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表示要“猛药出重拳”:乱世必须用重典
近期,“甲醛白菜”“敌敌畏消杀”“药水杨梅”等食品安全事件接连曝光,严重触碰食品安全底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甲醛浸泡白菜用于长途运输保鲜,敌敌畏被违规用于蔬菜消杀,药水浸泡杨梅以延长货架期——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社会反响极为强烈。
好消息是,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问题已经引起中央强烈关注,并且开始着手“重典”治理。
新华社10月12日报道,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政法机关对食品领域犯罪从严惩治。
这份文件核心就一条:依法从严。
重点关注肉制品、校园餐、保健食品、蔬菜水果这些老百姓日常接触最多的品类,覆盖生产加工、线上售卖、门店餐饮、进口食品各个环节。
深挖案件线索,不姑息犯罪分子。从侦查、批捕、起诉,一直到审判、服刑,整条司法链条都要求从严把握,严控缓刑、免予处罚,性质恶劣的,量刑上绝不手软。
信号很明确:是时候运用法治这一“重典”,认真管一管餐桌安全了。
菜篮子、果篮子,是家家户户最关心的事。现在物资充足,收紧食品安全监管,不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不用担心买不到菜、买不到水果。严管清退的只是那些投机取巧的违规经营者。
大家吃得安心,才愿意放心消费,市场才能良性循环。
眼下果蔬生意难做,消费信心不足是一大原因。不少人看过各类食安负面新闻,逛市场挑蔬果的时候总会多一分担忧,不敢放心购买。
消费者心里没底,果子蔬菜自然积压卖不动,菜农果农跟着吃亏,形成恶性循环。
顶层文件方向已定,态度也很坚决。但政策能不能落地见效,关键仍在基层执行。大框架已经搭建,能不能落到实处,才是成败关键。
结合日常观察,聊聊几点个人看法。
第一,把食品安全当做各地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考核指标,把考核追责落到实处。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后,问责属地领导制度早已有之,还可以继续细化标准。
2019年中办、国办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许昌把食品安全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市级领导分片包保食品经营门店,几千名包保干部下沉盯防,这套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问责当然不能一刀切。属于监管长期缺位导致的重大事故,必须严肃追责;如果只是偶发个案,重点在于复盘整改,举一反三。
第二,补齐基层监管人手缺口,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基层监管人手紧张,是多年来实实在在的难题。
食品安全这块民生大事,不能只靠少数人硬撑整条监管线。
补齐人员缺口,优先盘活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现有人员,结合公开招录、跨部门合理调配,配套开展实操培训。
现在一些小县城有些部门人浮于事,还有一些教师无课可教,可以将他们统一培训,集体转岗。
当然,行政执法有持证上岗的硬性要求,人员调动也要遵守人事管理规定,逐步打造稳定专业的监管队伍。
我们通过转岗,可以在不增加人手的情况下,合理盘活富余人员,让每个人都有活干、有责任扛。不能只领工资不干活。
第三,监管力量下沉一线。专业监管人员应优先下沉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大型商超,抽检结果上网公示。
农贸市场、果蔬集散点、超市,是果蔬端上餐桌前最后一道关口,现场检测设备和人员要配齐。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商家做好进货查验,批发市场落实入场抽样检测。
一旦检出某批次果蔬存在安全问题,立即封存下架,顺着线索追查源头。
发现一例,全系统下线。这样让有些商家不再心存侥幸,也促使一些种植户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现在有些种植户自己种的菜自己不吃,自己摊位上的水果不尝,这些都说明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第四,逐步搭建食用农产品认证体系,推进果蔬溯源。建立农产品安全认证,涉及环节多、工作量大,难以一步到位,但不能因为难就搁置。
有了规范认证后,商超采购就多一个可靠依据。现在商超采购并非不想拒收问题货,难点在于辨别手段有限。
采购仅凭眼看、手摸、鼻闻,难以识别那些隐蔽的非法添加手段。完善认证和溯源之后,进货方核验有据,普通消费者扫码就能查看信息,买菜买果心里更踏实。
第五,用好刑法144条,农产品相关案件坚持依法从严。甲醛白菜这类案件,法律定性清晰。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可依照刑法第144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甲醛已被列入违法添加黑名单,属于法定有毒有害物质,用甲醛保鲜白菜,完全符合该罪的认定条件。
果蔬私自添加有毒物质,本身就是犯罪。
刑法144条量刑幅度并不轻,最高可判死刑。当前无需修改法条加重处罚,重点是在办案环节落实从严精神。
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适用该条款判决的食品安全案件,但果蔬非法添加这类典型案件,有分量的判决不多。法条就在那里,这类农产品案件,司法适用力度还有提升空间。
第六,优化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各地可以搭建线上举报渠道,线索查实并有助于办案的,兑现奖励。
青岛曾经按罚没收入20%奖励举报人,市场监管总局也已上线全国食品安全知情人举报系统,实名、匿名都能提交线索。奖励采用基础奖励与比例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普通线索核实后给予对应奖励;涉案金额较高的,按罚没款比例发放,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第七,培育民间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民间监督员只负责收集线索,没有执法权力。
不少地方已开展试点,市场监管总局组建骑手食品安全监督队伍,大连“骑手侦探”、钦州“食安哨兵”等模式均已跑通。
要保护愿意站出来提供线索的人,该奖励就奖励,对优秀民间食品安全信息监督员可以奖励,也可以在适当时候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辅助工作。
监督员如因举报遭到打击报复,施暴者依法从重处理;监督员受到伤害,可以通过民事索赔及相关救助渠道获得帮扶,不让仗义发声的人,流血又流泪。
食品安全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中央政法委这份意见,释放出从严打击食品犯罪的强烈信号。政策好不好,终究要看基层落地:市场里的检测台能不能正常运转,溯源码能不能贴到一份份果蔬上。
方向已经明确,落地举措仍需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