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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业主开车到小区门口,见两女子在前方,其中一名女子手扶着道闸杆。好巧不

湖南长沙,一业主开车到小区门口,见两女子在前方,其中一名女子手扶着道闸杆。好巧不巧的,就在这时,道闸杆敏锐的识别到业主车辆,突然升起,女子来不及躲闪,导致被刮到脸部,女子捂着脸,蹲在地上,疼得呲牙咧嘴。事后,女子揪着业主和物业不放,称自己是公职人员,执法多年,从不讹人,要求赔偿医疗费,假牙种植费等2万多,并要求业主承担20%、物业承担80%,业主不干了:车子压根没碰你,凭什么让我赔,一分钱都不赔。

长沙一个小区,4月16号上午九点多,鲍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从小区地下车库往外走。
 
快到小区道闸的时候,他远远就看见两个大妈,从小区内侧朝着道闸的方向走过来,看样子是想从道闸旁边的缝隙挤出去,那个缝隙本来就窄,成年人侧身都得小心翼翼。
 
走在前面的短发大妈,干脆伸手扶住了道闸杆,一点点侧着身子往外挪。
 
鲍先生也没多想,继续慢慢往前开,这时候距离道闸还有一段距离。
 
等鲍先生的车开到道闸识别区,原本静止的道闸杆,突然就敏锐地抬了起来,意外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正在扶着道闸杆往外挤的大妈,压根没注意到杆子在动,杆头一下子就撞在了她的脸上。
 
大妈当场就发出一声惨叫,双手死死捂住脸蹲在了地上。
 
鲍先生赶紧停下车子,心里也慌了,但他很快反应过来,自己的车根本没碰到大妈,是道闸杆撞的,而且大妈本身就不该走这里,所以他当时就想开车离开,还要赶着送孩子。
 
可没等他重新启动,缓过一点劲的大妈就慢慢站起来,走到车头前面,挡住了他的去路,指责鲍先生没良心,出了事连句关心的话都没有,没有一点同情心和公德心。
 
大妈一口咬定,就是鲍先生的责任,要是他开车多等一等,自己就不会被撞到,所以必须得赔钱。
 
鲍先生觉得自己特别冤枉,跟大妈解释不通,只能无奈报警,希望民警能来主持公道,可民警赶到现场后,查看了情况,说没法直接定责,只能让双方自行调解。
 
调解的时候,大妈说自己是退休的公职人员,以前还干过执法工作,反复强调自己不是讹人,只是想要合理的赔偿。
 
她还提起,当天是女儿的女朋友第一次上门,自己特意出门买东西,准备好好招待,没想到出了这种事,不仅受了伤,还破坏了原本的好心情,越说越激动。
 
随后,大妈就说出了自己的赔偿要求,要两万多块钱,里面包括医药费、种植假牙的费用,还有精神损失费,还直接给三方划分好了责任,让物业承担80%,鲍先生承担20%,也就是让鲍先生拿4000块钱。
 
这话一出口,鲍先生就不乐意了,说自己一分钱都不会赔,也不接受任何调解,要是大妈不服气,尽管去法院起诉他。
 
鲍先生说自己在小区里一直是低速行驶,没有任何超速违规的行为,全程都很小心。
 
最关键的是,他的车自始至终都没碰到大妈一下,大妈是被物业的道闸杆撞的,要索赔也应该找物业,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而且事发后,他第一时间就报了警和,已经尽到了自己该尽的义务,反观大妈,明明闸口处有明确的提示,写着机动车专用、行人禁入,她却视而不见,非要从这里走,本身就有很大的责任。
 
物业那边也很快表了态,说闸口早就贴了提醒,明确说明杆下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违者后果自负,他们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的义务,大妈的受伤,应该由她自己承担。
 
鲍先生越想越气,觉得自己被讹了,就把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发到了网上,想让网友们给评评理,没想到一下子就引发了热议。
 
网友们的看法特别不一样,大部分人都支持鲍先生,说不管大妈是什么身份,不走人行道硬闯机动车道,出了事就该自己负责,坚决不能惯着,一分钱都不能赔。
 
也有少数网友觉得,鲍先生多少也有点责任,要是当时看到大妈在旁边,停下来等一等,或许就不会发生意外了。
 
还有一些网友给出了自己的定责建议,说让大妈承担70%的责任,物业承担20%,鲍先生承担10%,这样相对合理。
 
更有网友担心,要是这种情况最后判车主有责任,以后可能会有人故意在道闸杆旁边等着,专门讹正常行驶的车主,到时候车主们就太冤了。
 
鲍先生说自己无违规、无接触,大妈违规在先,这话确实站得住脚,而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行为人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鲍先生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过错,自然不用担责,物业也尽到了提醒义务,也没有责任,真正有过错的是大妈,无视规则违规通行,才导致了意外发生,理应由她自己承担后果。
 
目前双方还是没能达成一致,鲍先生也说了,自己的车有全险,只要法院判决,该他承担的责任,他绝不推脱,只是这场关于责任划分的争论,至今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