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村民叶某志因被害妄想持刀杀害邻居祖孙三代,致使69岁老人、36岁母亲及1岁11个月幼儿遇难。虽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法院认定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且罪行极其严重,不予从轻。2026年10月,叶某志被执行死刑。
案件关键数据
3人
被害人数
18个月
案发至执行历时
3道
司法审查关卡
事件时间脉络
2026年10月19日
死刑执行,家属确认
扬子晚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叶某志已于前不久被执行死刑,消息于当日公开。
2025年12月29日
广东高院二审裁定维持死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5年8月18日
湛江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3月27日
案发:祖孙三人遇难
叶某志持两把菜刀骑摩托车寻仇未果,在叶某家门口持刀砍击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致三人死亡。
为何患精神分裂症仍被判死刑
关键区别
"限定"不等于"免责"
中国《刑法》第18条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的"可以"是授权性规定,不是必须从轻。
法院认定
罪行极其严重,不从轻
二审法院认为,叶某志作案时对行为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被害人3人,包含幼儿,手段凶残,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情形,不足以从轻处罚。
关键事实
有预谋、有选择、有认知
叶某志主动携刀出门寻仇、驾车行动,寻找目标未果后仍持刀行凶,整个过程显示其具备基本的行为决策能力。被害妄想是动机来源,但不能抹去其对行凶后果的认知。
"祖孙三人被邻居杀害案", 凶手已被执行死刑;此前其被鉴定患精神分裂症, 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扬眼
叶某志,已被执行死刑
澎湃新闻
死刑从判决到执行:三道关卡
第一关
一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实查明、证据认定、定罪量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有权上诉。
第二关
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一审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全面复查。裁定维持原判后,死刑裁定须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三关
死刑复核·最高人民法院
2007年起,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法。只有最高法核准后,死刑方可执行。本案历时约18个月完成全部程序。
法律知识:精神病与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
精神病人犯罪,一定不负刑事责任吗?
不一定。法律区分三种情形: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期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负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即"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应负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本案属此类。
量刑裁量
"可以从轻"意味着必须从轻吗?
"可以"是授权性表述,赋予法院自由裁量空间。当限定责任能力与"罪行极其严重"并存时,法院可综合评判,在不从轻与从轻之间作出选择。本案法院认定不从轻。
司法鉴定
精神病鉴定结论如何影响判决?
鉴定结论是重要量刑参考,而非决定性因素。法院需结合被告作案动机、主观认知、案情严重程度综合判断,鉴定结论不能单独决定是否从轻。
"广东廉江祖孙三人被害案"后续:凶手被执行死刑
澎湃新闻
"广东廉江祖孙三人被害案"后续:凶手被执行死刑;凶手作案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潇湘晨报
各方立场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叶某志故意杀人,罪行极其严重;其作案时对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坦白情节不足以从轻,裁定维持死刑并报最高法核准。
来源: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书(2025年12月29日)
家属
被害人家属
被害人家属明确放弃民事赔偿诉求,只求对叶某志依法严惩。家属于2026年10月向记者确认死刑已执行。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2026年10月19日)
辩护
被告方(上诉)
叶某志一审后提出上诉,以精神病鉴定及限定责任能力为由请求从轻处罚,二审法院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后驳回。
来源: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书
凶手叶某志,已被执行死刑!其在晚上进入同村邻居家中,将祖孙三人残忍杀害(最小1岁11个月)
都市快报橙柿互动
"祖孙三人被邻居杀害案"后续:凶手被执行死刑
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