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下苦携程久矣!
天下苦平台久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5日通报,对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处以罚款35.21亿元。同时,责令其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要求企业全面整改并公开整改措施。
这不仅是我国在线旅游行业(OTA)反垄断的“第一案”,更是平台经济领域继阿里、美团、知网之后又一标志性执法行动。这张罚单不仅是对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严厉惩戒,更向整个互联网行业释放了“常态化强监管”的明确信号。

与早期平台经济中简单粗暴的“二选一”不同,携程的垄断行为呈现出高度的技术性与隐蔽性。
调查查明,携程以流量分配机制为核心,一方面通过“特牌”体系诱导优质酒店签署变相独家合作协议,封锁房源供给;另一方面,利用“调价助手”等算法工具,强制跨平台经营的酒店给出“全网最低价”,甚至直接干预商家定价。这种“算法黑箱”操作,不仅剥夺了酒店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更将行业拖入了无底线的“低价内卷”之中。
此次处罚将“全网最低价”纳入反垄断执法视野,打破了技术不能成为垄断“挡箭牌”的幻想。
本案在处罚力度和方式上实现了重要突破。除了35.21亿元的罚款外,监管部门首次在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案件中适用了“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责令全额退还强制扣除的订单储备金。
这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三管齐下的双重经济制裁,意味着监管不仅要让违法者“停下来”,更要让其把吃进去的垄断收益“吐出来”,从根本上打破了“违法成本低、垄断收益高”的怪圈。
携程案的背后,是无数中小酒店和民宿商家在平台霸王条款下的艰难求生。
反垄断执法的介入,旨在打破平台的“流量霸权”,恢复上下游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台海怒涛认为,平台企业必须摒弃“排他竞争”的错误路径。对于携程及整个OTA行业而言,51.79亿的罚单是一个沉重的教训,也是一个转型的契机。未来的竞争不应再依靠算法控价和流量要挟,而应回归到服务创新、优质优价的良性轨道上来。
在数字经济时代,大平台绝不能“以大欺小”或“以算法凌驾规则”。携程案确立了清晰的规则边界:任何逾越公平竞争底线的行为,必将面临法律的审视与制裁。只有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平台经济才能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美团、滴滴,也有必要查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