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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朋友交不得!”江苏扬州,一男子花30000多,买了84克大金手链,一打牌认

“酒肉朋友交不得!”江苏扬州,一男子花30000多,买了84克大金手链,一打牌认识的朋友非要借戴几天充面子,男子不好意思拒绝就借给了他,可万万没想到,对方借了不还,7年了,金手链从3万多,增值到10多万,男子都没要回来。朋友恬不知耻的说:我把手链借给老表,他给弄丢了,老表犯事被抓。

袁先生看金价合适,他也能买得起,就一咬牙,花3万多块钱,买了条84克的大金手链。

那时候,黄金价格还没涨起来,这条手链在当时,也算挺有分量的首饰。

他买来金手链,没有放起来,而是戴在手上,被史某盯上了,他看着袁先生手腕上熠熠生辉的金手链,顿时动起歪心思。

说起史某,是袁先生2018年,在牌桌认识的,一来二去,他们经常凑到一起吃饭、喝酒、唱K,相处起来挺投脾气,看着关系特别铁。

史某瞧见袁先生手上这条大金手链,眼馋得不行,就开口说想借过去戴几天,撑撑场面。

袁先生本来也不是太想借,这毕竟是贵重物品,但架不住平时俩人“兄弟”长“兄弟”短的情分,抹不开面子直接拒绝,最后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当时,他还特意嘱咐史某千万别弄丢,毕竟3万多块钱呢,用完了赶紧还回来。

史某答应的好好的,谁知道这一借就没了下文。

从借出去那天开始,这条手链就再也没回到袁先生手里。

这7年里,袁先生前前后后找史某要了好多次,每次对方都找各种理由往后拖,今天说自己忙忘了,明天说东西不在自己手上,一直没个准信。

这几年黄金价格一路突飞猛进,当年3万多买的84克金手链,现在市价已经涨到10多万了,价值翻了好几倍。

可史某别说还手链了,连个明确的归还时间都不给。

袁先生心里发毛,才知道这个酒肉朋友靠不住,他怕对方昧着良心不给,直接联系了媒体。

记者给史某打电话,他说自己根本没留着手链,转手就借给自家老表了。

结果,老表不小心把手链弄丢了,现在那个老表还因为犯事被抓进去了,这事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法处理。

最后史某只撂下一句,手链的事年底之前肯定给解决,至于到时候能不能真的兑现,袁先生心里都没底。

类似的事真不少,浙江义乌就有个做生意的老板,把自己一块价值4万多的限量款手表,借给酒局上认识的“朋友”撑场面。

对方转头就把手表,低价卖给了二手回收店,等老板发现的时候,对方已经把卖表的钱挥霍得差不多了,拖了5年多,一分钱赔偿都没拿到手。

酒肉朋友不能深交,更不能掏心掏肺,有求必应。

酒桌上喝两杯,就敢把贵重东西往外借,最后钱和情分两头空。

你把对方当兄弟,人家说不定从开口借东西那天起,就没打算还。

真朋友不会随便开口,要借你几万块的贵重物品,但凡张嘴就提这种要求的,多半没安什么好心,别为了点虚头巴脑的面子,把自己的真金白银搭进去。

《民法典》第985条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借用关系到期后,史某继续占有金手链,已经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

袁先生作为受损人,完全可以直接依据该条款,要求对方返还手链,如果手链确已灭失,可要求对方按当前10多万的市场价值,全额折价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荔枝新闻2026-7-20

评论列表

稀里糊涂
稀里糊涂 1
2026-07-21 19:09
那么粗的大金链子和老婆同车一样,不能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