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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南海仲裁案

近日,中国外交部直白的说,如果日本支持所谓的“南海仲裁案”,中国就认为日本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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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接受南海仲裁案的结果,所以不会执行南海仲裁案,但是,所有支持南海案结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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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以法之名”实则“无法无天”中方机构发布报告#揭底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

【看似“以法之名”实则“无法无天”中方机构发布报告#揭底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

【看似“以法之名”实则“无法无天”中方机构发布报告#揭底南海仲裁案仲裁庭#】7月16日,中国南海研究院、暨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四所国内学术机构联合发布《关于南海仲裁案裁决的法律批驳——“南海仲裁案裁决不是国际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详细梳理案件国际法问题,澄清认知偏差。参与报告编写的相关专家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仲裁庭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等国际法“挂在嘴边”,一些幕后操纵的国家也在持续构建“国际法公正裁决”的假象,试图固化错误认知,但实际上,仲裁庭根本就无权插手此案,在“南海仲裁案裁决”中根本就“不配”套用《公约》等国际法。仲裁庭根本无权管↓↓中菲在南海的争议自始至终仅为两项,即岛屿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议。《报告》指出,菲律宾一方面毫不掩饰其攫取南沙群岛领土主权与海洋区域的真实诉求,另一方面在仲裁案上却将中菲争议改头换面为《公约》解释问题。“仲裁庭根本无权来当这个‘裁判’,《公约》明确规定,陆地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报告主笔人之一、暨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徐奇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公约》附件七仲裁程序而成立的临时仲裁庭,对于中菲之间的岛屿领土主权问题从一开始就没有管辖权。仲裁庭违背了无管辖权即无裁判权这一国际法基本准则。《报告》中也列举了一个案例,揭露了仲裁庭在这个问题上的一种“双标”。在2015年毛里求斯诉英国查戈斯海洋保护区案中,根据《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明确指出,毛里求斯关于“英国不是沿海国”的诉求虽表面援引《公约》条款,但必须置于双方对查戈斯群岛主权存在争端的背景下审视。该仲裁庭最终裁定,此项诉求实质为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强制程序的管辖范围。“在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面对相似的法律问题,却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这种选择性适用法律的做法,恰恰暴露了其预设立场、偏袒一方的本质。”徐奇称。而对于海洋划界争议,中方早在南海仲裁案裁决之前十年,就已经依法排除将这一争议纳入强制管辖的可行性。《报告》介绍称,早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声明。该声明称:“关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规定的任何程序”。据此,对于涉及海域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活动,以及安理会执行《联合国宪章》所赋予职务的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十五部分第二节规定的任何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包括强制仲裁。然而,仲裁庭对此置若罔闻,强行受理此案,实属对国家同意原则的公然漠视,自己摧毁了对本案的管辖权基础。“海洋划界涉及岛礁法律地位的认定,如何确定岛礁的法律属性直接关系到最终划界线的走向。”徐奇进一步介绍称,为此,仲裁庭处心积虑,强行将中国南海岛屿单方面认定为“岩礁”,然后搬出《公约》第121条第三款,判定“岩礁无法产生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这样中国在南海的权益主张和菲律宾主张之间的重叠区就消失了,中菲之间海洋划界争议就被人为地抹去,仲裁庭认为自己这样就能绕开《公约》第298条,从而拥有案件的管辖权。“仲裁庭是采用故意曲解规则的方式,强行受理不在管辖范围的争议,致使仲裁从一开始就不具备管辖权基础。”徐奇称。《报告》指出,仲裁庭无视中国的合法声明与中菲双边协议的明确约定,违规自我赋予管辖权,不仅严重违反《公约》的具体条款,更触犯国际司法合法性的基础。一个连自身管辖权合法性都无法证成的仲裁庭,其后续审理及其公正性、其裁决及其合法性均无以立足,更无法取信于国际社会。裁决本身全是“硬伤”↓↓裁决强行扭曲国际法,决定了“南海仲裁案裁决”本身就充满缺陷,全是“硬伤”。《报告》指出,仲裁庭公然篡改《公约》条文,存在法律适用谬误。其中“指岛为礁”就是典型表现。《报告》介绍,仲裁庭对《公约》第121条确立的岛屿制度进行了实质性篡改。根据该条款规定,岛屿只要“能够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即可主张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然而仲裁庭却凭空增设“自然能力”“定居”“自给自足”等额外标准,更将“能够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中的“或”所体现的任择关系恶意曲解为“和”的累积关系。“这样包括南海面积最大的太平岛,都沦为礁石或者低潮高地,这样的后果就是南海群岛没有一个岛屿能够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报告》作者之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青年研究员张琪悦表示,这种篡改条约约文,以主观臆想和猜测代替对条约的严谨和规范的解释的做法,遭到许多国际法学者的严厉批评。《报告》表示,尤为值得警惕的是,仲裁庭在适用其自创标准时明显奉行双重标准:对菲律宾主张的中业岛等岛礁从宽认定,却对中国实际控制的美济礁、仁爱礁、黄岩岛等所有南海岛礁从严适用,一概贬为“岩礁”甚至“低潮高地”。此种做法充分暴露了仲裁庭预设立场、偏袒一方的本质。纵观全球实践,仲裁庭所谓的解释标准在南海之外根本无从立足:全球范围内至少86个既无人烟亦无经济活动的荒岛,乃至绝大多数缺乏淡水资源的小岛,国际社会均普遍承认其岛屿地位——除六个特例之外,各国皆据此主张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由此可见,仲裁庭企图以凭空捏造的标准取代通行国际实践,是行不通的。这只能是一个错误适用和解释国际法的坏事例。此外,仲裁庭还通过恶意篡改中国政府文件,意图实现肢解我国群岛整体性主张的目的。《报告》指出,从地理、历史和法律看,中国南沙群岛构成一个法律上的整体,领土主权不容分割。然而,仲裁庭援引中国照会时,擅自将“China’sNanshaIslandsis”修改为“China’sNanshaIslands”,这种篡改单复数的手法,旨在分割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肢解中国南沙群岛,否定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仲裁庭将各岛礁从群岛中逐一剥离,错误适用法律,确定法律地位。这种做法是对中国主权的公然挑衅,是对中国领土完整的严重侵犯,这是不能容忍的。”徐奇称。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揭露,仲裁庭还“亲自下场”,违背“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主动替菲律宾搜集年代久远的外国材料,俨然已经成为了“第二起诉方”。仲裁庭不仅主动获取英国、日本和美国的海军历史调查材料,还从法国国家图书馆调取文件,甚至多次允许菲律宾在时限外补充证据。仲裁庭的异常主动,暴露了其明显的偏向性。此外,仲裁庭在证据采信上奉行双重标准:仲裁庭未查阅中国的中文出版物,对太平岛水质问题妄下判断,无视证明太平岛拥有充足优质地下水的资料,却仅凭英国水文资料就认定仁爱礁为低潮高地。同一问题上,菲律宾的瑕疵材料被采纳,中国的历史档案却遭排除。仲裁庭的专家指定程序存在严重缺陷也是“硬伤”之一。《报告》称,专家指定过程缺乏透明度,未征询当事国意见或经权威机构认证;所有受委托专家均来自西方国家,报告仅用17天完成。与此同时,仲裁庭未经审查便采信具有明显政治倾向性的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等智库提供的卫星图像与研究报告,将这些未经核实、来源单一且带有意识形态色彩和地缘政治企图的资料作为认定岛礁性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坐实了其在证据采信上的双重标准与偏颇立场。没有国家具有将裁决诉诸执行的能力和力量↓↓《报告》还认为,仲裁庭的组成严重失当,并对仲裁庭的成员进行了“深挖”。其中,负责指派仲裁员的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的柳井俊二曾担任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恳谈会会长,积极推动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公然挑战二战后国际秩序。由这样一位以修改和平宪法、突破战后国际秩序为己任的右翼政治人物主导涉及中国重大海洋权益的仲裁程序,其立场中立性从一开始就令人质疑。而他指派的5名仲裁员均来自欧洲或长期定居欧洲,无一人来自亚洲。这一构成与《国际法院规约》第九条关于法官全体“确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的要求形成鲜明反差。个别仲裁员放弃独立判断,迎合背后政治势力。“对于这样‘一张废纸’,中国坚持不接受、不承认,这既有国内法律的明确支撑,也具备坚实充分的国际法依据,是对这一违法裁决的必要且正当抵制。”徐奇认为,中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和《公约》规定拒绝参与此案,系国家主权行为,正当合法,在国际实践中亦有充分先例。《报告》称,中国政府明确指出仲裁裁决非法、无效,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海洋权利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系统阐述了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利。中国的立场得到国际社会广泛理解与支持,已有100多个国家的230多个政党和政治组织明确支持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不承认该仲裁裁决。这充分表明,仲裁庭的“裁决”并没有得到国际上普遍的认可,绝无可能成为解决南海争端的依据。中国未参与仲裁程序,是行使国际法赋予的正当权利;不执行无效裁决,则是国家主权的核心体现。需要指出的是,南海仲裁案裁决并不包含执行部分。《报告》称,由于这是一个非法、无效的裁决,根本上也不存在所谓裁决执行问题。实际上,在东盟国家中,只有菲律宾要求执行该裁决,但并没有得到其他东盟国家的明确支持和响应。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南海周边国家虽与菲律宾存在某些共同利益,但未公开支持菲律宾关于执行裁决的叫嚣。“实际上,无论菲律宾还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均不具有将这一裁决诉诸执行的能力和力量。对于这一点,地区国家清楚,推动形成这一裁决的域外势力也非常清楚。”徐奇称。(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樊巍)
立陶宛真有意思,前脚刚在南海仲裁案联合声明上签字,后脚就表示寻求修复对华关系。

立陶宛真有意思,前脚刚在南海仲裁案联合声明上签字,后脚就表示寻求修复对华关系。

立陶宛真有意思,前脚刚在南海仲裁案联合声明上签字,后脚就表示寻求修复对华关系。一前一后两件事连在一起,节奏荒诞、反差刺眼,将立陶宛功利摇摆、唯利是图的外交投机心态暴露无遗。近期,共有14个国家抱团炒作早已失效的所谓南海仲裁案,发布涉华联合声明,刻意歪曲南海事实,无端质疑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的合法主权,立陶宛便是其中一员。所谓南海仲裁案,本身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政治闹剧,仲裁结果毫无法律效力,早已被中国坚决否认,也从未得到国际社会主流认可。南海问题的核心是主权归属,关乎中国核心利益,不存在任何妥协和模糊的空间。立陶宛不顾客观事实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盲目追随部分西方国家的反华节奏,主动参与炒作涉华议题,公然站队挑衅,用实际行动伤害中国主权权益,破坏中立方双边互信基础。可是,刚在南海仲裁案联合声明上签完字,7月14日,立陶宛新总理明道加斯·辛克维丘斯又出来释放缓和信号,他说,“我们希望恢复到过去的状态。我们与中国长期保持着关系,后来出现了这些政治决定——这些决定很大胆,也许过于大胆,也许有些脱离当时的整体背景。”同时,他希望与中国实现外交关系正常化,要恢复至欧盟其它成员国的水平。一边公然参与损害中国主权、干涉中国核心利益的负面行动,一边又空喊口号想要修复对华关系,立陶宛的矛盾操作,终究只是一场白日做梦。国际关系的基础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坚守底线,主权红线更是不容试探、不容践踏。外交缓和从不是口头的姿态表态,而是实打实的立场修正与行动改错。说白了,立陶宛是既要、又要,妄图两头取利,既想依附西方阵营博取政治红利、跟风挑衅中国,又想保留对华合作空间、享受双边发展红利,这种左右逢源的投机算计根本行不通。中国的外交底线清晰坚定,绝不会容忍任何国家一边伤害中方核心利益、一边谋求对华友好合作。只要立陶宛不彻底纠正错误立场、不停止损害中国主权的言行,所有修复对华关系的表态都只是空洞说辞,中立方关系回暖也绝无可能。
中国不接受南海仲裁案的结果,所以不会执行南海仲裁案,但是,所有支持南海案结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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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图尔克发声。他明确表示,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员并不是

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图尔克发声。他明确表示,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员并不是

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图尔克发声。他明确表示,2016年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员并不是以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身份参与,而是以个人身份参与的。2016年7月,一个设在海牙的临时仲裁庭对南海问题作出所谓“最终裁决”,当时很多西方媒体把这事儿报道成了“国际法庭判中国输了”。但十年来,这个说法一直站不住脚。今年7月,国际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长赫尔穆特·图尔克站出来说了一番话,把这事彻底说透了。他明确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本身压根儿没参与过南海仲裁案,那几个参与仲裁的法官,是以个人身份去的,跟法庭没关系。图尔克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海洋法法庭某些成员仅以个人成员的身份参与了‘仲裁’相关程序,这与国际海洋法法庭参与‘仲裁’完全是两回事。”就这么一句话,把所谓“国际法庭裁决”的包装纸撕了个干干净净,要理解这事儿有多离谱,得先弄清楚这个仲裁庭是怎么搭起来的。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因为中国从一开始就声明“不接受、不参与”,所以菲律宾那边指派了一个德国籍法官沃尔夫鲁姆,剩下的四个仲裁员,全由时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一个人说了算。柳井俊二这人什么背景?他在日本外务省干了四十多年,当过驻美大使,后来成了安倍晋三的核心智囊,推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报告就是他交到安倍手里的。让这么一个人来指定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员,跟让对手指定裁判有什么区别?这五个人搭起来的班子,连个正经的招牌都没有。它不是国际法院的下属机构,也不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派出机构,就是一个“因案而设、案终而撤”的临时草台班子。常设仲裁法院只给它提供了秘书服务和会议室,联合国官方微博后来专门发声明说“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可西方媒体在报道的时候,把“常设仲裁法院”和“国际法院”混成一锅粥,硬生生把一个临时拼凑的私设法庭,包装成了“联合国法庭”的判决。连国际法院自己都看不下去了。裁决出来的第二天,国际法院在官网首页挂出提示,说“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由常设仲裁法院提供秘书服务下的一个特别仲裁庭作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自始至终未曾参与该案。”图尔克这次的澄清,其实不是第一次有人戳穿这个谎言。国际海洋法法庭早在2015年8月就发过一份声明,说自己不参与该案任何程序。但西方舆论好像集体把那份声明给忘了,图尔克的说法比2015年的声明更有杀伤力——他自己就是法庭前副庭长,从内部视角说出来,那些想装糊涂的人再也找不到借口了。回过头来看,所谓的南海仲裁案从头到尾就是一个打着法律旗号的政治操作。仲裁员清一色来自欧洲,对亚洲复杂的地缘政治和历史现实缺乏基本了解,其中好几个人在过往案件里就表现出激进立场。国际海洋法法庭内部都有法官看不下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籍法官卢次基曾致信柳井俊二,认为中国是被迫陷入仲裁程序的。图尔克的澄清之所以重要,不光是因为它戳穿了一个法理谎言,更因为它揭示了国际舆论场里一个长期存在的套路——通过模糊“个人行为”与“机构行为”的边界,把一个私设法庭的裁决包装成国际法治的产物。过去十年,西方一些势力反复拿这个“裁决”说事儿,就是吃准了普通人不清楚仲裁庭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区别。现在前副庭长本人把话挑明了,再用“联合国法庭裁决”来施压,就说不过去了。说到底,南海问题本质上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这种事儿从来就不该交给几个临时凑起来的欧洲法官去裁决,更不该被西方媒体包装成一个“国际判决”来绑架中国。有些欠了十年的账,该算清楚了。信源:南海之声:前国际大法官澄清:国际海洋法法庭未参与“南海仲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