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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体制内书吏的生存状况。 在清代州县、省级衙门里,有两类帮办人员,身份

清代地方体制内书吏的生存状况。

在清代州县、省级衙门里,有两类帮办人员,身份和收入来源完全不一样。

第一类是官员自己带的人,也就是幕友、长随。这些人是官员私下聘请、贴身任用的,薪资、酬劳全部由本官自掏腰包发放,生活收入有固定保障。

第二类就是书吏、衙役。比如清代小说《歧路灯》里钱万里、淡如菊这类人。他们属于衙门固定办事人员,归体制内管辖,但州府县只补贴每年几两工食银,还经常被克扣拖欠。从康熙年间开始,全国绝大多数基层胥吏,除了捕快衙役之外,连工食银都不给了,收入为零。不但如此,就连办公需要的纸笔、耗材、往来跑腿的开销,还要自己承担。

同时,地方本官也不会出钱供养他们。官员的俸禄和养廉银,只用来维系自身生活、聘请幕僚、打理公务杂项,并不负责给书吏开工资。

但各级衙门的日常事务,一刻都离不开书吏。文书誊写、档案登记、钱粮核算、公务申报、手续办理,全部要靠这些熟门熟路的胥吏经手。科举出身的官员大多不熟实务,日常政务运转,高度依赖常年混迹衙门、精通流程的书吏。

这群人既要常年坐班办事,承担办公成本、养家糊口,又没有任何固定合法收入,那怎么办?自然形成了官场通行的潜规则:办理公务收取规费,经手事项收取人情、手续费、辛苦钱,总之是吃拿卡要骗诈讹,捕快衙役也是如此。

不管是省里布政司的文书手续,还是州县的日常办事流程,只要找书吏办事,都会产生相应的油水。书里的钱万里、淡如菊就常年游走各级衙门,熟悉所有办事门路,他们的收入,全部来自这些办事规费、流程红利和日常陋规。

简单来说,清代基层胥吏捞油水、找进项,是当时制度下倒逼出来的生存方式,朝廷也是默许的。让所有衙门书吏依靠公务流程获取收入维持生计,或可丰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