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只要是政府出面拆房,就是合法强拆。这个认知,恰恰是征收方最想看到的误区。
从法律上讲,征收里的强拆只分两大类:司法强拆(合法)、违法强拆。开发商、征收局、街道办,都没有权力直接强拆老百姓的合法房屋。
唯一合法的强拆:司法强拆,必须全部满足这些条件
1、已经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补偿款足额到位、安置房落实,遵守先补偿、后搬迁;
2、你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又拒绝搬迁;
3、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法院准予执行裁定书,才可以实施拆除。
少其中任意一条,对合法住宅直接拆除,就属于违法强拆。
什么情况直接定性违法强拆:
1、补偿没谈拢,没有法院裁定,开发商或者征收部门直接上门拆房;
2、没催告、没送达文书,半夜、节假日偷拆;
3、断水断电、威逼胁迫,逼迫签字后拆除;
4、仅仅口头通知,没有书面决定,直接推掉房屋。
一旦定性为违法强拆,性质就变了。
这不单单是征收安置纠纷,属于行政侵权行为。你有权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进而申请国家行政赔偿。
重点记住:
合法征收拿的是补偿;违法强拆,是赔偿。赔偿标准不能低于正常征收能拿到的补偿,屋内财物、附属物、多年拖欠产生的资金利息,都可以一并主张。
还有一种情况:认定为违建的拆除,也要走完调查、告知陈述申辩、催告、公告整套程序。就算是违建,程序缺失,拆除行为依然属于违法。
很多拆迁案子拖很多年,根源就是大家分不清强拆的法律定性,被一句“要拆你房子”唬住,忽略核查有没有法院裁定书。
遇到房屋被强拆,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拍照录像,保存沟通记录。不要轻易签署一次性了结的协议。
如果你身边有人遭遇强拆,可以转发给他。
大家可以说说,你遇到的强拆,有没有法院裁定书?评论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