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良
近日,国内针对离岸信托及海外注册公司的税务监管新政正式落地,引发市场广泛关注。新规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无论企业注册地在何处,只要实际经营管理和经济利益与中国相关,就必须依法履行国内的纳税义务。过去依赖跨境架构进行税务规划甚至规避纳税的“灰色空间”,正在被制度性压缩。对于这项政策的出台,我举双手支持,许家印们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新政的核心在于,税务监管从“形式注册”转向“实质经营”。以往,部分企业或个人通过在开曼、BVI等离岸地注册空壳公司,将利润留存境外,利用不同法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延迟或减少国内税负。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第一,强化“实际管理机构”认定标准。若海外公司的决策、经营、财务控制实际发生在境内,将被视同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需就全球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要求穿透披露受益人信息。离岸信托的委托人、保护人、受益人需向税务部门进行更详尽的申报,逃避CRS(共同申报准则)信息交换的难度大幅增加;第三,反避税条款细化。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纯粹以规避税收为目的的离岸架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追溯补税并加收利息。
我认为,这些条款意味着“注册地”不再是纳税义务的挡箭牌,“经济实质”才是判定税负归属的根本依据。

新政并非禁止企业使用离岸信托或海外公司,而是要求其在阳光下运行。合法的跨境税务筹划依然被允许,例如为海外上市、跨境并购或境外实体经营服务的架构,只要如实申报、具备真实商业实质,仍可正常运作。但过去那种“只在海外注册一张纸,利润回流前不交税”的做法,将面临严格的合规审查。我认为:依法纳税不是惩罚,而是公平市场秩序的基石。海外注册的公司,只要在中国做生意、用中国的资源、赚中国的钱,就没有理由游离于税制之外。
短期内,已设立离岸信托或海外公司的个人和家族企业,需要重新评估现有架构的税务合规风险,可能面临以下调整:第一,补报历史信息。主动向税务机关披露海外实体及信托安排,避免被列入高风险稽查名单;第二,重组经营实质。若海外实体确无实际运营,可考虑注销或回迁,降低合规成本;第三,重新设计持股与收益分配路径。在律师和税务师协助下,制定符合新规的跨境利润分配方案。长期来看,新规有助于引导财富管理从“避税驱动”转向“价值驱动”,推动更多资本以透明、合规的方式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

就我所知,国内注册在开曼群岛的为数众多,并非个例。最有名的是臭名昭著的恒大集团,许家印坑了千家万户。除恒大外,还有阿里巴巴、腾讯控股、百度、京东、小米、美团、拼多多、网易、字节跳动、哔哩哔哩、滴滴、新浪、搜狐、360、快手、爱奇艺、碧桂园、融创、世茂地产、李宁、安踏、蒙牛乳业、汇源果汁、中通快递、比亚迪电子、吉利汽车、永达汽车、中升控股、信义玻璃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关联主体。这些企业选择在开曼群岛注册的目的不同,或为搭建VIE架构,方便在港交所、纽交所等海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或为便于对接国际资本,拓展海外融资渠道,或为优化全球税务结构,灵活开展跨境业务布局,或为适配相关产业链的全球化资本运作需求,或为满足境外上市的合规需求,对接国际资本市场。不管什么理由,这些表面上的中国企业按注册地来说实质是“外国公司”,说明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力度还远远不够,不然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呢?
中国此次加强离岸信托监管,并非孤立动作。自2018年启动CRS信息交换以来,全球已有百余个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与此同时,OECD(经合组织)持续推进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要求跨国企业按经济实质所在地缴税,中国的新规正是在这一国际框架下的本土化落地。这不是中国独有的强硬措施,而是全球税收治理的共识。合法合规纳税的企业当然没问题,但新规的出台,许家印们浑水摸鱼的日子终于到头了,这得拍手称快。
离岸信托监管新政的公布,标志着中国跨境税收管理从“粗放宽松”走向“精准规范”。这也属于“亡羊补牢”,从许家印们身上得到了教训。对在国外注册的企业和个人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恐慌,而是主动适应,下一步要在合规框架内重新审视全球化资产布局。依法纳税,既是公民义务,也是长远财富安全的保障。规则变得清晰,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起点,再次为这一政策的出台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