知道他在那边挺好的。这样就够了。
白居易写,“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以前读这句只觉得凄凉,现在倒觉得,这不是凄凉,这是约定。你先去,我随后就来。在没见面的这段日子里,我们各自安好。
我把我跟他之间最珍贵的东西收起来了。那是一盒火车票,三百多张。从1999年到2004年。我最近翻出来看了看,发现最早的那张票,已经褪成了淡粉色。上面印着:“北京西—广州,硬座,141元。”
我把那张票放回去,盖上盒子。我跟他说,你再等等我。等我把这边的日子过好了,我就去找你。到时候你再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什么我都认。
你不急,我也不急。反正这辈子,下辈子,都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