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何女士和张先生先是同居生子,分手后又为抢夺2岁孩子打起了官司,判决出炉: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岁!
说起何女士和张先生的恋爱关系,已经有一段时日了,考虑再三,两人决定住在一起。
都说,同居是爱情的试金石。刚开始,两人都觉得住一起是恋爱的深化,二人的小世界,每一天都过得甜蜜浪漫。
兴许是沦陷在爱情的甜蜜里,两人一直没领结婚证。2024年,两人有了孩子,而他们没有意识到的是,孩子,是爱情当中最大的考验。
从怀孕,到孩子出生,养育,小小的家庭多了无数的琐事,也多了无尽的烦恼。
往日的甜蜜逐渐被孩子的哭闹,繁重的家务,以及各种各样的琐事消磨殆尽,二人逐渐有了争执。
从最初你一句我一句的口角,变成了可怕的争吵。
有些情侣越吵越热,有些却是越吵越冷,何女士和张先生就属于后者。
2025年,何女士和张先生决定分手。但不同于普通情侣分手,直接从对方的房子里搬出去就结束了。
何女士和张先生之间,除了留给彼此的生活痕迹,更留有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如今两岁的儿子小辰(化名)。
由于孩子还小,何女士作为母亲,和张先生分手后,一直独自担负照顾着儿子小辰。
从2025年1月至今,何女士不仅照顾儿子吃饭、喝奶、睡觉等等,儿子的尿不湿奶粉等开销,也是何女士在承担大部分。
单亲带娃,对于一个母亲而言,无论从经济还是社会层面来说,都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但母爱大过天,再苦再累,何女士也从未想过不要这个孩子,更不要说放弃所谓的抚养权了。
可这时候,张先生不干了。对张先生而言,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对他而言就是他老张家的骨血,虽然分手后没怎么有照顾过他,但又怎能割舍这份父子情?
面对何女士要求张先生支付抚养费的要求,张先生没有一丝抗拒。这是他应该给的,但是,他也有个要求,抚养权归他!
这让何女士很难接受,自己辛辛苦苦照顾孩子多日,对方一句话就要带走,在何女士看来简直不可理喻!
“孩子还这么小,怎么能离开母亲?”这是何女士面对抚养权的争夺,发出的呐喊。
何女士一纸诉状,和张先生闹到法院,双方谁都不肯让步。
最终,因为孩子才两岁,正式需要母亲在身边陪伴,最终将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何女士,同时张先生也愿意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岁成年。
两个相爱过的人,就此一别两宽,可怜无辜孩子,从小就生活在单亲家庭里,不禁让人唏嘘!
现在对同居生子这件事的态度已经宽容很多,所以这件事的聚焦点并非二人同居生子,而是有了孩子,法律该如何保护孩子的权益,做到“儿童权益最大”。
事件中的孩子只有两岁,正如何女士所言,是最需要妈妈照顾和陪伴的时候,根据《民法典》相关内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事件中的何女士在分手后一直照顾着儿子小辰的衣食住行,小辰在母亲身边得以健康成长,从判决结果来看也是偏向这位母亲的,符合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
而在何女士和张先生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一个细节,就是张先生同意支付抚养费,同时希望抚养权归属自己。
其实张先生不应该用“同意”这个词,为什么呢?
因为根据《民法典》相关内容,支付抚养费是父亲的法定义务。张先生所面对的抚养费,并不是他同不同意就能免除的,而是一种“义务”,更不能把它当做 “争夺抚养权”的筹码。
这一点,希望所有陷入抚养权纠纷的父母都能看到。
另外,有人会有疑问,那没领证同居所生的子女,享受婚生子女权益吗?
根据法律规定,现在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受同样的权益,所以何女士和张先生的抚养权纠纷,他们的同居关系以及生子,也参照了婚姻关系生子的案例。
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婚生非婚生,对一个家庭而言都是需要深思熟虑的大事。
目前关于王女士和张先生的抚养权之争已经告一段落,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尽自己的能力,给予孩子照料、陪伴,以及经济支持,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