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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新规:小区地下车库可装充电桩!有业主曾在物业碰壁

本文首发来源:公众号“有料粤西”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普及,私人充电桩成为不少车主的刚需,对于业主而言,既省时又省心。但在现实当中,不少既有住宅小区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时容易卡在小区这 “最后一公里”。

上月,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茂名供电局五部门联合印发《茂名市既有物业住宅小区地下车库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对既有小区地下车库自用充电桩的申请条件、建设流程、各方责任作出规定,为广大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清晰的依据。


近日,高州万福X城曾出现业主维权事件:有业主持自有车位向物业申请地下车库安装自用充电桩,初期遭到物业拒绝。

当时物业给出两点拒装理由:

一是该小区车库设计建设时间早于 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发布,以此认定消防不达标,不具备装桩条件;二是声称小区配电容量不足,无法满足充电桩用电需求。可当业主要求物业出示供电局关于配电容量不足的书面证明材料时,物业仅表示该结论来自供电局口头答复,无法提供正式书面文件。

事件经过沟通协调之后,目前,该小区物业已同意该业主按规范申请安装充电桩。不过在评论区里也有网友表示,自己所在小区不让装。


该起从拒装到达成共识的案例,也折射出茂名不少老旧小区面临的共性困惑:车库建设年代早于现行消防标准是不是就不能装桩?物业仅凭口头说法就可以拒绝业主的合法申请吗?结合茂名最新官方指引我们可以理清当中的是非边界。

根据这份工作指引,申请安装地下车库自用充电桩,申请人需要为车位产权人,或是持有一年以上有效车位使用权的业主。文件并未设置 “老小区一律禁止安装充电桩” 的硬性条款,评判能不能装桩,核心看现状是否满足安全条件,而非单纯看车库的设计建造年份。

△仅为配图

针对消防条件,指引要求所在住宅小区及车库已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消防给水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宜选用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满足相关国家标准。也就是说,不能简单以车库设计早于 GB/T51313‑2018 标准就直接判定消防不合格。即便车库规划设计在标准出台之前,只要现有消防硬件设施完整有效,经勘查评估后,就具备安装充电桩的基础条件;只有消防设施存在缺失、破损,且没有完成对应改造的情况下,才会受限。

而关于小区配电容量不足的争议,文件明确,供电企业需要在受理业主报装之后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实地查勘,评估电力负荷,出具对应的解决方案。配电负荷是否达标,属于供电部门专业研判范畴,物业无权自行判定。口头转述不能作为拒绝业主安装充电桩的合法依据,如果确系配电容量不足,应当由供电部门出具正式的书面勘查意见。

△仅为配图

同时文件还简化了业主自建充电桩的审批流程:业主在自有车位建设自用充电设施,若不涉及消防工程改造的,依法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以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实行自建自管模式。

完整的安装流程清晰可循:

业主准备好车位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向属地供电企业提交报装申请;

供电企业开展现场勘查,明确电力解决方案;业主联合物业、施工单位共同签订充电设施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协议书;

委托具备电工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或者施工单位开展作业;施工完成后开展调试试充电;

充电桩投入使用后,由产权人负责后期维护,也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规避安全风险。


△仅为配图


新能源汽车普及是大势所趋

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

既要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的底线

也应当保障业主合理合法的民生需求


政策文件已经给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但政策红利落到每一位普通业主身上

还需要物业、供电部门、监管单位

多方协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