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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甘肃武威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因“强奸”女歌手被判7年。在狱中,他6次拒绝

1986年,甘肃武威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因“强奸”女歌手被判7年。在狱中,他6次拒绝减刑,理由是“无罪之人不接受减刑”。他在草纸上咬破手指写血状,累计3007份。


信息来源:24年前“强奸女演员案”谜团待解:女方曾忏悔——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在监狱里,减刑是大多数服刑人员梦寐以求的事,那意味着能早一天重获自由,早一天与家人团聚。


他不仅对送上门的减刑机会视而不见,甚至严词拒绝。7年刑期,他6次拒绝减刑,理由只有一条:“我是无罪之人,无罪之人不接受减刑。”


时间回到1986年。那时的裴树唐,在武威文化馆里是个业务骨干,能写会唱,经常负责组织当地的群众文艺活动。


同年8月,文化馆举办了一期文艺培训班,裴树唐是组织者之一,培训班里有一名年轻的女歌手,长相清秀,嗓音条件不错。


据现有资料可知,8月14日这天,裴树唐与这名女歌手在文化馆内发生了交集。


关于当天的具体情况,案卷记录与裴树唐的始终坚持的说法大相径庭。女歌手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在文化馆内遭到了裴树唐的强奸。


而裴树唐则坚称,两人之间根本未发生任何越轨行为,这纯属诬告。在那个年代的司法环境下,这类案件的定罪往往高度依赖当事人的口供与证言。


尽管裴树唐百般辩解,坚称自己无辜,但案件依然迅速推进。当年十二月,武威市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认定裴树唐触犯强奸罪。依据相关法律,裴树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纸判决,将裴树唐从受人尊敬的文化馆干部,变成了阶下囚。他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然而,次年的二审裁定维持了原判。


入狱后的裴树唐,面对的是高墙电网和漫长的刑期。狱方为了促使犯人改造,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计分考核制度,表现好、认罪悔罪者可以获得加分,加分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申报减刑。


按照裴树唐在狱中的日常表现,他完全符合减刑的条件。但裴树唐做出了一个让所有狱友和管教都意想不到的决定:他不认罪,也不接受减刑。


在监狱的逻辑里,减刑的前提是认罪服法。你只有承认自己犯了罪,并且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法律才给予你宽大处理。


“我没有犯罪,凭什么要认罪?”裴树唐后来在回忆这段经历时,态度始终如一。


在7年的服刑期间,监狱方面先后6次为他申报减刑机会。每一次,管教干部找他谈话,让他写一份认罪悔过书,换取减刑裁定,每一次裴树唐都断然拒绝。


就这样,他看着身边的狱友一个个减刑出狱,自己却把7年刑期一天不落地坐满。拒绝减刑,是他对清白的坚守;而书写申诉状,则是他为自己寻找出路的唯一武器。


在监狱里,纸张是受控的物资,笔更是危险品。一个坚决不认罪的犯人,想要写申诉状,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裴树唐没有笔,他就从看守所的地面、墙角找来砖头瓦片,在水泥地上磨出写字的工具。


草纸,是他在狱中能得到的最为粗糙的纸张。一张草纸写不满,他就再咬破一根手指。


长时间、高频次地咬破手指写字,让他的十个手指常年布满伤口,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指尖的皮肤变得粗糙不堪,甚至有些变形。


3007份血状,这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而是一个蒙冤之人用血肉之躯敲击正义之门发出的声响。


他把这些血状一份份寄给各级法院、检察院、人大及相关部门。


在那个通讯与物流远不如今天发达的年代,这些带着血腥味的草纸,大多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但他依然在写,仿佛这已经成了他活下去的唯一支撑。


1993年,7年刑期终于届满。裴树唐未曾减去一日刑期,监狱大门处昂首而出。工作没了,家庭破裂,曾经熟悉的城市变得陌生,周围人的目光更是如刀一般刺人。


出狱后的裴树唐,没有选择安度余生,他的第一件事依然是申诉。


他拿着那些用鲜血写成的申诉状,拖着病体,开始在武威、兰州、北京之间往返奔波。他的申诉材料越写越厚,足迹越走越远,但平反的进度却异常缓慢。


转机出现在多年之后。史料多记为,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和复查机制的启动,裴树唐的案件终于引起了上级司法机关的重视。


据现有资料可知,该女歌手承认,当年她是受到他人的诱导和威逼,才作了伪证,将并未发生的强奸案强加在裴树唐头上。


2011年,距离裴树唐入狱已经过去了整整25年。当法官在法庭上宣判裴树唐无罪的那一刻,这位满头白发的老人老泪纵横。


25年,7年牢狱,6次拒绝减刑,3007份血状,最终换来了一份迟到的无罪判决。


拿到无罪判决书后,裴树唐依法申请了国家赔偿。但再多的经济赔偿,也无法填补他生命中那段被强行夺走的时光,无法抚平他手指上那些咬破又愈合的伤疤,更无法挽回他原本平静顺遂的人生。


回看这段历史,裴树唐的案件只是中国法治进程中一个曾经偏离轨道的印记,但他个人的抗争却赋予了这段历史不一样的重量。


在绝望的深渊里,他没有选择妥协,而是用最原始、最惨烈的方式,为自己拼出了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