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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使馆表示,人已处决,别演了!中国驻法使馆这份声明,简直是给法国圣母们的“

驻法使馆表示,人已处决,别演了!中国驻法使馆这份声明,简直是给法国圣母们的“

驻法使馆表示,人已处决,别演了!中国驻法使馆这份声明,简直是给法国圣母们的“最终通知”!没有多余铺垫,没有半句妥协,直接亮明结果:法籍毒枭陈森,已依法处决。干净利落,硬气到骨子里,看得人通体舒畅!2026年4月4日,法籍毒贩陈森,在广州被依法执行死刑。这桩牵动中法两国外交视线的案件,终于在法律的框架下,落下了最终的帷幕。就在死刑执行的当天,法国外交部迅速发表声明,字里行间满是“震惊”与不满。他们不仅声称对“法国同胞被处决”深感遗憾,还透露此前曾多次以“人道主义”为由出面斡旋,试图为陈森争取赦免,甚至无端指责中国的司法程序“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最后还不忘重申法国“在任何情况下都反对死刑”的立场,呼吁全球废除死刑。可通篇声明里,法国方面对陈森犯下的滔天罪行,只字未提。他们刻意回避的,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根据中国司法机关查明的事实,从1999年到2003年,陈森伙同他人在广东、河南多地秘密租用厂房设立制毒窝点,构建起了从原料采购、批量制毒到跨境贩运的完整犯罪链条,仅这四年间,该团伙制造的甲基苯丙胺(冰毒)数量就高达近4吨,查获的成品冰毒达到3984.141千克,此外还走私了400公斤氯胺酮。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冰毒50克以上,就已达到可判处死刑的量刑标准。而陈森涉案的近4吨冰毒,是法定死刑标准的近8万倍。这些毒品一旦流入市场,足以让数千万人沾染毒瘾,摧毁数百万个原本完整的家庭,背后是难以估量的社会危害,和无数因毒品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这不是陈森第一次触碰法律红线。2005年,广东警方顺着400公斤海洛因走私案的线索层层深挖,锁定了陈森这个幕后主使,并在他进行毒品交易时将其当场抓获,人赃并获,罪证确凿。2007年,他因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可就在服刑期间,司法机关又查出了他制造近4吨冰毒的重大漏罪,属于罪上加罪。2010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重审,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前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陈森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一审死刑判决作出,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核准死刑,整整过去了16年。这16年里,中国司法机关没有因为他的法国国籍给予任何特殊对待,更没有因为他罪大恶极就忽视其合法权利。全程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保障了他的辩护权、领事探视权等各项法定权利,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公开公正,所有定罪量刑都有完整、确凿的证据支撑,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面对法国方面的无理指责与不当干预,4月5日,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发布官方谈话,用最简洁的话语,亮明了最坚定的立场。使馆明确表示,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责任,中国是法治国家,对不同国籍被告人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公正处理,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和待遇。同时强调,陈森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审理全程合法合规,中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预。法方提出的“人道主义赦免”请求,中方已予以充分考虑,但根据中国法律和案件事实,陈森的罪行极其严重,不具备赦免条件。短短几句话,没有半句虚言,却字字千钧,直击要害。它清晰地告诉所有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没有所谓的“治外法权”,外国护照从来都不是逃脱法律制裁的“免罪金牌”。无论你来自哪个国家,拥有哪国国籍,只要踏入中国领土,就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只要犯下了毒品重罪,就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更讽刺的是,口口声声喊着“人道主义”的法国,自身正深陷毒品泛滥的泥潭。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法国当局缴获的可卡因就达到37.5吨,较2024年同期激增45%,创下历史新高。自己国内的毒品问题都治理不力,却对中国依法严惩毒贩的行为指手画脚,这种双重标准,实在令人不齿。中国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近代以来,毒品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苦难,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直到今天,禁毒依然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禁毒民警冒着生命危险,坚守在禁毒一线,只为守护千家万户的安宁。对于那些制造、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无论他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无论他背后有哪个国家的势力出面说情,中国的法律都不会有丝毫退让,中国的司法主权更不会有半分动摇。人已处决,法已彰显。这份干脆利落的声明,这场铁面无私的执法,彰显的不仅是中国法律的威严,更是一个大国不容侵犯的司法主权,和对毒品犯罪绝不姑息的坚定决心。来源:济南日报【中方回应法籍毒贩陈森被执行死刑:对不同国籍被告人一视同仁,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责任】
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

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

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震惊’。巴黎方面在一份声明中说,62岁的陈森(ChanThaoPhoumy)出生于老挝,尽管法国当局‘作出了包括基于人道主义理由为这位本国公民争取赦免在内的努力’,他仍被执行死刑。陈森是出生于老挝的华裔,最初于2005年被捕,于2007年因制贩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在陈森服刑期间,他制造冰毒的事实被揭露,与前罪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决死刑。据警方介绍,陈森和同伙谢伟明制贩海洛因及冰毒超过八吨。”陈森的犯罪履历远比表面更恶劣。他原籍广州,后来加入法国国籍,却借着跨国身份的便利构建贩毒网络。从1999年开始,他就纠集同伙在广东、河南等地租用民房和鱼塘,伪装成合法场所开设地下制毒窝点,专门制造冰毒,后续还跨境贩运海洛因,形成了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黑色产业链。警方查证,他和同伙谢伟明制贩的海洛因及冰毒总量超过8吨,这个数字足以让人脊背发凉——要知道加拿大曾开展半年专项缉毒行动,查获8吨毒品就逮捕了8136人,而陈森团伙仅凭一己之力就制造了同等规模的毒品,其对社会的危害难以估量。更关键的是,这并非单一罪名导致的重判。陈森2005年被捕后,2007年因制贩毒品先被判无期徒刑,本已是重罪惩戒,却在服刑期间被查出更大的漏罪——他主导制造冰毒的核心事实被彻底揭露,数罪并罚后才最终敲定死刑。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毒品犯罪中,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标准且无从轻情节,或是集团首要分子、参与国际贩毒活动的,都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陈森的情况完全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判决本身有着坚实的法律依据。法方的“震惊”看似站在人道主义立场,实则暴露了司法认知的双重标准。法国1981年就废除了死刑,长期倡导全球废除死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其他国家的法律和国情。中国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源于近代以来毒品带来的深重灾难,这种历史记忆让禁毒成为全民共识,相关法律规定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而且在陈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中国司法机关并未因其外籍身份区别对待,反而依法保障了他的辩护权、翻译权和领事探视权,全程程序合法公正,所谓“侵犯当事人权利”的说法毫无事实支撑。司法主权的独立性在这里尤为重要。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是基于自身历史、文化和社会现实形成的,中国的法律管不了法国的事,法国也没资格用自己的法律干涉中国的司法审判。类似的情况并非首次,此前法国公民在印尼因贩毒被判死刑,法国同样提出赦免请求,但印尼最终还是依法执行了判决,这说明尊重他国司法主权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陈森在中国领土上实施严重犯罪,就必须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国籍从来不是逃避罪责的“免死金牌”。还要看到,毒品是全人类的公敌,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责任。8吨冰毒和海洛因一旦流入社会,可能导致无数家庭破碎,引发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中国对陈森执行死刑,本质上是在维护公共利益,是对潜在毒贩的严厉震慑。法国口口声声强调人道主义,却忽视了毒品犯罪对更多无辜民众的伤害,这种只针对罪犯的“人道主义”,本身就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事实上,中国在禁毒问题上的立场一贯坚定且透明,不管是本国籍还是外国籍毒贩,只要触碰法律红线,都会受到同等力度的惩处。此前英国、加拿大等国的毒贩在中国因同类罪行被执行死刑时,相关国家也曾提出异议,但中国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从未因外部压力而妥协。这背后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在禁毒这件事上,没有例外可言,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应有的代价。这起案件的核心从来不是国籍或死刑存废的争议,而是严重犯罪是否应该受到严惩的问题。陈森的伏法,既体现了中国法律的公正威严,也彰显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每个国家都有权利选择适合自身的司法制度和禁毒政策,相互尊重、不干涉内政,才是国家间相处的基本准则,这一点,无论对于法国还是其他国家,都同样适用。
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

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

德国之声昨晚(4月5日晚)报道:“被判处死刑的法国公民已被执行死刑,法方对此表示‘震惊’。巴黎方面在一份声明中说,62岁的陈森(ChanThaoPhoumy)出生于老挝,尽管法国当局‘作出了包括基于人道主义理由为这位本国公民争取赦免在内的努力’,他仍被执行死刑。陈森是出生于老挝的华裔,最初于2005年被捕,于2007年因制贩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在陈森服刑期间,他制造冰毒的事实被揭露,与前罪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决死刑。据警方介绍,陈森和同伙谢伟明制贩海洛因及冰毒超过八吨。”可能很多人刚看到这条新闻会满脸问号:到底是哪个国家敢顶着法国的压力,处决一名外国公民?这八吨毒品又是什么概念?答案其实很明确——执行死刑的是中国,地点就在广州。2026年4月4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名法籍毒枭被依法执行死刑,消息传出后,法国外交部第一时间发声,一边表达“震惊”,一边指责这一判决“侵犯当事人权利”,重申法国一贯反对死刑的立场。但了解完整案情后你会发现,这绝不是简单的“死刑争议”,而是一起情节极其严重的跨国贩毒案。陈森其实1963年出生在广州,后来加入了法国国籍,外号“肥佬”,是个盘踞亚欧多年的毒枭头目。他的犯罪生涯早在1999年就开始了,和同伙谢伟明一起,在广东、河南等地开设地下制毒工厂,还勾结缅甸毒贩构建跨境贩毒网络。最让人咋舌的是他们的涉案规模:1999到2003年间,两人合伙制造的冰毒就有8吨之多,其中4吨已经卖到香港,剩下的4吨被警方当场查获。要知道,38克海洛因就够让460名吸毒者成瘾一周,这8吨毒品要是全部流入社会,造成的危害简直不敢想象。更戏剧性的是谢伟明的落网过程。2005年陈森被捕后,谢伟明慌了神,既怕陈森供出自己,又想把“老大”捞出来,居然扬言要拿3000万港币疏通关系,还真的先给了中间人500万。结果钱没花出去,反而暴露了自己的行踪,2007年1月,他改名为“郭顺发”想潜逃出境,在深圳边检被抓个正着,那500万也被司法机关依法收缴,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2007年9月,陈森因为走私贩卖毒品先被判了无期徒刑,本以为这辈子就在牢里度过了,没想到警方在后续侦查中发现,他还藏着制造冰毒的漏罪。数罪并罚之下,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二审维持原判,最高法最终核准了死刑判决。整个审理过程中,陈森依法享有辩护、翻译、领事探视等所有权利,完全符合法律程序。面对死刑执行,法国方面的“震惊”其实不难理解。毕竟法国早在1981年就废除了死刑,这些年一直主张废除全球死刑,之前还有法国公民在伊拉克被判死刑时,法国政府也积极出面争取赦免。但这次情况完全不同,陈森犯的是危害极大的毒品犯罪,而且是在中国领土上被依法审判的。中国驻法国大使馆4月5日的回应说得很清楚: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责任,中国是法治国家,对不同国籍被告人一视同仁。言外之意很明确,国籍不是“免死金牌”,不管你是哪国人,在中国犯了重罪,就得按中国法律来办。可能有人会拿新加坡的禁毒法律来对比,新加坡对贩卖250克以上冰毒就判强制死刑,确实同样严厉。但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社会状况不同,中国之所以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就是因为近代以来的毒品之害刻骨铭心,而且毒品犯罪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危害千家万户的安全。这起案件其实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毒品犯罪是全球公敌,没有任何国家会容忍。陈森从一个跨国毒枭,到最终伏法,前后跨越二十多年,不管他换了什么国籍,躲到哪里,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法国方面的“人道主义”诉求,不能凌驾于中国的司法主权之上,更不能忽视八吨毒品背后对无数家庭的潜在伤害。说到底,这不是死刑存废的意识形态之争,而是维护社会正义和公众安全的必然选择。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背后有什么背景,只要触碰了法律红线,尤其是犯下毒品这样的重罪,就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这起案件也再次彰显了中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零容忍,不手软,任何人都别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