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1岁女子余某以买菜为掩护,5个多月内隔天光顾同一超市,每次仅顺走一瓶药酒。104次积累,涉案金额超8000元,最终触发刑事追责。
104
作案次数
8000+
涉案金额(元)
5个月
作案时间跨度
她怎么做到瞒了5个月
1
选定目标,伪装成普通顾客
余某以买菜为由进店,每次购买卫生纸、水瓢等日用品结账"打掩护",行为与普通顾客无异。
2
单次只取一瓶,控制暴露风险
趁店员不注意将一瓶药酒(售价约60元)塞入黑色斜挎包,结账不付酒钱。单次损失分散,超市盘点难以察觉差额。
3
高频重复,几乎隔天来一次
自2026年4月起持续作案,仅9月内就来店十多次。与店主混熟后甚至结账时主动打招呼,降低警惕。
4
9月27日现场被捕,供认不讳
店主尹女士当场发现并拦截,随即报警。警方调取监控判断手法老练,认定绝非首次。
警方如何查出104次
办案队调取超市进货单据与销售记录逐笔核对,发现账面长期存在"进得多、卖得少"的差额——同款药酒自4月起持续出现库存亏损,最终比对核实余某作案104次。
武昌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水果湖战区办案队
关键证据链
进货单 vs 销售流水逐笔对比
超市进销存台账记录每瓶药酒的入库与售出。两者之间长期存在差额,即为被盗数量的直接证明。此类账务核查是超市类盗窃案的标准取证手段。
辅助证据
监控画面锁定手法与人物
大量监控录像还原了每次作案过程,证明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排除误拿可能,是构罪故意要件的核心支撑。
法律边界:小额多次为何构成刑事犯罪
常见误区
单次金额低,不算大事
认为一次只偷几十元,属于治安问题,顶多罚款了事。
法律实际
累计金额或次数均可定罪
《刑法》第264条:两年内3次以上构成"多次盗窃";湖北省2000元以上即达"数额较大"起点。
定罪双轨制
次数 OR 金额,满足其一即构罪
余某作案104次,远超"3次以上"门槛;且累计金额8000余元,亦大幅超出湖北省2000元的"数额较大"起点。两项条件同时成立。
量刑参考
退赔可从宽,但不免刑事责任
家属全额退赔是重要从宽情节,可影响量刑轻重,但无法消除定罪。余某为故意犯罪,不适用75周岁以上过失犯免责条款。
一次只偷一瓶! 女子近半年偷走104瓶药酒, 已被刑拘
楚天都市报
女子1次偷1瓶半年顺走104瓶药酒女子半年偷超市104瓶药酒被刑拘
光明网
三个关键问题解答
Q:家属已全额退赔,余某还会被判刑吗?
会。退赔是法定从宽情节,可减轻刑罚,但无法消除定罪本身。依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一旦成立,民事赔偿不代替刑事处罚。
Q:71岁老人能否免于刑事追究?
不能。《刑法》第17条之一规定已满75周岁过失犯罪可免刑,但余某为故意多次盗窃,不适用该条款;其认罪认罚、退赔情节仅供量刑参考。
Q:超市为何长期未发现?中小商户如何防范?
单次损失分散(约60元/次)导致日常盘点难以触发预警。建议中小超市对单品设置周期性进销存比对,账面差额超出阈值即触发排查。
同类案件规律
作案模式共性
「分散式盗窃」难被实时察觉
小额多次盗窃相较一次性大额盗窃,发现周期往往长达数月;惯犯往往选择固定商户,利用熟悉程度降低警惕,中国裁判文书网同类案件中此类手法占超市盗窃案多数。
司法处理结果
累计金额越高,量刑越重
依《刑法》第264条,"数额较大"(湖北2000元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湖北5万元以上)升至三年至十年。本案8000余元属数额较大,结合认罪退赔可在较低量刑区间适用。
一次只偷一瓶, 偷了104次, 女子5个多月顺走超市价值8000余元药酒
齐鲁壹点
一次只偷一瓶,偷了104次,女子5个多月顺走超市价值8000余元药酒,家属主动向超市全额退赔,警方:已被刑拘
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