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自称警察的电话说你成了逃犯,你信吗?浙江一位大哥的第一反应估计跟大伙儿一样——骗子,没跑了!
可这位老兄偏偏是个较真的人。心想,与其在这儿瞎猜,不如亲自去派出所问个明白,眼见为实嘛。于是他风风火火地赶到浙江海盐于城派出所,准备当面向民警讨个说法。
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可这回还真让他撞上了“鬼”。民警一查,好家伙,系统里白纸黑字,他确实是被甘肃老家警方上网追逃的人员。这位老兄当场傻了眼,本想来个“自证清白”,结果自投罗网,人就这么被留下了。
说到底,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以为躲得过,其实早就记录在案了。这位张某之前休假回甘肃老家时,经人指使,擅自把工地上两块钢板拿去卖了,得款六千多元。后来钢板还回去了,他以为这事就翻篇了,便跑到浙江打工。殊不知,盗窃罪的成立,看的是行为发生时的性质。钢板被擅自卖掉的那一刻,盗窃行为已经完成。事后归还,属于退赃,影响的是量刑,不是定罪。受害人早就报了警,案值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张某因此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有意思的是,他的警觉心倒也不算错,电信诈骗确实猖獗,接到陌生电话多留个心眼没错。只不过这回,电话是真的,逃犯的身份也是真的。这事儿给大伙儿提了个醒:接到这类电话,别急着挂断,也别急着转账汇款。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核实,或者像这位大哥一样去派出所当面确认——前提是你没“案底”。真要心里有鬼,去了就是主动交代,说不定还能争取个从宽处理呢。
无独有偶,四川荣县一位兰女士也接到过类似电话,同样怀疑是诈骗,跑到派出所求证,结果一查,她确系涉及一起案件被列为在逃人员,当场被民警控制。她涉嫌介绍多人参与一个“高额利息回报”的投资App,后来平台关闭,致群众投资受损。
自首从宽,抗拒从严,这话可不是白说的。法律从来不会因为当事人不知情、不懂法而免除处罚,违法事实一旦成立,就必须承担对应法律后果。各类偷盗、侵占财物的行为,看似不起眼,实则暗藏刑事风险。同时大家需要明确,公安机关的追逃、传唤通知具备法律效力,不存在诈骗冒充的情况。收到相关通知后,切勿盲目质疑、逃避对抗,最正确的方式是主动对接警方、如实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
法治社会没有侥幸可言,任何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终究都会被追责。坚守法律底线,摒弃贪小便宜的心态,主动学习基础法律知识,才是普通人守护自身自由和前程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