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个32岁的女店员,因为拒绝了41岁男乘客的追求,被连续伤害数十刀,还被泼了硫酸。凶手已执行死刑,但100多万经济损失没法补偿?
据相关媒体2026年7月20号的报道:
2022年,兰女士和表姐从广西老家开车回佛山,接了个顺风车单子,乘客就是韦某某。
韦某某得知她单身后开始追求,兰女士明确拒绝,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韦某某不听,以"买陶瓷"的名义一次次跑到店里纠缠。
兰女士多次报警,警察把他赶走,他又回来,像个狗皮膏药一样。
2023年2月15日下午3点,韦某某揣着尖刀和硫酸,再次来到兰女士上班的瓷砖店。
当天实际行凶时间比预估更早,韦某某进店后没有半句多余对话,直接抽出尖刀朝着兰女士头面、胸腹等要害位置疯狂捅刺,现场多名同事冲上前阻拦才暂时把人推出门店。
失去理智的行凶者没有就此收手,折返回来将提前备好的硫酸朝着倒地的兰女士面部倾倒,腐蚀性液体瞬间灼烧皮肤和软组织,剧痛让昏迷边缘的被害人再度失去意识。
周边餐饮店被他闯入拿走两把菜刀,他砸破门店玻璃门想要二次行凶,最终被赶来的安保人员用防爆叉彻底控制,这场近乎蓄意谋杀的暴行才彻底终止。
被紧急送医的兰女士在重症监护室躺了整整一个月才苏醒,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全身数十处锐器创口叠加深度化学灼伤,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组织。
双手被硫酸腐蚀造成永久性僵直,关节彻底失去活动能力,连握住水杯、拿起筷子这类最简单的日常动作都再也做不到,容貌损毁带来的心理创伤,比肉体伤痛更加难以愈合。
前后两轮手术、抗感染治疗、创面修复和初期康复训练,累计产生的医疗开销突破一百万元,这笔费用大半都是亲友拼凑筹款,普通工薪家庭根本无力长期承担后续治疗。
兰女士的父亲此前一年离世,家中只有年迈的母亲可以照料她的起居,原本独立工作谋生的年轻人,彻底沦为需要全天候看护的重度残疾人,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警方侦办卷宗里记录了韦某某长期骚扰的全部证据,数次报警记录、门店监控录像、店员的证人证言,都能印证被害人早已明确拒绝,行凶属于单方面偏执报复。
2024年3月佛山中院一审宣判,认定韦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作案手段残忍、公共场所行凶、主观恶性极强,即便属于犯罪未遂,依然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年九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书报请最高法复核通过后,2026年7月20日,韦某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一纸死刑执行通知给到兰女士手里时,她只说出了罪有应得四个字,刑事层面的正义如期兑现,可属于她的人生补救,却卡在冷冰冰的法律条文里动弹不得。
她在律师陪同下两次去往韦某某的老家协商赔偿事宜,行凶者的父亲独自务农,依靠砍柴和种植红薯勉强糊口,整个家庭没有任何可供变现的资产用于赔付。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犯罪,民事赔偿责任仅限本人名下财产,直系亲属不存在强制连带赔付义务,对方家属愿意拿出生活费补偿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办案人员核查了韦某某名下所有银行卡、不动产、车辆等资产信息,结果显示此人长期没有稳定工作,银行账户余额近乎清零,没有任何可供法院强制执行的财物。
兰女士在案发当年没有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直到2025年八月才委托律师单独发起民事诉讼,即便法院判令对方赔付全款,最终也只能拿到一纸没有实际价值的判决书。
她回到广西老家申请了低保补助,每月固定补贴和巨额康复治疗费相比杯水车薪,手部功能重建手术还在排队等待,医药费缺口一直在持续扩大。
网络舆论里偶尔会出现不该轻易拒绝陌生人、处事不够圆滑的片面论调,这类轻飘飘的指责,完全忽略了受害者反复报警避险、明确划清边界的全部自保行为。
恶意纠缠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拒绝追求是每个人的基本人身自由,施暴者的极端偏执和暴力犯罪,才是酿成悲剧唯一且不可推卸的根源。
现行司法体系里,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两条路径分割清晰,刑罚可以惩戒罪犯,却很难兜底被害人后续的生存与治疗成本,被害人救助机制的覆盖面和资金额度一直存在短板。
全国范围内的刑事被害人救助专项资金,大多只能提供一次性小额补助,很难覆盖重度伤残带来的长期康复、护理、误工等持续性大额支出,兰女士的困境是这类案件普遍的痛点。
死刑终结了一个作恶者的生命,却抹不掉受害者余生每一天的痛苦,疤痕、残疾、心理噩梦会伴随兰女士往后几十年的生活,经济缺口只是看得见的伤害之一。
我们呼吁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体系,提高专项救助标准,简化申请审批流程,同时细化跟踪骚扰、偏执纠缠这类前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减少恶性报复案件的发生。
普通人拒绝他人的好感不该付出致残毁容的代价,法律既要守住惩罚罪恶的底线,也需要为无辜受伤的人撑起活下去的保障,让正义不只停留在判决书的文字之间。
