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七七事变爆发,日本天皇如何推波助澜,有预谋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期待每一个共鸣的你,关注、评论,为学、交友! 1936年8月五相会议
《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期待每一个共鸣的你,关注、评论,为学、交友!
1936年8月五相会议决定的《国策基准》及《帝国外交方针》称:
“帝国在名义及实质上都成为东亚安定势力,为确保东洋和平及人类安宁福祉作出贡献。根本国策是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势力范围并向南洋发展。健全(伪)满洲国及日满国防,防止苏联英美威胁,体现日满支紧密合作以利于我经济发展。”“对中国中央及地方政权要时常以俨然态度及公正对策处之,对其地方政权不实行促成中国统一或分离的行动,使华北变为防共亲日满特殊地区,并以从其获得国防资源而充实交通设施为对支政策之重点。”


即继续以强硬立场对待中国,并把华北作为其新的势力范围和掠夺地。8月11日,政府的《第二次华北处理要纲》称:“建立自治政府,以华北五省为主,范围太大反而不利于达到我方期待之目的”,即“有节制”地肢解中国。

1、七七事变前的战争准备
七七事变也是日本以“自卫”的名义进行的。日军不断在北京近郊举行进攻北京的挑衅性军事演习,并以“一个日本士兵没有及时归队”为由,强行以武力闯入宛平城里搜查,又以中国军队先发第一枪为由大举进攻北京,日本全国立即开始了“暴支膺惩”的政治、军事总动员,近卫内阁重演九一八事变“不扩大方针”的故伎,同时撕毁停战协定,全面侵略中国,还提出“三个月内征服全中国”的战争计划。
历史证明七七事变是日本政府和军部在“自卫”名义下发动的蓄谋已久的全面侵华战争,也是对日本国家长期侵华战略的具体落实,因为此前日本的军事战略及对华政策大纲都是要全面控制中国,无论“(伪)满洲国”、“华北自治政府”等傀儡政权的建设;还是军事上充实在中国东北地区、朝鲜、华北地区等占领力量的实际步骤等等都是如此。
此时国家战争体制--军国主义体制的建设也已经达到可以支撑这场全面侵略战争的程度。
1937年(昭和十二年)七七事变是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开端,也是其扩张侵略政策达到顶点的标志。日本并没有因“九一八”占领东北而罢手。1933年5月刚退出国联不久,日军就开始大举进攻华北,直逼北平、天津等重要城市,逐步建立第二个、第三个“(伪)满洲国”,使中国彻底“弱体化”,成为日本殖民地、附属国。肢解华北、建立伪政权与掠夺华北地区的资源同步。这一政策得到日本政府正式认可及财界等各方面的坚决支持。这些是日本国家侵略政策的全面体现。
日本在华北的侵略从培植汉奸傀儡到要求铺设铁路、开采矿山等权益都是其在东北侵略政策的重演。日本的野蛮侵略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民众越来越多的反抗,中国全国各地不断掀起抵制日货、抗议侵略的示威和群众运动。此时日本国内军国主义化政治体制业已建成,自上而下地推动军国主义体制的运动已成为支撑国家战争政策的主流,最高政治、军事当局者参与了推动国家全面军国主义化、法西斯化的进程。军国主义化是明治宪法政治体制的一次最重要的异变,为日本对中国的全面侵略战争打下了体制和社会基础。


1936年4月17日,裕仁批准陆军要求,把在华北地区的“中国驻屯军”兵力从1771人猛增到5774人,并在丰台建立基地。日军不断在北京近郊举行威胁性军事演习,还通过军人、浪人、商人及僧侣或雇佣汉奸等制造事端,挑起与中国军队、民众之间的冲突,以寻找对中国发动战争的借口。一场针对中国的全面侵略战争已经迫在眉睫。这场战争的爆发显然不是因某个偶发性事件所引起的,而是其长期以来对华及亚洲侵略国策的必然结果。
战争决策及推进体制1936年(昭和十一年)8月,五相会议(总理、外务、大藏、陆军、海军五大臣)决定《第二次华北处理要纲》,决定把华北地区五省(河北、察哈尔、绥远、山东、山西)置于日本统治之下作为“穷极目标”(最终目的)。
也就是说,在七七事变爆发一年前日本政府就已经决定了全面侵略中国的新国策,也是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背景。11月通过的1937年预算案,陆海军军费达到14亿日元,占整个预算的近50%。
制造事端、嫁祸于人早已成为甲午战争以来日本政府及军方发动侵略战争的惯用伎俩,七七事变也不例外。有些人喜欢在谁先打第一枪问题上做文章。在中国领土上日军不断进行军事挑衅与威胁,还不许中国军队做出任何反应,这种帝国主义的逻辑本身就是非法的。
有的日本学者强调以当时的价值标准来判断“日本是无罪的”,即不平等条约合法论,用“五十步笑百步”的思维方式为其辩护。但无论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日本侵略罪行都将永久地被记录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从193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提出“广义国防”的口号,强化战时体制并通过与德、意等国结盟,完成新的国际侵略战争体制。枢轴国同盟体制成为日本推动全面对外侵略战争的外交、政治资本。


1937年4月16日,日本政府通过《对支实行策》及《北支指导方针》,“努力排除中国方面的侮日态度,使其放弃容共及欧美依赖政策,而与帝国接近。为此在华北促进日满支提携各设施的实现。
并要求南京政府解决悬案:
(1)取缔排日言行;(2)聘请日人顾问等。对华北政策着重于在该地区建立防共亲日满地带获取国防资源,建立日满中提携基础"。
该项决定是对华“二十一条”的继续,是甲午战争以来侵华国策的缩影。日本以防共为借口,阻止中国政府实现全国行政统一的努力,同时要求中国接受日本侵略的既成事实,并把在华北、内蒙等地区建立傀儡政权作为下一步肢解中国的新目标,把掠夺华北等地区的战略资源作为其新侵略的物质基础。

2、日本的决策过程
关于七七事变的过程,中日双方都承认当晚10点半左右在日军进行军事演习后响起几声枪声,日方把放枪罪名强加于中方,并以一名士兵失踪为借口强行要求进入宛平城搜查,被中方拒绝。尽管“失踪士兵”归队,日方仍以武力相威胁要求入城,并不断在城外挑衅,稍后日第一联队长牟田口廉也下达攻城命令,中方官兵奋起抵抗从而引发战争。9日,双方达成口头停火协议,10日,日方提出新条件把事件责任强加于中方,11日,在中方忍让达成第二次停火协议当天,日本政府就已经迫不及待地下达全面侵略战争命令。
日方学者秦郁彦以卢沟桥守备营长金振中回忆录为依据把先放一枪的罪名强加于中方,以便为日本发动全面侵略战争推卸责任。实际上金振中在回忆中强调7日晚11时从日军演习方向传来数声枪击声和战前对战士的抗战教育。由于金的回忆对事件中的一些具体时间有误,特别是日方宣称的“失踪士兵归队通告问题”,就此秦郁彦称“金在做伪证,并暗示打第一枪的犯人是第29军219团之一部,不是偶发事件,而是出自第29军干部抗日反击方针"。
首先秦郁彦的推论显然过于牵强,既然枪响20分钟后“失踪日兵”已归队,日特务机关于8日晨2点通告中方,为什么日方还以寻找失踪士兵为名强行闯入宛平城。更不用说此后日军不顾停战协定大举侵略了。因此,无论谁打第一枪都改变不了日本借机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基本史实。日方为蓄谋已久的侵略战争的任何辩护都只能是越抹越黑。


日本最高当局对中国发动全面侵略战争的决策简单而迅速,这主要是由于侵略中国的基本国策早已确立,战争体制(包括已经在中国境内的军事部署)也基本就绪,而中国国内的内战及经济贫弱使日本朝野不必担心全面侵略中国可能出现的失败风险。日本国内充满着“未战必胜”的气氛,是否应该进行全面侵华战争并不是争论焦点。决策者多数认为是个“好机”,应“断固一击”,以解决所有中国问题,以武力使中国永远成为日本的附属国。在事发第五天,7月11日即前线两军达成停火协议的当天,参谋本部就决定扩大战火。
天皇裕仁在内阁会议决策前召见总参谋长闲院宫、陆军大臣杉山元、海军军令总长伏见宫及总理近卫等人,裕仁担心苏联在日军全面侵华时的介入,“闲院宫报告陆军认为不会,陛下问万一介入怎么办?闲院宫说那没办法。陛下非常不满的样子”。
尽管如此裕仁还是批准了政府向华北派兵扩大战争的决定。
此后内阁通过决议:“本次事件完全起因于中国方面有计划的武力抗日。为了使中国方面为其不法行为并对排日侮日行为谢罪、防止今后不发生类似事件而迅速派遣关东军及朝鲜军支援中国驻屯军",向华北地区增派两个师团,并发表出兵华北声明,以向海内外表示出扩大战争的“重大决心”。决定“为维持华北治安”,派遣5个师团侵华,上述部队归“中国驻屯军”司令节制。
下午6点24分,内阁书记长官风见章向外界发表《对华北派兵的政府声明》,称“鉴于华北事件的性质,称其为事变”。同日晚,总理近卫在总理官邸连续召集众参两院议员代表、财界核心人物及媒体等各界代表,要求各界全面配合、支援政府的战争决心。这实际上是全面侵华战争的全民动员会,这时日本国家已经决心进行全面侵华战争,而不是“不扩大事态”。


顿时,日本舆论在全国上下煽动战争的气氛。8月6日内阁通过《日支国交全面调整案纲要》要求:
“一,政治方面,(1)中国默认今后不再把满洲国作为问题提出;(2)签订日支防共协定(建立非武装地带);(3)作为停战条件不仅在冀东冀察,而且在内蒙绥远须按照我方要求排除南京势力;(4)在中国全境严厉取消抗日排日”,最后“本协定要考虑与列国的关系”。日方全面侵略和野心使一直退让的国民政府到了忍让的极限。日本目标已不限于对“(伪)满洲国”控制,而是要霸占全中国。
一场关系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全面抗战终因日本长年渗透、压迫、侵略爆发了。
8月15日,近卫发表声明,根本推翻刚做出的“不扩大方针”,称“帝国早已达到隐忍的限度,膺惩中国军的暴戾,为促使南京政府反省,不得已采取断然措施”,即侵略战争。
中华民族刚开始全面抵抗侵略,日本国家就已经达到了“隐忍的极限”。“暴支膺惩”成为举国上下的共同口号,全面侵华战争成了“圣战”、“正义战争”。同日,天皇任命松井石根为上海派遣军司令,进一步扩大战争。9月2日,日本政府把“华北事变”改称“中国事变”,这实际上是没有宣战布告下的战争状态宣言。面对参谋次长多田骏考虑接受德国大使停战斡旋的主张,外相广田称“在出现众多牺牲的今天,停火是困难的,不能如此轻易接受条件”。
海军大臣米内光政对多田说“政府信任外相,如果统帅部不信任外相,就是不信任政府,政府就不得不总辞职”。日本学者中认为米内的这段发言对此后战争政策的影响重大,即在战时举国体制下任何反对意见都可能动摇军心,全体一致地推动侵华战争就成为政府、军部的共识。
这里本应创造和平的外长竟比军部首脑更热衷于侵略战争。在侵略中国问题上被称为“主和派”的海军比好战的陆军绝不逊色。10月1日内阁通过《中国事变对处纲要》(总理、外、陆、海四相决定),“在军事行动的成果与外交措施相互作用下迅速解决事变。排除中国的抗日排日政策,实现日满中共荣。军事上以迅速消灭中国战斗意志为目的;外交上促使中国反省,以使其与我方要求接近”。


日方以武力为后盾继续对中国侵略、施加压力的方针再次被确认。

3、从华北事变到中国事变
11月21日,日本政府正式开设大本营,并设立“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作为全面侵华战争的决策、指挥机构。1944年8月4日小矶内阁改组“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为“最高战争指导会议”。正式成员有总理、外长、陆、海军大臣、参谋总长、海军军令部总长,干事由内阁书记官长(政府秘书长)及陆海军军务局长担任,必要时有关大臣及陆海军次长参加。天皇当然不能缺少,不过不列入正式成员,以避免承担责任的可能。
而御前会议始终是战时最重要的国家决策机构。1938年(昭和十三年)1月11日,在日军攻占南京并制造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后,在天皇裕仁主持下召开的御前会议决定《中国事变处理根本方针》,“帝国不动的国策是与满洲国及中国提携形成东洋和平之枢轴。
日中媾和交涉条件细目:
(1)中国正式承认满洲国;(2)中国放弃排日反满政策;(3)设立华北及内蒙非武装地带;(4)华北在中国主权下为实现日满支共存共荣而赋予广泛权限;(5)设立内蒙防共自治政府,其国际地位与目前外蒙一样;(6)中国确立防共政策并与日满两国协调;(7)在华中占领区设立非武装地带;(8)日满中缔结资源开发等经济协定;(9)中国向帝国做出战争赔偿”。
该方针不仅要逼迫中国承认肢解自己的“(伪)满洲国”,还要承认日本对华北的全面占领,包括内蒙的实际“独立”,即把日本侵略中国的既成事实强加于中国,甚至迫使中国做出新的战争赔偿。日本国家的战争决策与战争目的都十分明确,就是要使其霸占中国东北永久化,肢解并最终控制全中国。
在天皇参与的国家大政方针确定后,1月16日,总理近卫文磨发表“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近卫声明》。


在近卫内阁时期,已形成举国战争体制,为了全面侵略中国而战就成为日本举国上下的共同口号。七七事变后建立的国家战争决策体制,除举行御前会议决定总方针外,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和后期的最高战争指导会议是运作中心,其核心成员一直没有改变。
战争决策基本上在这一层次会议中决定。此时军人在最高决策层中比例很大。
如果包括日军最高统帅、大元帅天皇在内军人占主要比例。在整个战争时期军人内阁也成为日本政府的主要形态。在日本国家战略看来,坚持“(伪)满洲国”事关生死,即使从中国本土撤军也已不能忍受。日本的价码是美国及国际社会必须承认日本炮制的“(伪)满洲国”,承认汪精卫傀儡政权,还要求世界各国不妨碍日本征服全中国的侵略。
如东条所说,九一八事变夺取中国东北前日本还是“小日本”,只有夺取中国东北,甚至占领内蒙、华北等才使日本成为“大日本”,所以为了保住侵略中国的“战争成果”,即使发动新的战争也在所不惜,这就是日本对美宣战的最大理由。东条的逻辑是,夺取中国东北、内蒙,控制华北地区才是日本国家摆脱“小日本”的标志,否则日本国家今后也肯定会不惜进行战争以恢复这种扩张侵略战争成果。


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损失必须由被侵略的中国以割让新的领土,交出更多赔款或者承认日本对其国家的控制肢解才能完全弥补。自20世纪初开始的日本侵华进程清楚地勾画出日本国家扩张政策的全貌。

(正文完)

如果有其他关于历史领域的话题或观点可以【关注】我私聊,也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第一时间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