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公安部发了一个征求意见稿《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核心意思就是公安机关查手机,要有边界、有审批、有敬畏。非办案刚需、非法定程序,不能随便解锁设备、调取隐私。 手机是啥?是现在人的“体外器官”。聊天记录、支付账单、定位轨迹、相册照片,一个人都在里面。谁要是随便翻你手机,跟翻你脑子没什么区别。 条令规定:依法保护官兵个人隐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核查官兵手机,严禁无依据调取、翻看个人私密数据。 底逻辑不复杂:可以查,但不能随意。 但也有的做得并不够好。 不能用技术手段,那就上人工,不让随意查,就定期查…… 不是说不能查。既便是保密排查,也要履行审批程序,按照规矩来。 什么都没有,就凭感觉随意查人家手机,肯定不对。 实际上,同公安机关的要求没有太大区别:必要原则、审批留痕、目的正当、边界清晰。 技术有边界,权力有红线,管理更要有温度。别让“查手机”变成“查人心”。(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 文/老干事)三剑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