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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名下冒出2公司还被追税93万#【她从未经商名下却冒出两企业,涉及欠缴百万税
#女子名下冒出2公司还被追税93万#【她从未经商名下却冒出两企业,涉及欠缴百万税款,困境何解】#被冒名开公司10年陷我不是我怪圈#“被法人”10年的深圳市民小何至今也想不明白,自己从未经商、注册公司,名下为何凭空冒出两家企业。今年3月,小何在单位核查员工经商办企业情况时发现,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形下,身份信息于2016年被冒用,登记为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不仅如此,两家公司均已被吊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其中一家公司还曾因涉税违法问题,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93万余元,她也因此面临巨大的法律与征信风险。为证明开设公司的并非自己,清除名下登记记录,小何从今年3月先后联系政务服务热线、警方、市场监管等部门,却陷入“我不是我”的自证怪圈,想要撤销冒名登记的公司举步维艰。南都记者也关注到,近年来,公民身份被冒用注册公司的案例频发,不少公民因此征信受损、被限制高消费,甚至被卷入诉讼。有律师提醒,如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一旦公司经营产生欠款或合同纠纷,债权人起诉时会直接以工商登记公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被告。此外,若公司败诉无财产清偿,公司法人代表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毫不知情地“被法人”10年,名下冒出两家公司今年3月,小何所在单位要求核查员工个人经商办企业情况,需要用官方小程序查询并提交截图。按照操作指引,小何在“电子营业执照”公众号中进入“投资任职情况查询”,进行实名认证后,却赫然发现自己名下有两家公司。“其实两年前我就查过一次,当时查到名下有两家东莞的公司,我以为只是同名同姓,就没放在心上。”小何告诉南都,今年单位核查标准变严,她重新查询才反应过来,这两家公司是用她本人身份信息登记的。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两家公司成立时间均为2016年12月5日,注册地均位于东莞市常平镇,两家公司名称分别为东莞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小何分别任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监事。更令小何惊讶的是,两家企业均显示经营异常,为“吊销”状态。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东莞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还曾因涉税违法,被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追缴税款93万余元,该公司涉税违法事实包括虚假登记信息、申报数据异常、资金交易异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实上,小何从未注册过任何企业。如何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她的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小何也是一头雾水。“2016年,我本科刚毕业,曾短暂在广州工作了几个月,之后准备读研。找工作时,经常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细节我已经记不清,身份信息大概率是那时候泄露了。”小何说。陷入自证难困境,冒名登记撤销流程受阻在提交名下企业注册信息后,小何所在的单位人事部门反复询问她有关企业的来历和处理进度,小何亟须证明开设公司的并非自己,而是个人信息被冒用所致。小何随即拨打东莞12345市民热线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说会在7个工作日回复,但又以案情复杂不断延期,仅反馈她企业注册地址实地核查找不到相关人员。4月2日,小何又来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莲花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表示,没办法跨区域处理东莞企业登记问题。于是,小何又联系企业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东莞市场监管局常平分局工作人员称,需要小何拿出证据,证明公司并非她本人开设,还提出让她去查询企业法人配套的银行U盾。南都记者了解到,银行U盾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作为一种安全认证工具,能够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在公司注册、变更等需要电子签名的情况下,具有重要的作用。小何拿着身份证来到建设银行查询,查到公司法人对应的银行卡、U盾是在顺德某建行网点办理的。“但我从没去过顺德办卡,等于有人冒用我的身份开了银行账户。我很不解,2016年办银行卡、注册公司都有现场监控、人脸识别核验,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绕过这些流程办理的。”小何说。更令小何无可奈何的是,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常平分局还让小何提供“身份证遗失证明”,可她从来没有丢过身份证,也无法开具相关证明。“我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经营,不敢主动走注销流程,担心一旦操作,后续企业出现债务、违法问题,责任会算到我头上,我的诉求只是出具证明,确认这两家公司和我无关,彻底清除我名下的登记记录。”小何说。但撤销公司注册登记记录,证明“我不是我”的流程却颇为复杂。5月16日,小何向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常平分局寄出“撤销冒名登记公司申请书”,她在申请书中写道,本人在东莞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无任何投资、劳务、经济、法律关系,对被登记为法定代表人、高管一事完全不知情,相关登记材料中“申请人签名”均系伪造,属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此后,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常平分局回复称,已向顺德当地的建设银行发函核实开户信息,等银行回复后可通过公示程序,解除其法人登记信息,但银行始终未回函,相关程序陷入停滞。小何表示,她愿意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必要时可提供身份证明、签字笔迹比对等材料,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常平分局工作人员致电小何,称已寄出材料,在小何填写寄回后,将再商议处理方式和解决途径,按照这一流程,清除名下公司登记记录的时间仍遥未可知。“被法人”将面临法律和信用风险近年来,公民在市场主体登记中被冒用身份、被冒名签字情况时有发生,“被法定代表人”“被股东”“被入职”等现象也极易引发法律和信用风险。公开报道显示,今年3月,陕西宝鸡的杨女士在给新公司报税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挂着5家注册在四川成都市武侯区的公司,她还成了其中两家的法定代表人。此外,这些公司全部经营异常,直接导致她自己的公司无法正常报税,但杨女士从未丢失过身份证,人也没去过成都。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显示,某科技企业拥有许某身份证复印件,故冒用许某身份信息将其列为该企业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万元,许某向司法鉴定中心提交鉴定申请,确认合伙材料上的签名字迹均不是出自同一人的笔迹,后经法院审理,确认许某未认缴出资,未收取某科技企业工作报酬,亦未履行合伙人的职责,某科技企业工商登记记载许某姓名,支持了许某的诉讼请求。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南都记者,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将面临极大的法律与信用风险。如有人捡拾、盗取他人身份证,未经本人同意登记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一旦公司经营产生欠款或合同纠纷,债权人起诉时会直接以工商登记公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为被告。此外,若公司败诉无财产清偿,法院会依法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直接损害被冒用人征信与日常生活。涉案诉讼、执行记录会留存于个人征信系统,后续贷款、办信用卡、入职公职等均会受到严重阻碍。冒用他人信息者将面临何种处罚?许浩表示,如多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一年内2次及以上)注册公司、办理贷款、签订商事合同的,将涉嫌冒用身份证件罪,面临刑事处罚。(注:文中小何为化名)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刘嫚发自北京
企查查上查得到,宿迁这家新公司不是突然冒出来的,它属于一个叫“天强坤泰”的投资体
企查查上查得到,宿迁这家新公司不是突然冒出来的,它属于一个叫“天强坤泰”的投资体系,跟京东没关系,也不挂京东商标。“天”是章泽天的天,“强”是刘强东的强,就像“京东”里有刘强东也有龚小京一样,只是俩人名字里各取一个字,办公司常用这法子,不算新鲜事。从2014年三亚那个空壳公司开始,到2021年海南的私募基金,再到2024年宿迁的合伙企业,最后到今年4月这家宿迁天强管理公司——整条线很顺,不是临时起意,更不是回老家秀恩爱。宿迁成本低、政策多、中小企业数字化刚起步,连本地企业服务渗透率都才35%,做这事比在北京租办公室划算多了。章泽天在云起资本投的项目退了三个,海南那只基金她占股49%,签字权在她手里。刘强东那边主要是资源和信用撑着,俩人分工清楚,不是谁压谁一头。这家公司营业执照上写着“计算机软硬件批发”,但实际干的可能是帮县城小厂搭SaaS系统、审合同、跑数据接口。名字吵来吵去,活儿早就在干了。
【#中园石化擦边是精心算计的消费陷阱##名字审批过不是中园石化擦边挡箭牌#】据安
【#中园石化擦边是精心算计的消费陷阱##名字审批过不是中园石化擦边挡箭牌#】据安徽时评,“大意了,这也太像中石化了!”近日,网友的一句感叹,揭开了“中园石化”这出“李鬼”戏码的荒诞一幕。红底白字、SNOPEC与SINOPEC仅差一个“i”,若不是加油时被低价“点醒”,多少人会在不知不觉中被这“一字之差”带入沟里?面对质疑,经营者一句“有营业执照”“名字审批过了”,底气十足,而那句“这个就不用你管了”,更是把“揣着明白装糊涂”的生意经抖了个干净。此事被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核查,责令店主将“中园石化”门头装潢拆除,并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这事看似是品牌模仿的“低级戏法”,实则是一场精心算计的消费陷阱。“中园石化”的整个logo都和“中国石化”商标的字体一致,唯独这个公园的“园”字采用了特殊写法,看起来就更像“国”字了。这个加油站的外观装潢、红底白字的设计,甚至英文字母缩写,都与“中国石化”高度相似。当消费者在夜色或匆忙中将“中园石化”误认为“中国石化”,图的是对“中国石化”品牌的信赖,却被“中园石化”算计了。涉事者一句“经营十多年”,足见这种“蹭名牌”的操作非一日之寒,且大有“久占为业”的从容。据报道,河南、湖南等地均有“中园石化”的身影,说明这不是个案,而成了一种行业潜规则。面对质疑,经营者还理直气壮地搬出营业执照当“挡箭牌”。营业执照审批过了,不代表就可以在视觉标识上公然“碰瓷”国字号品牌,更不代表可以罔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混淆行为”的明令禁止。扬州某加油站曾因标识近似被罚万元的前车之鉴就是例证,这种“形似神更似”的模仿,早已踩了法律红线。可为何类似现象仍能“十多年”安然无恙?是监管的“视力”不够,还是执法的“拳头”太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早已不是单一企业“打擦边球”的小问题,而是折射出部分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敬畏。一些地方在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监管上存在“运动式执法”,更有甚者,可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懒政心态,对“李鬼”式招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市场秩序哪经得起这般“温水煮青蛙”?消费者的信任又怎能被这样一次次“消费”?“傍名牌”蒙混过关,伤害的不仅是“中国石化”这一家企业,更是整个市场的公平根基和千家万户的消费安全感。监管部门不能再“视而不见”,更不能“见而不动”。与其等网友发帖吐槽才被动应对,不如主动来一场针对“傍名牌”“搭便车”的常态化清理。从招牌字体到英文字母,从企业名称到实际装潢,都该纳入日常监管的“探照灯”下。企业更需明白,靠“碰瓷”赢不来真口碑,蹭来的流量终究留不住。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不应相信“差不多”,法律不能放过“钻空子”。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的今天,任何一个“傍名牌”“搭便车”行为,或有“i”无“i”的细节,都是对治理能力的考验。期待监管部门能用一次动真格的“亮剑”,告诉那些仍在观望的“中园们”:一个“i”都不能少。(安徽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